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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献血救人-举手之劳)

    时间:2020-08-26 10:57:37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北京(献血救人-举手之劳)

    献血救人,举手之劳!

    ——关于无偿献血话题的两封信

    王斌(北京中央央党校)

    作者按:献血救人本是一件举手之劳的义举,但是由于人们对血液生理知识的不了解,使这一利人利己的大好事实施起来却异常困难。已经于199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明确指出: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血液生理知识,把献血救人看作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自觉自愿的走到无偿献血的道路上来,我把自己所了解的血液生理知识以及对无偿献血的粗浅认识用尽可能通俗的形式介绍给大家,为推动我国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尽一份微薄的力量。

    欢迎刊登、转载、摘录。

    第一封

    亲爱的小婕:

    你好!

    那天接到你的来信,感到很突然,几年没见了,不知经常出现在我记忆里的那个天真活泼,一脸

    稚气的小姑娘近况如何?乒乓球还常打吗?有机会还真想和你比划比划,旧梦重温嘛!你问那天在新闻联播里看到的人是不是我,我庆幸那短短的不到一分钟的镜头成了你来信的理由,那天是市里组织的无偿献血宣传日,献血后,我又照例参加了宣传活动,并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老实讲,过去参加街头无偿献血活动总想躲着那些记者,本来嘛,献血救人本是件举手之劳的事情,几乎人人都应做到,根本不值得大肆赞扬,可是由于人们缺乏对血液生理知识的了解,使这样一件利人利己的大好事变得格外复杂。因此我不仅自己献血,还命名自己为“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因为我已打算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我毕生的事业,愿意以各种方法和形式宣传无偿献血,让更多的人走进献血救人的行列,我不仅不再惧怕摄像机,还希望接触到的每位记者,每支钢笔,每个话筒,每台照相机,每架摄像机都成为宣传无偿献血的主力军。

    一谈起献血,我好像有一肚子的话要说,却又不知从何谈起。因为我参加献血确实没有什么惊人的想法,难怪宣传媒体不大容易在我这里找到焦点,过去曾经有记者问我为什么要献血,我说不

    出个所以然来,只觉得是鬼使神差一般。想起近三十年前,我还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一名军垦战士,为了抢救本连队一名职工的孩子,我第一次献了血。那时的生活条件非常艰苦,医院给了十几元营养补助,你不要笑,这相当于我当时半个月的工资呢,凭着这点补助,我买到连队里特批的一只鸡和几斤鸡蛋作为滋补,另外还照顾一个月的细粮,然而就是这些待遇其他人也是不容易享受上的。除此之外,当时再也买不到其它的营养品。我谢绝了病孩父母送来的五元钱和半斤菜籽油,他们本来就很困难,又要照顾一个病号,我怎么能去要他们的东西?何况我又不是病人。在那次献血前几个月,我们连的一名女职工产后大出血急需输血,听到消息后,大家好象没有什么人象现在这样害怕献血,没有人愿意落在后面。记得当时连里的拖拉机拉了几十人去师医院献血,其中也有我。遗憾的是那位女同志的血型是AB型,而验血后我才了解到我是B型血。虽然那次我没有献成,却有了后来为病孩献血的机会,我还清楚的记得当我得知病孩急需B型血时,话多的我只说了一句话:“我是B型的,谁也别和我争!”便骑上自行车来到了八公里外的

    师医院。回到北京后于83年来到中央党校工作,我记不得是什么时间了,在中央电视台的一个节目里看到关于日本“爱之血”献血活动,和我国长春开展献血活动的报道后,特别是听说一个日本的不到三十岁的女孩子已献血28次,并在长春的献血机构里义务工作时,对我的触动是很大的,尽管我当时还搞不清什么是义务献血,什么是无偿献血,但是当我第一次得知单位要组织献血时我便积极报了名,遗憾的是不知什么原因单位没有让我去。88年5月中旬的一天,我偶然在学校的广告栏里看到海淀区要举行第一次无偿献血活动的消息,我便报了名,体检那天才知道全校只有我一人如此“积极”。经过查体,我合格了,学校负责组织献血的同志可能觉得单为一个人组织一次献血没必要,劝我过几个月参加单位组织的义务献血(义务献血是有补贴的)算了,我却觉得机会难得,不能错过,并声明不用陪同,也无需派车。却碰巧献血日那天我要参加海淀区体委组织的“斯丽康杯”乒乓球赛,上午一打完比赛,我便急忙从远在军博附近的赛场赶回学校,中午简单吃了一点饭,骑上自行车来到当时设在海淀妇产医院的区血站,区献血办公室的同志还

    在等着我,因为我是这次活动中最后一个献血的人。这天是1988年5月30日,是我第一次在北京献血,也是我第一次无偿献血,这200毫升鲜血成了我步入无偿献血道路的起点!从那时起,我不仅年年献血,而且经常每次献血400毫升,每年大约要献1000—1400毫升,不仅在北京我经常参加各种无偿献血宣传活动,还利用出差、旅游的机会在外地献血,去年在乌鲁木齐血液中心为我的第二故乡献出的200毫升鲜血外,我这个祖籍山东的人也已经为家乡人民无偿献血整整1200毫升。目前我已经无偿献血9800毫升,但这一点儿不值得我骄傲,因为在北京,乃至全国,比我献的多的人有的是,比如中央工艺美术学院保卫处处长潘德全,是我国84年首批19位无偿献血者之一,他已献血五万多毫升,其中无偿献血量已经超过两万毫升。

    你听着是不是觉得很吓人?的确,由于传统观念的错误影响,害怕献血的人不在少数,大家总以为献血是在拿自己的命开玩笑。其实献血救人是一件任何健康人都能做到的事情,只要你有一颗爱心,再了解一些血液生理知识就行了。我想爱心应该人皆有之,而你的鲜血能够救活一个你知

    名或不知名的人,你便做成了一件善事。做善事,你能不愿意吗?献血并不是什么英雄行为,和董存瑞炸碉堡,黄继光堵枪眼有着天壤之别,是一件普通人所做的普通事情,因为尽管献血本身确实是一件充满人道主义的高尚行为,却不必人们付出很高的代价,捐献鲜血和捐献器官更是两码事。捐献器官(如:角膜、心脏等)一般是在身后,这是因为人体不具备器官的再造功能,而献血则是用健康人的极少部分可以再造的鲜血使一个失去健康的人恢复健康,如果这反而影响到献血者的健康,岂不失去了献血的意义?献血不会影响健康的道理很简单,就是因为健康人体中的造血机构会使失去的鲜血在很短的时间里造出来,况且血液的各种成份本身就有一定的寿命,每时每刻都有千百万的血细胞在死亡。经期失血和少量外伤失血是我们经常遇到的失血,这种失血所以不会影响自身的健康,除了骨髓的造血功能外,还因为正常活着的血细胞并不都在运动中,而是有相当一部分血液存放在脾脏及遍布全身的“血库”——扩张的毛细血管里及其周围,一旦身体需要,比如剧烈运动、失血等,这些血液的后备军便会马上补充上去,每次献血

    200—400毫升,不过占自身总血量的5%—10%,比一次经期失血和少量的外伤失血多不到哪里去,根本伤不了什么元气。有不少人怀疑象我这样经常去献血,是献血献上了瘾,不献反而会血管发胀不献不舒服,这更是一种误解。我最短的献血间隔是两个月,最长间隔近一年,自我感觉很正常,为了进一步证实这一点,我请教了我国著名血液病专家陆道培教授,他说:我们人类体内经过亿万年进化后的平衡机制(包括神经与体液系统的作用)是一个非常精密的指挥系统,骨髓则是根据这个指挥系统发出的命令和自身血液的总量来工作的,决不可能多造1毫升!这就好比一口井,尽管有不少人打水后水位会一时下降,但很快就会恢复到原来的水平,不会高也不会低。和很多女孩子一样,你也担心献血以后身体会发胖,其实这种忧虑是多余的,献血后如果胡乱增加营养,暴饮暴食,又贪睡,多余的营养消耗不掉,岂不变成脂肪?这和一些产妇产后发胖是一个道理,其实现在饭桌上的营养已经足够了,献血又不是生病,没有必要专门增加营养。那么有人献血时发生虚脱,是不是因为缺血造成的呢?当然不是!有些人献血中会发生虚脱甚至

    昏厥等反应,甚至在查血时仅仅抽3—5毫升血也发生类似情况,这些反应多数是因精神紧张造成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晕针”。当然也有可能是献血前一天没有休息好,另外天气热也容易造成献血后的类似中暑的反应。国外有专业人士认为:精神紧张不仅对供血者本人的身心健康有着极大的危害,这样的血液如果输给一个心情压抑的患者,也有可能引起不良后果呢!我曾经遇到过一些人几年甚至十几年前曾经献过血,据说至今没有恢复过来;还有的人自称献血后得了各种“怪病”,这完全是精神作用在作怪。人们在得病后总要找找原因,假如感冒了,他会想:我为什么会感冒?是昨天没有盖好被子,还是今天少穿了衣服?如果前几天刚好献过血,他又不了解血液知识,十有八九要怀疑是献血引起的。那么献血到底会不会引起身体的抵抗力下降呢?回答当然是否定的,反而献血后会刺激人体自身的造血功能,新鲜血液的诞生有可能增强身体的抵抗力呢!即便根据每个人的体质不同出现了一点反应,也不必多虑,因为这肯定是暂时的。也有很多人认为,男性的血液质量比女性的好,献血后不容易恢复,这种说法是没有任何科学道理的,

    血液质量和性别毫无关系,男女的造血机能也是一样的,献血后的身体恢复根据每个人的身体情况会有不大的差别。最近国外有专家认为,女性所以心血管病的发病率大大低于男性,有可能和经期排出了血液中多余的铁质有关,适龄的健康男性如果每年献血三到四次不仅不会有碍健康,还可以预防心血管病等疾病。日本规定总献血量男性为不超过1200毫升/年(台湾省为1500毫升/年),而由于女性的生理特徵,反而规定其不超过1000毫升/年。你问献血时的针头有多粗,扎一下疼不疼?针头的确不细,扎针的一刹那也有点疼,但是只要你想到你献的鲜血可以救人一命,这点疼又算得了什么呢?何况这点疼和平常经常遇到的碰一下,摔一下,或者不小心被玻璃划破个小口子的感觉相差不了多少,有什么可怕的?好了,如果你打破了顾虑,想去献一次血,那么还要注意以下几点:你的年龄是否不满18周岁?体重是否未达到45公斤(男性则为50公斤)?是否患过各种肝炎或其他和血液有关的病?是否正患感冒或有其它炎症?是否刚刚服过各种药物?是否最近注射过各种疫苗?是否有800度以上的高度近视?是否正在经期?等

    等,如果有以上情况,都不能献血或暂缓献血。如果你已经符合条件可以献血,则应在献血前注意适当休息好,尽量保持心情舒畅,注意不要酗酒和吃油腻过多的食品,因为含有酒精和油脂的血液输给病人容易引起不良反应。献血后的短时间里因人而异有可能出现一些身体不适,这时应尽量避免进行剧烈活动,注意不要让针眼着水。尤其注意不要破坏自己已经习惯的生活规律,不要贪睡,更不要暴饮暴食和乱服各种补药补品,要相信自己的造血功能,消除各种精神压力。好了,罗里罗嗦写了这么多,其实过去我对血液生理知识也并不了解,只是献血献的多了不免接触这方面的知识,再加上自己的亲身体会,稍微入了一点门,我的解释不知是否让你满意?明天又是周六,我照例要去设在西单商场前的临时采血点帮忙,就先聊到这里吧!有什么不清楚的再来信问我,我会尽量给你满意的答复的。

    什么时候还能来北京?如果有机会,一定要来我家做客,真希望尽早见到你!

    此致

    敬礼!

    王斌

    1998年5月20日于北京

    第二封

    亲爱的小婕:

    你好!

    收到了你的生日贺卡和第二封来信,谢谢你的祝福。很高兴不仅你自己去献了血,而且你的几个同学听说了也一同去献了血。你说开始有点怕疼,事后感觉很好,这就对了,你想,你所献的血可以救活一个或几个病人,感觉能不好吗?关于献血的话题很多,今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已正式实行,这无疑是我国输血事业上的一件大事,更重要的是,在《献血法》中明确指出今后“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你可能觉得奇怪,献血就献血嘛,为什么特别强调无偿?在过去我国一直存在着职业供血、义务献血和无偿献血几种采血形式,而临床用血的相当一

    部分则是依靠职业供血者来提供的,由于职业供血者生活贫困,他们卖血是以金钱为目的,往往只考虑经济利益,采血间隔很短,营养又跟不上,血液质量很差,甚至有些供血者明知自己有这样或那样的疾病,仍然采用冒名顶替、涂改化验单等手段继续卖血,在不少地方由于血液污染造成的医疗事故时有发生。这样既不能保证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也很难保障供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我国从1978年起实行了公民义务献血制度,这对解决临床用血虽然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由于对义务献血明文规定“要发给一定营养补助费”,从而也造成了一些弊端,如有人就问,既然献血对身体无害,为什么还要补助营养?从而给人造成误区。不少单位对献血者给予的高的离奇的补贴和不着边际的长休假等不正常状况已经无法收拾,义务献血成了义务“卖血”,甚至有的“献血者”比职业卖血者得到的实惠还多。不仅如此,由于钱的驱使,还孳生了血头、血霸等有损人道主义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恶劣现象,说职业卖血和义务献血已经走入死胡同一点也不过分。1984年我国第一次倡导无偿献血,当年北京市即有十九人响应号召献血后不

    要所谓营养费,其中包括我国著名表演艺术家姜昆以及我上封信提到的老潘,他们成为了全国无偿献血的带头人。这里值得大家注意的是,他们有的是初次献血,也有的是过去曾经因生活所迫涉及过卖血,但尽管在当时人们的生活水平还是很低,他们仍然主动步入无偿献血之路,并坚定的走了下去。在1989年开始召开的每两年一度的全国无偿献血表彰会上,他们和其他无偿献血者一起,光荣的从国家领导人手中接过了金灿灿的无偿献血奖杯。不知你看过前一段时间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中报道的深圳的无偿献血开展情况没有?那些在街头参加无偿献血的人们才是真正的无偿献血者,他们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不追求任何私利,自觉自愿的参加到献血救人的队伍中来,因此对血液质量提供了很大的保证。1991年,在布达佩斯召开了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第八届大会,大会所作的34号决议通过了关于自愿无偿献血的定义:“出于自愿无偿提供自身的血液、血浆或其他血液成份而不收取任何报酬的人称为自愿无偿献血者。无论是现金或礼品都可视为金钱的替代,包括休假和旅游等,而小型纪念品和茶点,以及支付交通

    费用则是合理的。”你是不是觉得,废除卖血制度,提倡自愿的无偿献血,对提高全民的精神文明素质,增强人们的奉献、友爱和团结互助精神有着非常宝贵的促进作用呢?

    献血救人是世界公认的高尚举动,而无偿献血更是充满人道主义的义举,社会文明程度越高,基于人道主义目的的献血比例也就越大,献血还是卖血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我曾向很多人提及日本国民对献血的认识如何进步,有人却反驳我,说我们和日本相比,受的教育不同,国民素质不同,生活状况不同,其实在六十年代以前,日本也是靠穷人卖血维持临床用血,虽然也能满足临床需要,但血液质量却很成问题,而且由于“黄色血液”引起的医疗事故频频出现,美国驻日大使莱·夏华就因此传染上了病毒性肝炎。当时日本各界反映强烈,国民普遍要求用献血制度替代卖血制度,国会因此通过一条实行自愿无偿献血的称不上法律的决议,从此使日本走上了无偿献血之路,而且明仁天皇和王妃在每年6月份都要带领王室成员和工作人员献一次血,这无疑对提高日本国民的无偿献血意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由于无偿献血已在国民中

    形成风气,从而使日本的输血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仅东京就有各类舒适幽雅的采血点近四百个,这些采血点大部分设在人们活动稠密的商店、银行、车站、公园、会馆内外,为了方便公务人员和家庭主妇献血,还在很多地方政府和小学校门口设立了采血室或流动采血车,这些采血点的地点都是由所在地单位免费提供的。很多日本人认为,献血即可以挽救他人生命,又能证明自己身体健康,如果在规定的献血年龄里(日本规定每次献200毫升血的年龄是16岁—64岁,18岁以后则可以每次献血400毫升,献血间隔为2—3个月)没有献过血是一件很见不得人的事,如今日本的孩子们在满16岁时几乎无一例外的去献一次血来表示自己的成人。如果现在有人在日本提出“献血有碍健康”和“需要营养补助”肯定会让日本人笑掉大牙。另外,日本各届特别是宣传媒体对无偿献血做出了不懈的努力,这是使这一公益事业得到本国广大国民普遍认同的一个重要原因。其实何止一个日本,在当前,世界上很多国家已经做到了临床用血全部来自无偿捐献,这些国家中既有经济较为发达的第一、第二世界的国家,也有经济欠发达的第三世界国

    家。在那些国家里,由于长期进行血液生理知识和献血的重要意义的宣传教育,几乎没有人对“献血无碍健康”这一事实产生怀疑,人们普遍把无偿献血看成天经地义的事情,完全自觉自愿地隔一定时间便主动去献血,献血后既不要任何形式的报酬,也不休息一天。甚至用献血这一特殊方式来庆贺自己结婚、生孩子、成人、晋升、大学毕业或找到新的工作等。在那里,鼓励人们献血的宣传画随处可见,印刷精美的宣传献血知识的各种宣传品在血站随处可取,繁华地区还耸立着形象生动的宣传献血的霓虹灯广告牌,献血意义、血液生理知识、各地献血活动开展的情况及献血活动中的新人新事经常在各种宣传媒体上反映出来。不仅普通市民,一些国家元首和社会名流也积极支持和参加无偿献血活动:七十岁出头的菲律宾总统拉默斯已无偿献血四十余次(每次250毫升);1957年约旦王国在首都安曼建立血库,第一个前来献血的就是侯赛因国王;1989年元月孟加拉国发生一次重大火车相撞事故,总统艾尔沙德和其他政府官员响应红十字会的号召前去血液中心献血;1985年和1991年,英国王储查尔斯、王妃莎拉分别到伦敦血液中心献血

    585毫升和500毫升;尼泊尔王国已在1982年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王马亨德拉和王后、坎帕首相、比斯塔首相都多次带头献血;还有前面提到的日本的明仁天皇每年6月5日到8日都和王妃带领宫中工作人员参加一次献血活动;等等。由于他们的带头作用,以及各种宣传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大力配合,无疑大大促进了本国无偿献血工作的开展。我国台湾省以“捐血”取代“卖血”运动始于六十年代末,香港红十字会自1952年起就开始招募志愿捐血人士,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现已全部实现无偿献血,免费用血。还有韩国、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周边国家都因早就推行真正的无偿献血而走出困境。在无偿献血方面,我是绝对崇洋媚外的,因为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不包括台湾省和香港特区)的无偿献血事业的确落后了许多。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为了防止发生血荒,献血事业任重道远,我们每个人是不是都应该为此做点什么呢?

    天都快亮了,又是罗里罗嗦写了这么多,你不会烦吧?对我来说,经常打打乒乓球可以健身,而参加无偿献血既能救人一命,又是一种养身之道,我何乐而不为呢?你是不是觉得我对献血救

    人的理解并不那末“伟大”?其实对任何有爱心的人来说,这确实是一件举手之劳的容易事。有人说我们这些获得无偿献血金杯的人是献血“状元”,而到目前为止,全国不过出了几百个“状元”,你说,单凭“状元”们能救活几个人!是不是太少了点?更何况从职业供血、义务献血一下子转轨到无偿献血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还需从各方面,如宣传上下大力气,因此无偿献血事业绝不能单纯的认为是某一职能部门的工作范畴,而是应由全社会所关注的大事情,因为它并不是简单的吃药打针,而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表现。假如:“状元”们关心,“举人”、“秀才”、“先生”们也关心;职能部门关心,其他人也关心;女人们关心,男人们也关心;城里人关心,乡下人也关心;老百姓关心,领导们更关心;《东方时空》、《焦点访谈》、《新闻调查》、《98环球》、《综艺大观》、《今日话题》、《点点工作室》、广播电台、报纸、杂志,还有主席、总理、委员长、省长、部长、市长……多一些关心无偿献血的人,多一些关于无偿献血的报导和专题,多一些宣传无偿献血的公益广告,事儿是不是就好办多了?

    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正式实

    施的日子,我又献血200毫升,这样我的无偿献血总量已经达到一万毫升,我想这也是我这个共和国的同龄人力所能及的一点点贡献吧?

    很高兴这个世界上又多了你这个关心无偿献血事业的人,盼望经常看到你的来信,也盼望能在电视上看到你!更希望早日见到你!祝你事业有成,万事如意!

    此致

    敬礼!

    王斌

    1998年10月16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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