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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居民委员会性质和主要职责

    时间:2021-03-27 09:17:32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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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

    性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的任务有六项:(1)

    置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

    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

    神文明活动。(2)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调

    解民间纠纷。(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

    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助、青

    少年教育等项工作。(6)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并提出建议。

    2010年8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

    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

    号,以下简称中办发27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自治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要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居民遵守社会公德和居民公约、依法履行应尽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召集社区居民会议,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兴办有关服务事业,推动社区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居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群防群治,调解民间纠纷,及时化解社区居民群众间的矛盾,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管理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推行居务公开;及时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2.依法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党和政府联系社区居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消费维权

    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到全社区。

    3.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监督活动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利益的重要维护者,要组织居民有序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听证活动,组织居民群众参与对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供水、供电、供气、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市政服务单位在社区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监督社区内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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