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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猫网店转让合同范本

    时间:2020-09-08 07:37:53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天猫商城转让合同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居间方(丙方):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丙方居间介绍,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购买甲方的网店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出售网络店铺基本情况:(下称“该网店”或“该店铺”或“该网络店铺”,实际以网店后台数据为准)

    1.1 网店类型:□淘宝店?天猫商城□拍拍店□其他;

    1.2 网店账号:;创建时间:;

    1.3 卖家信誉值:;经营类目:;

    1.4 店铺网址:;

    1.5 认证类型:□个人身份证认证?企业执照认证□个体户营业执照认证

    1.6 支付宝认证名称:;

    1.7 消费者保证金余额:元;网店贷款情况:□无□有元;

    1.8 甲方身份:□网店注册人□代管人□转卖人□其他;

    1.9 其他情况(如有):技术年费:动态评分:一般违规:严重违规:。

    委托人乙对该网络店铺情况已充分了解。

    二、转让费用和支付方式

    2.1甲、乙双方约定,该网店的转让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分期;将上述转让费用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甲方指定收款账户:户

    名:,开户行:,账号。甲方收款后,应向乙方出具有效的收款凭证。

    三、转让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3.1.1 甲方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资料、网店认证资料以及本人电子照片;

    3.1.2 甲方对所提供店铺的一切资料保证其真实性,且来源合法,并对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3.1.3 甲方在网店转让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网店所在网络平台找回或者修改会员帐号及密码,也不得有转移帐号内资金的行为,并保证甲方不会向任何第三方举报或提供信息而造成网店被查封,网店被盗等;

    3.1.4 甲方在转让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或者破坏乙方的正常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对客户进行不良宣传、恶意骚扰、勒索威胁等;

    3.1.5 甲方在转让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店铺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帐号资料、客户资料、交易信息、商品资料等;

    3.1.6 甲方在转让后不得再将店铺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3.2.1乙方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资料以及本人电子照片,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对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3.2.2乙方在受让后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进行非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利用该店铺传播非法政治、色情淫秽等信息,非法出售毒品、枪械等违法产品,非法进行信用卡套现,出售假货、诈骗等违法行为;

    3.2.3乙方在受让后有权再将店铺通过丙方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甲方对再转让的情况享有知情权,但也有义务为再转让交易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3.2.4乙方在受让网店后应严格遵守所在平台的经营规则,受让后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将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

    三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居间方为甲方和乙方所提供的居间服务(包括报告订立合同的机

    会和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在本合同成立时已经完成,即甲、乙双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以下方式向丙方支付佣金:

    (一)居间方促成本合同成立的,甲方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

    1、按该网络店铺的转让费用总额10 %,具体数额为人民币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促成本合同成立的,乙方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

    1、按该网络店铺的转让费用总额10 %,具体数额为人民币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5.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5.2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之约定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3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之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4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逾期支付给甲方转让费用达10日以上(含10日);

    5.5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六、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甲、乙利益的;

    3、其他严重过错影响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第六条第(二)款中任一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转让费

    用总额的30%(计人民币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四)甲、乙双方商定,如发生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三)款约定情形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守约方无法证明实际损失多大,则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为违约方,必须双倍退还已收的转让费用;

    2、如乙方为违约方,甲方有权不退已收的转让费用。

    (五)本合同不同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如发生冲突,则以较重者为准。

    (六)甲乙直接或间接阅读相关条款后进行网络店铺交易均视为其接受本协议。

    七、特别声明条款

    三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居间方为甲和乙所提供的居间服务(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和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在本合同成立时已经完成,即使甲和乙因合同履行问题发生争议而导致本合同被解除(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解除、裁决解除或者判决解除等),甲和乙也无权要求居间方退还已收取的佣金。

    八、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1)项进行解决:

    1、向居间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均为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补充条款

    (本合同补充条款如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发生冲突,则以补充条款为准。若有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进行约定,若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相冲突,以补充合同为准)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日期:日期:

    丙方签名:

    日期:说明:为大家提供签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我是文库小宁宁,小心各种坑,如果你觉得我的文档不错,那么请您多光顾我的文库店,以下是注意事项。

    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中如果不写明当事人,谁与谁做交易都搞不清楚,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受和义务的承担,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特别是在合同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时候更是如此。合同中不仅要把应当规定的当事人都规定到合同中去,而且要把各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都规定准确、清楚。

    (二)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关系无法建立。

    合同的种类很多,合同的标的也多种多样:

    1.有形财产。有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依不同的分类有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种类物与特定物、可分物与不可分物、货币与有价证券等。

    2.无形财产。无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

    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如商标、专利、着作权、技术秘密等。

    .劳务。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运输行为,保管与仓储合同中的保管行为,接受委托进行代理、居间、行纪行为等。

    3.工作成果。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者无形物。如承揽合同中由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技术开发合同中的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等。

    合同对标的的规定应当清楚明白、准确无误,对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都要约定得细致、准确、清楚,防止差错。特别是对于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更要尽可能地描述准确、明白。订立合同中还应当注意各种语言、方言以及习惯称谓的差异,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三)数量。在大多数的合同中,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许多合同,只要有了标的和数量,即使对其他内容没有规定,也不妨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因此,数量是合同的重要条款。对于有形财产,数量是对单位个数、体积、面积、长度、容积、重量等的计量;对于无形财产,数量是个数、件数、字数以及使用范围等多种量度方法;对于劳务。数量为劳动量;对于工作成果,数量是工作量及成果数量。一般而言,合同的数量要准确,选择使用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和计量工具。根据不同情况,要求不同的精确度,允许的尾差、磅差、超欠幅度、自然耗损率等。

    (四)质量。对有形财产来说,质量是物理、化学、机械、生物等性质;对于无形财产、服务、工作成果来说,也有质量高低的问题,并有衡量的特定方法。对于有形财产而言,质量亦有外观形态问题。质量指标准、技术要求,包括性能、效用、工艺等,一般以品种、型号、规格、等级等体现出来。质量条款的重要性是勿庸赘言的,许许多多的合同纠纷由此引起。合同中应当对质量问题尽可能地规定细致、准确和清楚。国家有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有其他质量标准的,应尽可能约定其适用的标准。当事人可以约定质量检验的方法、质量责任的期限和条件、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条件与期限等。

    (五)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或者报酬,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所付代价的货币支付。价款一般指对提供财产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在买卖合同的货款、租赁合同的租金、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等。报酬一般是指对提供劳务或者工作成果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费、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中的保管费以及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勘察费、设计费和工程款等。如果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要按照规定执行。价格应当在合同中规定清楚或者明确规定计算价款或者报酬的方法。有些合同比较复杂,货款、运费、保险费、保管费、装卸费、报关费以及一切其他可能支出的费用,由谁支付都要规定清楚。

    (六)履行期限。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合同是否按时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的客观依据。履行期限可以是即时履行的,也可以是定时履行的;可以

    是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也可以是分期履行的。不同的合同,对履行期限的要求是不同的,期限可以以小时计,可以以天计,可以以月计,可以以生产周期、季节计,也可以以年计。期限可以是非常精确的,也可以是不十分确定的。不同的合同,其履行期限的具体含义是不同的。买卖合同中卖方的履行期限是指交货的日期、买方的履行期限是交款日期,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履行期限是指从起运到目的地卸载的时间,工程建设合同中承包方的履行期限是从开工到竣工的时间。正因如此,期限条款还是应当尽量明确、具体,或者明确规定计算期限的方法。

    (七)履行地点和方式。履行地点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对方当事人接受履行的地点。不同的合同,履行地点有不同的特点。如买卖合同中,买方提货的,在提货地履行;卖方送货的,在买方收货地履行。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履行。运输合同中,从起运地运输到目的地为履行地点。履行地点有时是确定运费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担以及所有权是否转移、何时转移的依据。履行地点也是在发生纠纷后确定由哪一地法院管辖的依据。因此,履行地点在合同中应当规定得明确、具体。

    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做法。不同的合同,决定了履行方式的差异。买卖合同是交付标的物,而承揽合同是交付工作成果。履行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在一定时期内的,也可以是分期、分批的。运输合同按照运输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公路、铁路、海上、航空等方式。履行方式还包括价款或者报酬的支付方式、结算方式等,如现金结算、转帐结算、同城转帐结算、异地转帐结算、托收承付、支票结算、委托付款、限额支票、信用证、汇兑结算、委托收款等。履行方式与当事人的利益密切相关,应当从方便、快捷和防止欺诈等方

    面考虑采取最为适当的履行方式,并且在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

    (八)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对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违约责任在合同中非常重要,因此一般有关合同的法律对于违约责任都已经作出较为详尽的规定。但法律的规定是原则的,即使细致也不可能面面俱到,照顾到各种合同的特殊情况。因此,当事人为了特殊的需要,为了保证合同义务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为了更加及时地解决合同纠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如约定定金、违约金、赔偿金额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指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的解释以及法律适用等。解决争议的途径主要有:一是双方通过协商和解,二是由第三人进行调解,三是通过仲裁解决,四是通过诉讼解决。当事人可以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如果意图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是不用进行约定的,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都要事先或者事后约定。依照仲裁法的规定,如果选择适用仲裁解决争议,除非当事人的约定无效,即排除法院对其争议的管辖。但是,如果仲裁裁决有问题,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或者申请法院不予执行。当事人选择和解、调解方式解决争议,都不能排除法院的管辖,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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