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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工企业产品质量管理规定

    时间:2020-08-23 19:58:37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产品质量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 v6 C/ k5 e. \! h6 l

    第一条为加强XX石化公司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不断满足顾客的需要,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产品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石化公司生产的石油化工产品及生产辅料的质量管理。5 q2 _- Z* g2 c2 b; V/ [

    第三条产品质量:产品满足规定或需要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一般包括性能、寿命、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等内容。产品质量受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多种因素的影响,是企业各项工作的综合反映。

    第四条产品质量管理是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要努力学习和研究国内外先进的科学管理办法,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 |" W/ f- U+ O$ `! T8 M

    第二章质量责任* }+ I- R2 z" k" o* W4 r. p; W9 R

    第五条公司经理对本公司执行国家和股份公司规定的有关质量方面的法规和公司的产品质量全面负责。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本单位质量第一负责人。. m- c4 Y. y" O6 @5 @- P

    第六条技术部门和设计部门要从设计、工艺规定、操作条件、技改技措上保证产品质量。4 j- K, R& o) ?( M! I- d

    第七条机动设备处在组织装置的建设、检修、维修和改造中,必须满足生产工艺条件;采购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要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4 P/ ]# A! ]/ Y5 V- D8 b

    第八条安全和环保为现场工作提供安全、适宜的生产环境。

    第九条销售公司按合同要求提供满足顾客要求的产品,广泛收集顾客意见。

    第十条财务处实施质量成本管理。

    第十一条各分厂必须加强技术业务培训,使上岗员工熟练掌握操作方法,

    认真遵守操作条件和工艺参数,搞好工序控制,生产出优质的石油化工产品;同时还需保证生产、贮存、转输和装卸环节中的产品质量。; h) }% Q, P, u3 ^ 第三章机构与职责

    第十二条质量管理机构

    1、生产运行处是本公司的质量管理机构。在公司领导下,负责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对各部门履行质量责任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负责质量纠纷的处理和解决工作;负责上级技术监督部门对公司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x2 Y; A% b; Y$ Y7 S

    2、产品质量检测部是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是为生产提供服务支持的检验机构。(1)在公司主管领导和公司生产部门安排下,行使产品质量的检验职能;3 x! j% A( N B1 T; [+ O

    (2)负责公司入厂化工原材料质量检验、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检验及出厂产品的检验、质量判定和把关工作。

    (3)每月统计各生产装置馏出口合格率、产品出厂合格率、抽检合格率、产品一次调成率等产品质量控制指标。

    (4)配合销售部门做好产品市场调研及产品质量售后技术服务工作。质量检验人员的检验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配合和支持,不得干涉和阻碍质量检验人员的正常检验工作。质量检验人员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艺质量规定及在产品质量上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等情况有权制止和越级反映。

    第四章产品标准管理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关于标准化管理方面的各种规定和制度。正式生产的产品必须有质量控制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第十四条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检验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已有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不得另订标准,但可以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没有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可以制定企业标准。产品质量企业标准的制(修)定,由生产运行处和质量检验部、专业厂提出标准草案,报公司技术标准化委员会批准。化工原材料标准的制(修)定由科技信息处负责,中间产品(半成品)标准制(修)定由生产运行处汇同质量检验部及专业厂完成。- ]$ P6 @, k$ W" Y

    第五章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e9 Z1 k: d5 s& ^; n5 J$ P

    第十五条产品质量计划管理

    1、质量指标计划。制定产品质量等级品率、产品产量等级品率及馏出口质量指标。M( V; [6 m0 r3 ?" x4 P$ ~$ n

    2、质量改进计划。根据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和顾客的需要,制定产品质量改进计划。提出质量改进项目、措施、进度、目标及主要负责部门。

    3、新产品开发和老产品淘汰计划。根据市场需要和本公司的实际,积极开发新产品,淘汰老产品,实现产品的升级换代。制定长远和近期的新产品开发和老产品淘汰计划,新产品的质量标准应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较重大的新产品开发应列入科技发展计划。# ~. y$ S9 u m* ]h6 s+ n

    第十六条生产工艺的质量管理8 m6 _( \) O" d! @5 D0 L; V

    1、各生产装置必须建立健全工艺卡片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工艺卡片和操作规程组织生产。

    2、各生产装置必须坚持合理的生产定型方案。在变更主要原材料、基本工艺流程、主要操作条件和产品调合工艺时,必须对产品的主要性能重新分析评定,证明产品符合质量标准,质量水平没有下降时,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O s, y) k" C+ g

    3、各生产厂严格按调合比组织油品调合,同时在提油品全分析时及时向质量检验部汇报调合比,便于质量检验。

    4、各装置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过程或岗位,应根据需要建立质量控制点,应用数理统计等科学方法进行管理,以保证影响质量的主要工艺参数和质量指标处于受控状态。

    5、对较大技术改造和工艺变动的装置,待运行正常后应及时进行工艺标定,及时修订工艺卡片和操作规程。

    6、质量检验部根据情况可随时安排抽查馏出口的产品质量情况,若发现不合格样品,统计抽检合格率,计入合格率考核,并上报生产运行处。

    第十七条化验分析的管理

    1、化验员严格按照《检验计划》规定的分析频次进行检测,成品出厂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分析项目进行检测,不得擅自删减分析项目。3 c1 b& i# o( }" C8 f;

    M

    2、化验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凡违反操作规程的试验结果一律作废,应重新试验,如因此造成后果由化验人员负责。& J$ u0 z& p* g. I

    3、化验分析用的所有分析仪器、计量器具、化学试剂等,都应符合标准和试验方法规定的技术条件要求。

    4、化验分析应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所规定标准进行检验。必须做到五准确(采样、基准、分析、计算、结果);三及时(及时采样、及时分析、及时报结果)和三检查(自检、互检和班长检查),凡正式报出的结果,班长必须登记上帐。

    5、所有化验样品必须采够复查量,化验结束时,样品按下列时间保留:

    (1)原料、中间罐24小时。/ W2 _6 {- d. `2 S2 J. J# ]

    (2)馏出口在分析报出,车间没有异议时,保留到下点样前,不合格的馏出口样品保留24小时。

    (3)成品分析样品按照产品技术标准要求的时间保留封样。

    第十八条原材料的质量管理

    1、原材料定购一般应按照公司原材料质量验收标准,无特殊要求也可按国家、部(或同级)标准,对于既无公司质量标准又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原材料,经生产经理同意,可按生产厂家的企业标准定货,但在定货时,采购供应部门必须向生产厂索取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2、每批原材料进厂时必须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化验单,否则不予接收,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由供应部门指定专门岗位存档备案。- |4 ?0 l! w$ t" G3 d- d" I2 E

    3、对进口原材料,必须附有口岸商检质量检验报告和厂家产品质量证明,在无质量证明而我公司又不具备检验手段时,采购供应部门请示主管领导后,方可进厂和使用。

    4、各种进厂原材料的质量证明,专业厂设专人负责保管及建立质量台帐,台帐要记录原材料名称、数量、进厂日期、生产厂家、质量标准等内容。9 z& ?- [( t" Z% n1 `0 m g: a) v

    5、原材料(进口原材料除外)在入库前必须到质量检验部报检,进行化验分析,由供应部门通知质量检验部取样分析。报检部门到质量检验部索取化验单。无化

    验单的原材料,库房不准入库,使用单位有权拒绝使用。" T6 g: I2 U1 D2 ]9 E; g4 G

    6、原材料入库做到批号、货位、质量三对口,不合格的原材料要单独保管,并有醒目标志。

    7、原材料在入库和保管中出现质量问题,包括质量变坏、包装散包、损坏、溢流及包装袋老化时,保管部门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按公司的要求规定处理,以减少损失和使用带来的后果。凡由铁路罐车装运的硫酸、烧碱、糠醛、添加剂等产品,采购供应部门组织并及时通知化验取样分析,化验结果由质检判定合格与否,然后卸车,未经化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决定卸车,否则出现质量问题由责任者负责。1 x4 C: H5 q! Z3 T2 f

    8、对工艺、产品质量产生影响的不合格原材料,有关单位要求退货时,供应部门应立即执行。) V% S3 D5 C! i" D( O

    9、入库后的原材料要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库,出库时要有质量化验单,在供应部门送料时一并交给使用单位,无质量化验单,使用单位有权拒绝收货。

    10、特殊原材料有规定有效时间的,若存放时间超过规定日期,供应部门必须申请质量检验部组织重新化验,分析合格后方可出库和使用。& l/ \( m9 }" W3 h# g1 z

    11、在生产急需情况下,当原材料某项指标不合格时,由生产运行处组织研究,确认投用后对产品质量、工艺无影响,并提出保证产品质量的措施后,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d@" M+ v; Q8 O z" v8 p

    12、公司范围内使用的互供料,其质量要求按公司互供料标准验收,质量检验部负责化验。

    13、原材料使用单位必须了解和熟知本装置工艺所需的原材料性能和规格,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原材料,不得使用。需要变更原材料时,必须经过试验,证明产品质量水平没有下降,再经主管领导、生产运行处批准后实施。

    第十九条中间产品(半成品)的质量管理" Y8 K) V4 _- t# V$ J

    1、各生产装置必须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质量检验部严格按《检验计划》定时、定点、定项目进行分析,并对馏出口合格率进行统计。

    2、各生产装置要严格按照半成品工艺卡片及馏出口的质量控制指标进行生产,

    平稳操作,确保镏出口合格率达98%以上。- e* Z% ^5 R% T

    3、半成品在向下一道工序移动时,必须检温、检尺、切水,严格执行“五不准移动”的规定:6 q/ l4 j; S2 J{

    (1)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准移动。

    (2)分析项目不全,不准移动。

    (3)罐内停止进油后,未经分析不准移动。) j w8 L8 Z( X

    (4)容器管线不符合质量要求不准移动。9 a& |1 }% x: c" f0 j (5)特殊情况,未经生产运行处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讨论决定不准移动,未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不准移动。情况紧急时,在不影响下一道工序质量前提下,经生产运行处同意方可向下一道工序移动。+ \- e9 g8 A+ A" r0 J% [

    4、不合格半成品的管理:

    (1)当不具有半成品罐的装置馏出口质量不合格时,由生产运行处负责组织有关处室和车间及时解决,调度负责进行改进次品罐或进行装置自身循环。* R r& B9 Y& W" g& ]! }

    (2)非专用的管线、机泵,在送油前必须处理干净,检查隔离阀门,在保证不影响质量、不串油的情况下,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移动油品。

    (3)因冲塔、串油造成半成品污染变质一律返工重炼,不得进行调合。

    (4)多个装置馏出口同时进入一个罐,因其中一个装置馏出口质量不合格而造成半成品质量出现问题,其次品计算在馏出口不合格的装置。

    5、半成品储存按工艺要求进行,不得超温。5 f5 U" N$ I( t+ g$ `t* W% g/

    F B" T

    6、半成品要经常切水,输送油品前要检查脱水情况,避免水分、杂质带到下一道工序和成品罐中,影响产品质量。! _0 Y6 Z% ^* z1 }+ W, F8 ^; L7 ?

    7、馏出口的样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采样,任何人不得随意提前或推迟,按照《检验计划》进行分析,分析项目、频率不得随意改动。

    8、对不合格的馏出口产品,化验室要立即进行复检,并留样24小时,遇星期天顺延48小时,质量检验部要将不合格的馏出口数据及时报告生产部门,并记录在馏出口大帐上。0 G" ^& e/ e; d8 X8 X

    第二十条成品的质量管理

    1、各种产品的生产,必须严格按工艺进行。各分厂要建立完整的产品原始记录,原始记录要妥善保管。产品一次调成率由质量检验部负责统计。

    2、有调合工艺要求的产品,其组分油质量、添加剂及操作条件等达不到指标要求时,由生产运行处组织有关单位解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产品质量不受影响后方可生产调合。( `- ]d( _, l3 a" Y- e- x

    3、质量检验部应按产品执行的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按规定进行保证项目分析。

    8 m" E# b1 e! Z/ D6 U) e7 q

    4、不合格成品,允许按照工艺或生产技术部门批准的方案,重新加工处理。; m" a4 ^* P, ]* q+ s7 k# P

    5、成品的保管必须制订严格的管理制度,防止成品在保管过程中出现变质、包装损坏、合格品与不合格品混串等问题。

    6、成品出厂必须严格执行“五不准出厂”的规定,即:质量、品种、规格不符合标准(包括厂订标准)要求的产品不准出厂;分析项目不全不准出厂;没有质量合格证或化验单不准出厂;包装容器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准出厂;未按规定留样不准出厂。成品出厂要严格按标准规定执行。6 g0 R6 \& f# U6 D

    7、分厂在液体成品出厂装车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三对四看一检查”的规定,即:三对四看一检查:三对:对卡片品种、对车号、对流出口,四看:看铅封、看接地线、看车内是否有异物、看下卸口是否严密。一检查:检查油流是否干净。装油前要与检查员联系,经同意后方可付出。

    8、公司所有出厂产品必须经质量检验部分析合格后,由检查员开合格证,方准发运。, E+ }& X9 Z6 [. O# V9 r

    9、不合格产品的出厂,必须严格执行《产品协议出售记录》。9 d* b7 ?$ z0 f d

    10、对国内和国外客户所需协议产品,由销售公司同客户协商提出质量指标,经生产运行处和科技信息处审核后,下达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包括厂控指标)报公司主管经理批准,车间按质量标准和工艺组织生产,产品由质量检验部按标准分析、把关。

    第二十一条容器管线管理

    1、石油产品储运容器转输管线的清洗和检查均应按行业标准《石油产品包装、储运及交货验收规则》和本规定执行。

    2、成品贮存容器按规定的周期和标准清理。新建或更换品种,在使用前也必须清理,清理后,经质检员检查,方可收储产品。

    3、质量检验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对贮罐的脏污情况进行抽检。如发现罐内脏污情况严重时,可随时提出要求提前清理。

    4、油槽车的检查与清洗

    (1)油槽车在装各种油品之前,必须按要求进行,经质检员检查合格后,发给槽车质量检查通知单,方可装油。若检查不合格时按SH0164—92《石油产品包装、储运及交货验收规则》中7.1.2执行。具体内容为:收发货单位或运输部门应保证供给清洁并适合储存该种产品的容器,并由收发货及运输三方共同对容器按本规则进行检查,如认为不合要求时,提供容器单位必须负责清洗或调换合格的容器。在遇有对容器清洁程度的判定有争执时,一律不装。但在一方坚持要求装运时,如发生质量问题,则由要求的一方负责。- q, c( T% __& ~1 |5 A (2)检查合格的油槽车装入成品时,遇到雨雪天气,不得在露天装罐,须用盖防雨雪或沙尘侵入。若影响产品质量的槽车附件缺损,由油品人员采取补救措施,否则不得装油。& l) g: ~1 {3 G6 Q2 g0 P

    (3)槽车检查有效时间为48小时,若过期或遇到其它特殊情况,由运销提出复查。超过检车有效时间,槽车检查质量通知单自动作废。若运销不经复查出现质量事故,责任自负。

    (4)液化汽、丙烯等压力容器槽车必须专车专用,否则后果自负。

    5、成品油转输管线的清洗与检查, I, x" c" M8 \. t

    (1)成品交库与出厂,按品种需要专线、专泵输送。

    (2)需要顶线处理的管线,有关单位必须细致安排,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3)不同品种管线的连接处,必须堵盲板以免出现窜油。检查后各检测点加封铅,如需拆除盲板,必须检查员到场后监督执行。

    (4)新投用的出厂管线,必须用输送的成品油进行顶线冲洗,由质量检验部采样,目测“水及机械杂质”合格,必要时分析合格后方可投用。/ {, o6 h% N6 d 第六章产品售后服务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二条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由销售公司、生产运行处负责,生产厂和质量检验部配合,开展产品技术服务工作。技术服务包括走访客户、建立产品质量考

    察点和产品使用档案、处理客户来访、走访解决顾客使用的疑难问题、指导顾客正确选用石油化工产品等。

    第二十三条建立顾客质量信息反馈制度,认真研究顾客意见,及时组织调查处理。与顾客发生质量纠纷时,应通过协商妥善解决。如与顾客意见不一致时,可通过上级或第三方进行质量调解。

    第七章质量统计考核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均按本方法进行的统计考核。季报、年报按《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产品质量指标统计方案》的规定统计填报,由质量检验部对质量指标进行统计,上报公司有关部门。

    第二十五条石油产品合格率的统计方法/ Y5 O2 l; q- ^9 P7 b. P

    1、装置馏出口合格率

    装置馏出口合格率=装置合格样品次数/采样总次数×100%

    凡规定馏出口合格率有质量控制指标的生产装置,馏出口全部统计合格率;统计合格率按已规定的采样次数和馏出口个数为依据,一个样品检验几个项目,其中有一项不合格,即为一次不合格样,加样不统计合格率,减样按不合格统计;凡开停工期间产品进入目的罐,即统计合格率,进污油罐不统计合格率;装置改变生产方案,提降量调整期,凡馏出口产品进入目的罐且已连续两个合格样后开始统计合格率;因水、电、汽、风、仪表、设备(厂外因素除外)等原因造成装置波动,只要产品仍进入目的罐,一律统计合格率;装置进行工业性试验时,应事先制定好方案,具备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取得生产运行处和质量检验部同意后可不统计,属于局部试验,对不影响的产品仍要进行统计;对“实测”、“考察”项目不纳入馏出口合格率统计。

    2、全厂馏出口合格率

    全厂馏出口合格率=全厂馏出口合格样品数/全厂馏出口样品总数×100%

    3、中间产品(半成品)合格率

    中间产品合格率=合格的中间产品数量/全部中间产品数量×100%, {; m+ t5 |5 J4 Q9 b

    4、出厂合格率

    出厂合格率=出厂产品合格数量/全部出厂产品数量×100%7 R! b# `6 B! q1 ~" |7 ?.

    w M* u

    第二十六条石油化工产品合格率、等极品率的统计方法:

    1、产品产量合格率k6 _4 L3 E" v8 y7 ], u/ D# D* R

    产品产量合格率=((合格品量+一等品量+优等品量)/产品总产量)×100%( K) z( F6 b7 x, l* K9 f

    2、产品产量等级品率

    产品产量等级品率=报告期内某一等级产品的产量/全部合格品产量×100%2 x7 X; K1 n, p# L4 }8 [

    3、优等品产值率% o5 D2 X: {1 B4 ?( c

    优等品产值率G1=报告期全部优等品产值(万元,不变价,下同)P1/报告期产品总产值P0×100%

    4、一等品产值率

    一等品产值率G2=报告期全部一等品产值(万元,不变价,下同)P2/报告期产品总产值P0×100%, ]" S, C/ ^! D, p4 |" |8 I9 b# D# q

    5、合格品产值率c- b- h7 E# |

    合格品产值率G3=报告期全部合格品产值(万元,不变价,下同)P3/报告期产品总产值P0×100%1 Y/ C! W/ c4 M9 P9 b! _" c

    6、产品质量等级品率; F. |* E+ B7 R9 x

    产品质量等级品率=((a1×p1×+a2×p2+ a3×p3)/p0×100%. d, L& I" l5 h0 ^9 V" d5 l

    式中:a1、a2、a3分别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的加权系数,a1=1.5

    a2=1.0a3=0.5

    第二十七条质量考核管理

    质量考核按本公司经济责任制中质量考核部分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L0 x" B" l+ r s

    第八章附则6 u" m* w& k0 L+ z# }& o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产品管理规定》不一致时,以股份公司管理规定为准。) D- G: G$ g/ Z4 j4 y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以其它规定和补充文件为准。( r4 N4 t+ w. j w0

    s9 g) K- X5 r

    第三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和修改权属生产运行处。* @: @" I3 i5 A0 h9 h* U8 R4 e9 k$ n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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