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部考试
  • 考试报名
  • 考试时间
  • 成绩查询
  • 网络课程
  • 考试真题
  • 模拟试题
  • 公文文档
  • 文档大全
  • 作文大全
  • 范文大全
  • 招聘大全
  • 当前位置: 勤学考试网 > 考试时间 > 正文

    (岗位职责)2020年党建工作职责概述

    时间:2021-03-07 07:53:25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职责制度

    中共****党支部

    二0一七年

    储运党支部职责制度目录

    一、职责

    1、党支部工作职责

    2、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3、党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4、党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5、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6、党小组工作职责

    7、党小组长工作职责

    8、综合办工作职责

    二、制度

    9、党建工作责任制

    10、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11、“三会一课”制度

    12、民主生活会制度

    1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4、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5、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6、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17、党员汇报制度

    18、党费收缴制度

    19、党支部学习制度

    20、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21、宣传思想政治工作

    22、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23、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4、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25、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26、干部诫勉制度

    27、储运公司中层干部(班组长)考核细则

    28、党务公开制度

    29、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30、领导干部谈心制度

    31、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32、关心职工制度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为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和中央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党委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条例。

    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稳定的重要力量,是增强企业活力、培育公司软实力的重要环节和阵地,是国有企业独特的政治竞争优势,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

    党支部工作要以“围绕中心,服务群众,维护大局,促进发展”为指导思想,按照“围绕中心做工作,进入管理起作用”的基本思路,坚持“聚焦、务实、有效”的工作原则,形成以人为本的工作格局,创新党支部工作的方式方法与内容,重点加强党支部班子和基层管理者、骨干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职工队伍建设。

    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一)党支部在上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做好本单位思想政治、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党支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正确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围绕生产经营和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开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教育以及党的民族政策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宗教政策的教育,推进党员读书活动,引导党员并带动职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建设学习型员工队伍,着力创建学习型党支部。

    (四)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和党支部的战斗力。

    (五)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和党的工作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广大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员和群众的政治敏锐性和辨别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做到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六)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不发挥作用的党员提出处理意见。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党员在企业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七)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有计划地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的职工、知识分子、

    少数民族职工和青年中发展党员。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经常听取团组织“推优”工作汇报,及时给予工作指导。做好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工作。

    (八)教育党员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政纪,保证企业和群众的利益不受侵犯。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九)关注员工的需求点,尊重职工的主体地位和个性需求,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真情关爱职工,帮助职工解疑释惑、排忧解难,帮助职工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激发职工的内在活力。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一)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总结工作,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支部工作。

    (二)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及时传达并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指导党小组长的工作。

    (三)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及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情况,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做好党支部先进典型的发掘、培养、宣传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认真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发挥支委作用,协调党政工团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完成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工作。

    (五)抓好党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组织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经常与党支部委员沟通思想,交流情况,增强团结,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一)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二)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提出对党员的表扬、奖励的建议。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的改选准备工作。

    (三)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提出发展党员意见,具体办理吸收新党员的有关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四)做好党员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民主评议党员、收缴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党员管理工作。

    (五)配合其他委员做好工作。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公司有关规定。

    (二)负责党员的教育工作,提出党员教育和职工群众教育的意见,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三)充分利用宣传舆论工具,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活跃党员和职工文化生活。做好支部宣传教育工作,及时表扬好人好事。大力弘扬先进,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配合其他委员做好工作。

    (一)负责检查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廉政建设教育并向支部反映党员遵守纪律的情况。

    (二)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进行协助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受理、转达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四)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五)配合其他委员做好工作。

    党小组工作职责

    (一)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技术,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

    (二)组织、指导和监督党员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按照实际情况和需要,给每个党员分配一定的工作,组织党员实现党支部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接受党员的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四)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经常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五)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组织的有关活动。

    (六)协助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以及接收新党员、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和收缴党费等工作。

    党小组长工作职责

    (一)组织党员搞好学习,使党员及时了解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要求,了解当前的形势和任务。

    (二)认真执行党小组的各项制度,定期召集并主持开好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学习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根据支部的决议和安排,结合党员的具体情况,给本小组的党员布置相关工作任务,并负责督促检查。

    (四)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经常向党支部反映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对党员进行教育帮助。

    (五)积极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党员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

    (七)协助党支部做好评议党员和收缴党费工作。

    综合办工作职责

    综合办是公司党支部的综合办事机构,是承上启下、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枢纽。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公司的各项规定,为党支部服务,为科室、工段和班组服务,为广大职工服务。

    (二)负责做好党支部各种会议、集体学习和重要活动的服务工作及党支部有关文稿的起草工作。

    (三)负责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党委,储运党支部计划和决议,及时掌握并反馈执行情况,对需要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积极发挥协调作用。

    (四)负责公司重大问题的归口报告,及时做好信息传递工作。

    (五)负责公司党支部印章管理、使用工作;做好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六)负责文书处理工作。做好机要文件、密电的收交、传阅、催办、保管工作,做好保密工作。

    (七)负责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通过信访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做好和谐稳定工作。

    (八)完成上级党组织、集团公司党委及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为了改进我公司的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内监督,保证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建工作责任制,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漓铁的改革发展转型建设服务。

    (二)本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在集团公司党委的领导的指导下实施。

    (三)党支部的工作任务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定期分析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4、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达到:每月一次支委会,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一次党课。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5、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6、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责任考核

    1、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集团公司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储运党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2、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党委,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重要依据。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储运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集团公司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五)责任追究

    1、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连续两年受到批评的,党支部书记应予辞职,或由上级党组织免除其职务,重新改选。

    2、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应责令限期改正。

    3、党小组长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一)参与原则

    党支部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中,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领导原则和重大事项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的“三先”原则。

    (二)参与程序

    1、党支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形式,事先参与重大问题的商讨、决策。决策前要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干部、职工及有关方面意见。

    2、书记、经理要充分酝酿,取得共识,决策时要按规定程序,充分讨论议事。决策后要发挥党组织的优势,保证决策顺利实施。

    3、实施过程中发现决策失当,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发现有偏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要坚决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支部重大事项;总结部署支部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二)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汇报、交流思想心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三)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交流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四)党课: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内容为: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提高党员自身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半年进行一次。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1、学习动员阶段。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动员。

    2、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写出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

    3、民主评议阶段:召开党小组会,在党员个人述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小组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按按信念指数、纪律指数、品行指数、作为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和反向扣分指数进行评定,基础分为80分,正向加分满分为20分,反向酌情减分,总体评价最高为100分,最低为零分。90分以上为“先锋党员”,60-89分为合格党员,60分以下为警示党员,连续两年综合评价为警示党员为不合格党员。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评定意见,并同本人

    见面。同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5、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出的先锋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评议定为警示或不合格的党员,必须由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相应处置,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支部要进行补课。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及时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

    (六)离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不评定档次;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可暂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档次。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原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规定的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

    (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同时,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

    (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派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工贸国资公司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经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卡》。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

    (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接受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才视为通过。

    (七)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内,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从严治党、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先进性的重要组织措施。处置不合格党员,要贯彻“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党员标准,统一衡量,慎重对待,宽严适度,不定比例,不提指标,不搞运动。

    (一)严格掌握不合格党员的标准

    确定不合格党员,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若干政治生活的准则》和中央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衡量。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起先锋模范作用,丧失党员条件的人。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不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意志衰退,丧失共产主义信念,不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

    2、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受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影响较深,坚持错误的政治观点,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个人主义严重,以权谋私,见利忘义,贪图享乐,引起群众严重不满;弄虚作假,言行不一,欺上瞒下,造成恶劣影响。

    4、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或不参加组织活动,或不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被认为自行脱党。

    5、不宣传党的主张,不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不维护群众的

    正当利益,不能带领群众一道前进。

    6、不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自由主义严重,泄露党内机密,危害党内团结。

    7、党性原则不强,不能同错误的思想作斗争,不能抵制腐败现象。在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危害的时候畏缩不前,甚至躲避逃脱。

    8、其它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

    (二)劝退不合格党员一般程序

    劝退不合格党员是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一种方式。《党章》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

    1、初步确定劝退对象。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党支部依据平时和民主评议党员中所掌握的情况,认定不合格党员,初步确定劝退对象,并进一步调查核实,取得证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2、召开支委会形成初步意见。在召开支委会前,党小组要开会讨论,提出建议,供支委会参考。在支委会上,要详细听取调查核实情况。严肃认真地进行研究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会后党支部负责同志要喝劝退党员本人谈话,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本人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并对其意见、说明、申辩认真研究处理。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作出决定。在支部大会上,支委会应向全体党员报告对劝退党员的教育情况,本人态度以及劝退的理由。劝退党员可发表意见,进行说明和申辩。经过讨论后,进行表决,形成决定。会后,党支部要将劝退党员决定、调查材料同本人见面,由本人

    签署意见,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劝退决定,并做好劝退党员的思想工作。

    党员被劝退后,其《入党志愿书》仍保留在本人档案中,不能随意处理。如果劝退党员坚持不退,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对有决心改正错误的,可限期改正错误。限期改正错误只是用于正式党员,时间不超过1年,并报上级党委批准。对限期改正期满,仍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三)自行脱党党员的除名程序

    《党章》规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对这样的党员应予除名。首先支委会要认真调查研究,弄清楚是否已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并查清原因。然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报告调查情况,本人进行申辩,讨论处理意见,经过讨论,认定确属自行脱党者,应当决定予以除名。支部大会讨论时应通知本人到会,如本人拒不参加,支部大会也可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四)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处置程序

    《党章》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向党组织提出退党,表明他不愿意履行党员的义务,已丧失了党员的起码条件,因此应同意其退党。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必须由党员本人提出书面退党申请,党支部负责同志要找其谈话,弄清原因,及时帮助教育。如果本人坚持退党,经支委会研究,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宣布除名,并

    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五)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

    一是注意把由于思想认识问题,说过一些过头话,同时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别开来;二是注意把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并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同决绝接受教育、不愿用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人区别开来;三是注意因个别党组织不健全、放弃对党员的教育管理,造成党员不能正常的履行义务,同党员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四是注意把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所限,造成工作上的失误,同本人思想意识不好,工作不负责区别开来;五是注意因实际困难等原因,没有或不经常参加党的活动,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同革命意志衰退,拒绝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六是注意把工作中因和个别领导有矛盾,同时消极抵触党组织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行为区别开来。

    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一)党员有权参加党小组会、支部大会、党员大会以及与其担任的党内职务和代表资格相应的会议。党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当履行请假手续。

    (二)党员有权阅读按照规定可以阅读的党内文件。党员有权提出接受教育和培训的要求。党员接受教育和培训应当服从组织安排。

    (三)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党员以书面方式提出的批评意见应当按照规定送被批评者或者有关党组织。

    (四)党员有权向党组织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的违法违纪事实。

    (五)党员有权在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按照规定参加表决。表决时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或者弃权。

    (六)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者向党组织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反映。

    (七)党员在政治、工作、学习等方面遇到重要问题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权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请求。

    (八)党员对于党组织给予本人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有权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党员

    认为党组织给予其他党员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不当的,有权逐级向党组织提出意见。

    (九)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召开有关会议,并创造条件保障党员参加其有权参加的各种会议。会议的组织、召集者要将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等适时通知应到会党员。

    (十)党组织应当为党员提供阅读党内有关文件的必要条件。党员因缺乏阅读能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直接阅读文件的,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向其传达文件精神。

    (十一)党组织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党员素质。

    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是党内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每个党员都发自觉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特别是领导干部党员要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一)汇报的主要内容:自己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特别是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思想和活动,也可以汇报其他党员的模范事迹不良倾向或问题。党员汇报要抱着对党负责的态度,忠诚老实,实事求是。

    (二)汇报的形式:一般在会上口头汇报,也可以单独找党组织汇报。长期外出的党员,可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三)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思想工作,对于党员的书面汇报要妥善保存。

    (四)对长期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的党员,要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必要时要给予一定的处分。

    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为切实搞好本党支部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除非有特殊情况,方可委托其他党员转交。

    (二)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三)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四)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五)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记入《党费收缴登记薄》。

    (六)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

    (七)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八)前一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支部应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张贴公示榜等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情况。

    党支部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全体党员深入、扎实、持久地开展理论学习,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目的

    通过学习,促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增强领导干部运用科学理论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二)学习对象

    全体党员,根据学习内容和需要,可适当扩大到申请入党对象。

    (三)学习内容

    1.基本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化科学技术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和其他方面的知识。

    2.上级党组织部署安排的学习专题。

    (四)学习方法

    主要学习方法是以个人自学为主,调查研究为依托,集中学习讨论为辅。

    1.自学要在全年学习计划的指导下,保证足够的时间读书学习,撰写读书笔记,每年要撰写1篇学习体会文章。

    2.调查研究,要围绕理论学习的重点和本职工作的特点,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每年要撰写1篇调研报告。

    3.集中学习,一般每季度安排不少于2次集中学习。

    (五)学习计划

    全年学习计划包括要求、内容、重点、阅读书目、讨论专题、时间安排等,以及分段组织实施计划。

    (六)学习组织

    1.党支部学习小组的组长由党支部书记担任。

    2.党支部宣传委员负责学习计划的制订、组织安排、和总结工作。

    (七)学习考核

    1.考核工作由综合办负责。

    2.考核的重点内容是对照年初的学习计划,检查落实情况,以及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理论水平和决策能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等情况,并结合检查考勤、笔记、心得、专题研讨、发言内容、发表文章、学习小结等进行全面考核。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选先进、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一)全体党员必须自觉、认真地参加政治学习。学习时要理论联系实际,达到提高思想觉悟的目的,推动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和业务知识等。

    (三)党支部要认真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保证,每月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建立学习考勤制度,对因事因病未能参加学习者,要挤时间补课。对迟到、早退、旷学的除要补课外,还要提出严肃批评。

    (四)学习时要专心致志,刻苦钻研,记好学习笔记。讨论时要积极踊跃发言,各抒己见,相互尊重,相互启发,共同提高。

    (五)及时备齐阶段学习资料,建立党员学习专用笔记本。学习记录要有时间、内容、体会,发言要有提纲。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六)加强学习引导。建立党支部书记全面抓,宣传委员具体抓,支委其他成员配合抓的领导机制,及时做好阶段布置、督查、小结,使学习落到实处。

    (七)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有的放矢,学以致用,努力在提高自身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

    (八)学习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与分组讨论”、“集中辅导与自学”、“典型引路与心得交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中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以致用,促进本职工作。年末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并纳入德能勤绩综合考核。

    (九)坚持督促检查。党支部每半年自查一次,每年抽查一次。督查的主要内容是:参学率、学习时间和内容、领导带头学习的情况、学习效果等。

    (十)集体学习要有专门的记录,大力提倡写学习心得和理论文章。

    宣传思想工作制度

    (一)宣传思想工作是单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为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才培养提供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的职责。

    (二)宣传思想工作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服从和服务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提高舆论引导水平。

    (三)宣传思想工作必须坚持党性原则,以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

    (四)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领全局,完整准确地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宣传教育,紧紧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深入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组织、指导、协调公司的理论教育和理论学习。一是坚持党支部——党小组学习制度,使学习重点突出,联系实际。二是组织协调职工的理论学习,三是举办干部专题理论培训班,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四是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技术骨干和干部的理论教育工作。理论教育工作要精选内容,针对实际,优化效果,促进工作,回答和解决职工思想认识上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

    3、正确把握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大力宣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取得的重大成就,大力宣传单位改革、建设和发展中的成就,宣传单位党政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奋斗目标,宣传单位各方面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4、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道德教育,引导人们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单位文化建设和舆-论环境建设。协调、指导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制定计划,总结检查,协调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工作,推动公司各项工作的发展。

    5、指导、协调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坚持职工思想状况调查,并及时掌握思想动态,以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协调各职能部门通过各自系统搞好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党支部做好日常思想政治工作;通过评优表彰、政策导向、制度约束、严格管理来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强预见性和针对性,要超前工作,注重实效。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和严格管理结合起来,促进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6、组织、协调公司的理论研究工作。安排公司年度研究计划,重点选题,组织协调力量予以实施;搞好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的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积极完成、参与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研究工作和科研工作。理论研究工作要突出重点,培养骨干,针对职工中共性和突出的思想、行为、心理问题进行深入的专题研究,不断解决

    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增强理论研究成果的指导性。

    (五)组织公司日常宣传工作

    1、注意把握分寸和改革导向,坚持时效性和准确性的统一,有利于增进团结,维护稳定,涉及重大政策和群众利益、民族团结、宗教政策、对外关系等方面问题的宣传报道,必须严格把关,准确无误。

    2、围绕单位中心工作、突出单位重点工作,搞好单位其它形式的宣传舆-论工作。

    (六)组织、指导阵地建设

    1、加强宣传,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使单位《漓铁报》、黑板报、宣传窗、图书报刊、专家讲座、录像、广播、宣传、文化等活动突出主旋律,提倡多样化,服务和服从单位的改革、稳定和人才的健康成长,净化、优化单位文化环境。

    2、各类文化活动场所均应遵守单位规定。各活动场所的日常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七)党支部组织宣传思想工作职责

    1、单位党政各职能部门负有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职责,统一安排搞好宣传思想工作,特别是做好日常思想教育工作。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在宣传思想工作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都应在学习、工作中做好对群众的宣传思想工作。

    2、党支部负责宣传思想工作。支部书记要亲抓亲管,分管委员要具体抓,党支部要选好、配强宣传委员。党支部要按照单位的统一安排,针对本单位具体实际,创造性开展宣传思想工作。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思想作风情况。包括政治理论学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坚持群众的路线和群众的观点、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等情况。

    (二)工作情况。包括履行职责过程中提出的主要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具体作用以及所取得的绩效等;还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解决。

    (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包括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法纪条规,进行党性党风和廉政教育的情况;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情况;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从政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重视并支持监督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

    (四)廉洁自律情况。包括遵守中央,省、市、集团公司及公司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家庭住房调整,配偶和子女工作安排、变动、提拔任用,出国(境)和国外定居等情况;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各党小组可以结合本小组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增加有关内容。可先在干部群众中征求意见,把干部群众意见比较集中、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纳入述职述廉内容。

    三、工作程序

    按照自我总结、群众评议、反馈意见、认真整改四个步骤扎实进行。

    (一)撰写述职述廉报告。领导干部要按照要求认真撰写好述职述廉报告或述廉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准确、简明扼要,对存在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

    (二)召开会议。会议由本单位党支部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原则上按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总结报告制度的有关要求确定,党支部认为需要时,可适当扩大。

    (三)收集和反馈意见。可以采取请与会人员填写评议表、测评表,设置意见箱等多种形式收集意见。统计汇总工作由综合办负责,并及时与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沟通,如实反馈群众提出的意见和民主测评的情况。

    (四)报告工作情况。各单位应于每年年底前将上一年度本单位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情况及领导干部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统一报公司综合办。

    四、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党小组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切实加强领导。要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发扬民主,突出整改。应通过一定的方式提前让参加述职述廉会议的人员了解述职述廉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以便于监督。对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领导干部,党支部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谈话提醒、进行组织处理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综合分析,运用成果。公司党支部每年要对述职述廉的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将述职述廉的成果运用到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中。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按有关规定分别收入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档案、廉政档案。

    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各党小组要从实际出发,大胆实践,积极探索,不断完善述职述廉制度。同时,又要注意与已有的监督制度相衔接,形成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整体合力。

    述职述廉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与各科室、工段主要负责人年度总结报告工作同时进行,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有机结合。在届中、届末考察时,此项工作与领导班子成员述职结合,不再单独进行。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中层(助理)以上领导干部

    二、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体资建的情况。

    2、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3、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4、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情况。

    5、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6、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企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公商业的情况,受聘于三次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它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三、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会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以事前请示。

    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为强化领导干部廉洁意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特制定本公司廉洁自律规定:

    1、认真学习各级纪检部门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执行中央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已经作出的各项规定,带头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2、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经济证券;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礼品。

    3、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的娱乐活动,因公必须进行娱乐活动的,必须报请上级纪检部门批准,否则将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直至法律处罚。

    4、不准利用职权到基层单位吃、拿、卡、要、报,不准超标准报销差旅费。

    5、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子女上学等机会大操大办,挥霍浪费,借机敛财,收受礼金。

    6、不准用公款买房、建房、维修私房;不准用公款为亲友买房、建私房和从事经营活动。

    7、不准以各种借口无偿占用基层单位的资金、交通、通讯工具及其它高档贵重物品,不准为谋取本部门利益向企业及个人索要赞助款。

    8、不准用公款出国、出境旅游;不准借开会之机到风景名胜区

    参观游览。

    9、不准利用职务拖欠公款不还;不准利用职权为家庭及亲友经商、就业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10、不准违反规定购买小汽车、移动通讯工具等,严格按规定配备通讯工具,并按照规定标准核销话费。

    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选拔任用干部的方针和原则

    认真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必须坚持: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拔任用干部坚持的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

    (二)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善于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公司建设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成绩突出。

    (三)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领

    导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无官僚主义与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良现象。

    (五)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

    三、干部的任免程序

    对干部的选拔任用要经过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四个环节,做到重实践、重实绩、重公论。

    1、民主推荐。选拔干部,要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采取召开推荐会、填写推荐表等方式进行。推荐干部应在全体干部中进行,会议当中,应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要把民主推荐作为必需的程序,其结果作为重要依据,每年结合评议干部进行。

    2、考察。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综合办进行严格考察。要依据干部选拔任用和拟提拨职务的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注意考察工作实绩,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在考察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

    3、酝酿。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进行民意测验和考察,之后将情况递交党组酝酿。党支书记根据酝酿结果,了解情况,征求意见。确定初步意见,视情况召开党组会议。

    4、讨论决定。在召开会议前,对拟任免人员填写《干部任免表》,

    正式召开会议。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到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党组会程序是:

    (1)由人事部门负责人介绍对推荐干部人选的民意测验票数、考察情况和集团审核意见;

    (2)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

    (3)以会议应到会人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4)对作出任免决定的干部,由党组成员同本人谈话;

    (5)办理行文和任免手续,并将任免职文件报送集团公司

    四、严格遵守纪律

    (一)不准以领导圈阅或其它形式,代替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二)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三)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组织集体讨论干部的决定。

    (四)不准拒不执行上级派进、调出或调动、交流领导干部的决定。

    (五)不准要求提拔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指令提拔身边工作人员。

    (六)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

    (七)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干部。

    (八)不准在选拔干部中进行违反党纪党规规定的活动。

    (九)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十)不准在干部选拔作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十一)不准超过上级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选配干部。

    干部诫勉制度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深化干部管理制度改革,制定本制度。

    一、诫勉制度适应范围

    公司各级领导干部。

    二、诫勉对象的认定标准

    1、不重视理论学习,政策水平低,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对上级党委重要决策、决议落实不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拖着不办,贻误时机,影响工作。

    2、责任心不强,精神状态差,履行岗位职责不认真,工作不努力,年度工作目标完成较差。

    3、不深入实际,不注重调查研究,工作作风漂浮,弄虚做假,工作推诿扯皮,决策失误并造成一定的损失。

    4、对自己要求不严格,不注意廉洁自律,示范带头作用较差,干部、群众意见较大。

    5、党性较差,组织观念淡薄,个人主义严重,在领导班子中闹不团结,影响集体领导作用的发挥,造成不良影响。

    6、在民主评议中列为警示党员,并经相关部门考察确属存在一定问题。

    凡有上述情形之一者,即可列入诫勉范围。

    三、诫勉期限

    根据诫免对象存在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诫勉期限,一般为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四、诫勉程序

    1、诫勉干部的审定。依据诫勉对象的认定标准,由党支部提出诫勉意见,报请公司党支部大会审定。

    2、诫勉干部的帮教。坚持重在教育的原则,由党支部同诫勉对象本人进行认真谈话,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改正的意见和要求。并与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要进行经常性的帮助教育,使其尽快改正错误。诫勉对象应自觉接受监督、帮助和教育,其表现情况填入《诫勉表》。

    3、诫勉干部的处理。凡被诫勉的干部,在诫勉期满前一个月,写出诫勉期间的总结,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向集团公司党委写出报告,经认真考察后提出处理意见。到期改正的取消诫勉期;到期仍未改正的,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组织调整。

    4、诫勉材料的归档。对到期己改正的,其《诫勉表》装入本人考察档案;对未按期改正的,其《诫勉表》装入本人干部档案。

    中层干部(班组长)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层干部和班组长管理,提高素质,提升执行力,全面完成公司下达各项工作和目标任务,特制订以下考核细则。

    (岗位职责)2020年党建工作职责概述

    (岗位职责)2020年党建工作职责概述

    党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拓宽与党员群众沟通的渠道,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基本思想

    1、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

    2、集思广益,广开言路。

    3、对重大决策做到程序公开、内容公开。

    二、党务公开的原则

    党务公开坚持服务发展、依法依纪、全面真实、注重实效、积极稳妥的原则。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

    1、组织建设: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党组织班子成员调整情况;党组织人员分工和履行工作职责的完成情况。

    2、重大事项: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党组织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3、党员管理: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流动党员登记、教育、管理情况;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名单;接收、审批发展新党员情况。

    4、党费收缴:党员上缴党费情况及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情况。

    5、评比表彰:党组织和党员受表彰情况;党建工作接受检查评

    比情况。

    6、慰问帮扶:困难党员慰问及受帮扶情况。

    7、其它事项: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四、党务公开的程序

    党支部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重大决策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重大决策做出后要向群众公示,形成群众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五、党务公开的形式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一是会议公开,即通过会议形式向群众宣布公开内容;二是公告公示,即通过文字告示形式向群众公开;三是印发纪要,即通过印发会议纪要的形式向群众公开。

    六、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党务公开要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党组织的执政能力。

    (二)党务公开要坚持真实性。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全面、具体。

    (三)党务公开要具有针对性。仅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支部有关会议和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社会公开的,要在党务政务公开栏中公开。

    (四)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支部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对涉及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应该进行党内情况通报,让党员有知情权。

    一、通报的内容:

    党内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为党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等情况,具体包括:

    1、不涉及保密内容的上级和本级党组织的重要文件。

    2、上级会议精神及落实上级精神的有关情况。

    3、党组织基本情况及班子成员分工情况。

    4、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及阶段性工作安排情况。

    5、发展党员情况,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帮困扶贫及便民活动情况。

    6、中层干部竞聘使用情况。

    7、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双重考评”情况。

    8、党费收缴情况。

    9、其他认为可以公开通报的党内事项。

    二、通报的形式

    党内情况通报分为定期通报,逐项通报,即时通报,全程公开通报四种形式,即常规性工作情况定期通报,阶段性工作情况逐项通报,临时性工作情况即时通报,重要事项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程通报。通报可分为书面通报或口头通报,通报主要以会议和简报的方式进

    行。

    三、通报的实施

    党内情况通报坚持及时直接,方便有效,党员群众信服的原则。经党组织讨论决定,根据通报内容,确定具体的通报形式和通报途径,主要通过支部大会,宣传刊物,支部组织生活会等途径进行具体实施。党内情况通报内容须事先专题确定,由专人负责审核把关,并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及时做好党内情况通报内容的记录和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党内情况通报工作原则上每半年度一次,重要性或紧急性的工作要及时通报,党内情况通报的对象为全体共产党员,通过通报达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决策党内先发动。

    四、通报的监督

    支部建立党内情况通报监督小组,组长视情况确定,监督小组负责对党内情况通报的全程监督,有否进行通报要及时记录,作为党内民主,上级组织检查考核的资料台帐。

    领导干部谈心制度

    一、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开展谈心,了解支部委员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年不少于二次。

    二、支部书记与党员开展谈心,了解党员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年不少于二次。

    三、支部书记与单位行政干部开展谈心,了解行政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年不少于二次。

    四、支部书记与单位的工作积极分子开展谈心,了解工作积极分子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年不少于一次。

    五、支部书记应随时与单位情绪低落、思想波动的同志谈心,及时帮助解决该同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如在谈话中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提交支委会集体讨论,形成决议意见,予以解决。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是坚持走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范围: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由党支部具体组织落实。每个党员根据具体情况至少联系1-2名群众。

    二、联系、服务方式:面对面交流、走访慰问、电话沟通、工作指导、短信(微信)互动、网络共享。

    三、党员联系、服务的主要任务:

    1、与联系对象谈心交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的情况,积极向党支部及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实际困难或问题。党员积极帮助联系对象出主意、找对策,帮助解决联系对象的问题。

    3、帮助联系对象特别是入党积极分子提高对党的认识,促使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

    4、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和利益,坚决同侵犯群众权益的错误倾向和行为做斗争。

    5、每个党员都要做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虚心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四、联系、服务要求:每两个月至少到联系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一次;每两个月至少与联系群众联系一次。

    五、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

    六、检查与考核:

    1、党支部要将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列入党员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每半年对联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把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并且作为评先、评优的基本条件之一。

    关心职工制度

    1、建立党内表彰奖励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每年“七一”期间,开展“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对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2、建立困难党员登记制度。党支部要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弱病残党员等特殊群体党员分类建立台帐,组织党员开展结对联系、扶贫帮困、生活救助等活动,确保弱势群体党员始终处在党组织的关爱之中。

    3、建立党内探访制度(“五必访”制度)。对于党员患病住院、家庭成员去世、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有较大思想波动时,所在党组织要及时指派专人到党员家中进行探访。

    4、建立重大节日慰问制度。每年“七一”期间,党支部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每年春节前,对所有生活困难党员进行走访慰问。

    5、建立党员亡故关怀制度(“五必谈”制度)。党员亡故时,在尊重党员遗愿和亲属意愿的前提下,所在党支部要派人参加吊唁,并对其家属进行慰问。

    6、建立党内谈心谈话制度。要与班子成员每年谈一次心,党组成员要每年与党建联系点支委成员谈一次心,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本支部的每一名党员谈一次心。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做到

    “五必谈”:党员取得成绩时必谈、遇到困难时必谈、发生矛盾时必谈、出现过错时必谈、存在问题时必谈。

    • 考试时间
    • 范文大全
    • 作文大全
    • 课程
    • 试题
    • 招聘
    • 文档大全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