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农村合作银行贷款审批制度
时间:2021-03-05 23:40:00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人
平湖农村合作银行
信贷业务审批、审查管理制度
各支行、部:
为严格信贷管理,规范平湖农村合作银行信贷行为,强化信贷资产质量,减少信贷资产风险,努力管好、用活信贷资金,根据《平湖农村合作银行信贷业务授权、授信管理办法》,特重新修订平湖农村合作银行信贷业务审批、审查管理制度。
一、贷款(授信)实行分级审批
(一)总部(包括营业部)审批的范围
1.对支行上报的中长期项目贷款进行审查、调查,提出意见;
2.对支行上报的超授信客户进行审查、调查,提出意见;
3.对支行上报的超审批权限贷款进行审查、调查,提出意见;
4.对支行上报的各类企业名称出面首笔贷款进行审查、调查,提出意见;
5.对支行上报的首笔10万元(含)以上的自然人贷款进行审查、调查,提出意见;
6.对贴现、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打包押汇贷款、开立信用证进行审查、调查,提出意见。
(二)支行行长审批权限
1.在总部行长授权(授信)的权限内,对信贷员进行再授权;
2.在总部行长授权(授信)的权限内,负责管理好支行的信贷业务,对信贷员上报的贷款等进行审查、调查,提出意见;
二、总部(营业部)审批的权限
(一)营业部总经理审批权限:
1.审批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
2.在授信额度内审批自签100%保证金的银行承兑汇票;
3.在授信额度内审批单笔在100万元(含)以下的自签银行承兑汇票。
(二)计划信贷部总经理审批权限
1.审批首笔10万元(含)以上的自然人贷款(不包括个人按揭贷款);
2.审批微型企业首笔在50万元(含)以下的贷款;
3.审批各类企事业单位首笔在50万元(含)以下的贷款;
4.在授信额度内审批打包、押汇贷款单笔在50万元(含)以下的贷款;
5.在授信额度内审批超支行权限单笔400万元(含)以下的贷款;
6.对支行上报的超授信客户(贷款)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计划信贷部副总经理在总经理授权下进行审批。
(三)业务发展部总经理审批权限
1.在授信额度内审批代签100%保证金的银行承兑汇票;
2.在授信额度内审批单笔100万元(含)以下的代签银行承兑汇票;
3.在授信额度内审批单笔在300万元(含)以下的自签银行承兑汇票;
4.对支行上报的超授信客户(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四)分管行长(贷款审批、审查管理委员会主任)审批权限
1.在授信额度内审批中长期贷款;
2.审批超过计划信贷部审批权限的微型企业贷款;
3.在授信额度内审批超过计划信贷部审批权限的打包、押汇贷款和信用证开立;
4.在授信额度内审批超过计划信贷部审批权限的单笔贷款;
5.在授信额度内审批超过业务发展部审批权限的代签和自签银行承兑汇票;
三、建立贷款审批、审查管理委员会
贷款审批、审查管理委员会成员:
主任:朱颂华
成员:朱宝峰许忠沈秋根顾保良吕勇其
邀请董事长、行长参加贷款审批、审查管理委员会会议并予以指导。在法人授权范围内对贷款审批、审查管理委员会商定的事项,经行长审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贷款审批、审查管理委员会职责
1.根据有关信贷政策,提出是否发放贷款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防范风险的对策。对单笔超过200万元以上的中长期贷款进行讨论确定。
2.对本行制订、修订的信贷管理等办法,进行讨论,最终确定办法的执行。
3.根据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范围,制订本行的贷款利率。讨论确定支行上报的信贷客户优惠利率申请。
4.开展贷款问责和责任追究的确定和审查支行对借款户发生的重大事项报告。
本审批制度由平湖农村合作银行负责制定、解释。
本审批制度从文到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