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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按界别设置委员小组之管见

    时间:2021-03-12 10:32:29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关于按界别设置委员小组之管见

    郭家镛

    【期刊名称】《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年(卷),期】2001(000)006

    【摘要】《政协章程》规定,全国政协和各级地方委员会都由各有关界别组成。在各级委员会中,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机构。各专门委员会是政协组织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一个层次,是政协组织联系政府职能部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桥梁和纽带。在全国政协制定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规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制定的《实施细则》中都对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任务作了明确的规定,而对专门委员会中是否设置委员小组却没有规定,只有成都市政协在《实施细则》第五条第1款中有:“在全体会议期间,可组织委员分组讨论,提出提案,进行大会发言(或书面发言)和专题座谈”的文字表达。虽然没有明确的文字规

    【总页数】2页(46-46,60)

    【关键词】专门委员会;政协组织;地方委员会;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政协章程;参政议政;小组;《实施细则》;分组讨论

    【作者】郭家镛

    【作者单位】邛崃市政协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7

    【相关文献】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正作报告——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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