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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有关巡察整改情况通报【模板】

    时间:2020-09-09 07:41:28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中共XX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关于

    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10日至10月2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XX职业技术学院进行了巡察。2018年12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XX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学校党委坚决拥护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把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巡察组反馈意见当天下午,我校立即组织召开党委会,认真学习了王书记和市委巡察办郭莹副主任的讲话精神,全面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陈联记为组长,院长王升为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靳润奇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检查整改工作。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设立整改联络员,负责本部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形成了党委主抓、班子成员推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环环相扣、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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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保巡察整改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明晰任务路径,精准整改。学校党委拿出三个半天的时间,在逐项逐条分析研究巡察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对照问题清单,逐条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形成了《XX职业技术学院巡察整改问题责任清单》《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150多条。之后,学校党委多次召开党委会,针对反馈的6个方面60

    个问题,分类分专题,逐条逐项分析研究、会诊把脉、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同时,还结合XX市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巡视整改专项清理整治的方案》中涉及的“6+3+1”专项清理整治的10项问题,全部建立台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实施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压力传导,夯实责任。对整改落实工作,学校主要领导亲自谋划,直接推动。12月26日,学校召开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暨专项清理整治推进会,党委书记陈联记对我校自12月5日巡察反馈后的整改工作进行了总结,对现阶段整改工作进展进行了通报,强调要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整改以来,学校党委先后召开9次党委会、3次推进会、2次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落实整改持续加压,确保了整改工作不走偏差、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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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向市委巡视巡察督导组日汇报、周汇报制度,多次召开会议对全校整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明确整改材料要求,分专题、分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确保了整改进度不落后,整改问题经得住检查。

    截止目前,通过全校上下共同努力,巡察组所反馈的6个方面60项具体问题,已经全部开展整改,其中51项已整改完成, 9项问题因涉及方方面面,短期内无法完成,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9个未完成问题专项说明附后)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2015年以来,学院党委未专题研究过党建工作,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明确了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强化了“主阵地”意识和“抓主业、担主责、唱主角”意识,确保把党的建设真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校党委研究制定了《教师党支部建设标准》(党字[2018]78号)《学生党支部建设标准》(党字[2018]79号)《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办法》(党字[2018]96号),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基层党组织各项规章制度,为确保管党治党并形成长效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以上率下,确保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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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不落、一环不松。针对巡察问题,学校党委于12月20日、24日召开党委会,专题分析研判学校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加强党建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明确提出今后每季度召开1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仅有1次,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不大”问题。

    一是学校党委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研究,对全校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分析研判,认真梳理了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研究制定了《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函询谈话的暂行办法》(纪字[2018]7号)《关于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党字[2018]83号)。二是党委班子成员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在召开巡视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深入分管部门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压力的层层传导。三是为认真总结、全面梳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前谋划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9年1月10日,向上级党委、纪委提交了《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情况报告》《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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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形成调研报告少,2016年、2017年班子成员分别只有3篇、4篇调研报告”问题。

    一是学校党委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着力强化对调查研究这一党的思想路线和工作路线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解决实际问题和科学决策能力。二是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系(院)党总支、联系师生制度》《学生生活导师制度》(修订),做到了每位班子成员联系1-2个部门,联系5个学生宿舍,并定期深入到所联系部门、学生宿舍,参加组织生活会、听取师生意见建议,帮助协调解决问题。整改以来,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撰写调研报告9份。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执行议事规则不严格。2015年以来,以院长办公会代替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7次。如2016年11月以年租金656万元租赁西王社区居委会体育场和大学生公寓事宜,未在党委会进行研究”问题。

    一是经核查、追忆院长办公会、党委会记录、纪要,上述7次中有4次提交了党委会研究;1次因合作双方未达成协议,故未提交党委会;1次为预算内资金,在合作期内;1次为预算内资金。二是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认真学习了新下发的《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重新修订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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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2019]2号),着力强调了《党委会议议事规则》《院长办

    公会议事规则》《书记、院长沟通制度》,实行上会文件会前签批制度,为坚决杜绝以院长办公会代替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提高决策科学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委会议事程序不规范,临时增加会议议题。如2015年8月党委会研究设备采购事宜,会上临时动议,随意增加40万元采购款,用于信息工程系

    机房设备更新”问题。

    在第4个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学校党委班子成员重温了《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就坚决按照“确定议题、会前酝酿、会议讨论、进行表决、会议决定、形成纪要的议事程序和预定议题”提出要求,坚决杜绝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的发生。

    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务虚会制度执行不到位。2015年以来,仅召开过1次务虚会,没有有效通过务虚会让班子成员集思广益,指导和推动工作实践”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了中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

    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委组织部、教育工委《关于加强普通高校领导班子制度建设的意见(试行)》(冀组发[2015]18号)等上级有关规定,就贯彻落实《学院领导班子务虚会制度》(党字[2017]6号),坚决杜绝制度

    执行不到位提出要求,确保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高水平的务虚会议。二是本着推进工作、立竿见影的原则,紧密结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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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2019年1月10日学校党委就高水

    平专业建设、优质校建设、院士工作站推出新成果、干部队伍建设等事关学校发展、第四次党代会成功召开,以及今后五年的发展目标任务召开了一次高质量的务虚会。

    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班子成员之间协调不够。党务副书记不分管党群工作,党务工作人员分管后勤工作,没有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成员分工不合理,相互之间有意见”问题。

    在认真学习坚决贯彻中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教育工委《关于加强普通高校领导班子制度建设的意见(试行)》的基础上,在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征求个人意

    见以及根据个人工作特点、长处的前提下,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现有领导班子进行了重新科学合理的分工,印发了《关于调整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党字[2019]1号),

    为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奠定了组织领导保证。

    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各领导干部及分管处室工作沟通交流少,导致部分公共资源财产流失,如2015年至2016年,圆梦照相摄影与洛杉奇食品有限公司租用学院门脸到期后未及时续签合同,分别无偿使用29个月和21个月,造成财产损失共计18.3万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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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学校发展,在合同到期后,学校与圆梦照相摄影和洛杉奇食品有限公司达成向学校捐赠30平米LED显示屏的校企合作协议,经有关部门评审价值为273677元,不少于租赁费18.3万元。2018年7月1日显示屏正式投入使用。对此,学校党委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借巡察整改之机,一是深入开展作风不扎实、不深入专项整治,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二是就尽快修订落实“三定”方案做出部署,着力做到事事有人想、事事有人管。三是严格执行《校企合作管理办法》,依规依章办事,杜绝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委对消防安全和校园安全重视不足,学院党委对消防安全工程建设投入资金不足,2015年以来,计划投资700万元对消防设施改造升级,到目前实际投入411万元,消防设施升级改造至今没有完工”问题。

    因多方原因、长年积累、涉及方方面面,校园消防安全短时间内能难以完成。学校党委经研究决定:一是成立由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主管安全的副校长为副组长的专门消防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整改工作。下设由财务及资产管理处、物业综合处、安全工作处组成的专班,分工负责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跑办消防整改、送审、验收各种手续。二是将消防安全整治列入年度校内预算,本着急事急办、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则,逐步推进,从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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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始,到2021年确保全部整改到位。(附专题报告)

    1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院多数建筑在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未完成整改情况下投入使用,存在重大消防隐患和安全隐患。如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项目有专家楼、主配电室、泵房等21座建筑物,验收不合格项目有1号教学楼、1号学生宿舍、食堂等7座建筑物”问题。

    与第9个问题同步推进,同步实施,确保到2021年全部整改到位。(附专题报告)

    1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校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2015年以来,共发生9起校园安全事故,其中,2015年11月一学生从四楼跌落,造成左脚跟骨裂;2017年9月学院1号学生宿舍因电气故障引发火灾”问题。

    一是印发了《学生住宿管理实施意见》(党字[2018]68号)《关于贯彻落实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的实施意见(修订)》(党字[2018]71号)《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机构建设方案(修订)》(党字[2018]70号),安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形成。二是发布了《关于做好元旦假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今冬明春两会期间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加大对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的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力度,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学校党委决定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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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召开1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学校主要领导带头讲安全、抓安全,党委书记陈联记、校长王升分别于2018年12月4日、2019年1月11日组织参加学校安全工作推进会,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8年12月24日举办了“2018年冬季消防安全”讲座。2018年12月28日举办了第四届“安全文明在我心”知识竞赛。

    1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主动。对省委、市委部署的双创双服、五抓五提升、4+4现代产业发展等重大决策,未成立相关工作机构,也没有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对教学、科研、专业建设等投入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在认真学习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学院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党字[2018]95号),明确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责任主体,为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折不扣将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提供了制度保证。二是为推进制度落实制定了《关于开展“双创双服”活动的实施方案》(党字[2018]97号)。为有效对接、主动服务省委、市委提出的双创双服、五抓五提升、4+4现代产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学校连续召开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专家研讨会、推进会。三是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教学、科研、专业建设等投入力度不够”问题,2019年学校调整经费安排,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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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对教学、科研、专业建设等投入力度。2019年预算安排教学业务费480万元、科研经费70万元、高水平专业建设费370万元、教学专用设备购置500万元等。

    1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不力。在争创国家级优质校建设中,要求学院有配套硬件设施,但学院对相关政策、资金筹集等因素考虑不全面,跑办不积极,导致一些项目进展缓慢。2008年,学院东校区8.3亩占地建筑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2017年学院与开发公司基本达成一致意见,拆迁补偿款总计5139.7万元,但由于学院主要领导积极性不高,方法不多,没有与开发公司签署拆迁补偿协议,补偿款至今未赔付到位;2016年,学院决定投资1.3

    亿元,建设占地8.7亩、建筑面积38660平方米的综合实训楼,因2017年东校区5000万拆迁补偿款、2018年专项建设基金贷款4000万和收费收入自筹2000万元未到位,计划于2018年主体封顶的实训楼项目至今未动工;2016年9月,为解决争创优质校建设中发展空间不足问题,市教育局决定将占地106亩的119中学并入XX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主要领导对相关手续跑办不积极,119中学人、财、物等手续至今未落实到位,导致北校区“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始终处于停滞状态”问题。

    一是虚心接受巡察组意见,积极主动加大与开发公司、市财政局的沟通协调频次,现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拟定完毕,等待开发公司出具法律意见书。2019年6月底前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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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偿款到位。二是关于综合实训楼建设工程,由于市委、市政府对市属5所高校进行整合,5所高校的重大基建项目全部暂停,待市委、市政府有明确意见后,再决定是否实施。三是关于119中学人员并入事宜,由于一个是基础教育,一个是高等教育,受人员系列编制限制,学校将积极跑办市教育局、编办、人社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争取支持,力求实现实质性并入。(附专项说明)

    1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不到位,学院党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但实际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如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时,党委副书记、组织部长、人事处长等人均参加;2016年1月,未将院长办公会研究的西王社区土地入股合作办学事宜向党委会汇报,在贯彻党的教育政策方面存在一定差距”问题。

    一是2019年1月4日学校党委会根据领导班子调整后新的分工,对参加校长办公会人员予以重新界定。明确提出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关于《河北省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冀办发【2018】57号)第十条校长办公会议及其议事规则之规定“参加人员为校长、副校长、分管行政工作的其他校级领导,纪委书记列席会议。党委有关负责人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会议其他列席人员由校长确定。”二是需要说明的是“2016年1月,未将院长办公会研究的西王社区土地入股合作办学事宜向党委会汇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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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合作双方没有达成最终合作意向,故未提交党委会研究。三是针对提出的问题,学校党委将进一步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全面把握中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切实掌握其精神实质和要义,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统一领导,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确保在贯彻党的教育政策方面不出偏差,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氛围不浓厚。学院内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标语较少,各系(院)学习园地标准不高,缺少高职院校应有的文化氛围”问题。

    一是重申了“双周四”下午全校各部门政治学习日制度和每月第一个周四下午为党支部活动日制度,着力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考核。二是着力强化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及时性和主动性,比如:近期在第一时间组织师生收听收看了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召开了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座谈会等。三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利用校史馆、天井布展、校园文化长廊等有效载体,营造浓郁高职文化氛围。完成了对校史馆、天井等文化改造提升工程,学校宣传画册、宣传片等将在2019年3月完成。四是加强十九大精神宣传力度,在校园中心广场、电子屏、路灯道旗等显著位置悬挂、播出标语、图片等内容,并做好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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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维护。五是加大专项经费投入,建立了标准化“党员活动室”和标准化学习园地。

    1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不够扎实。部分党员干部学习笔记缺失,心得体会网上抄袭。经济贸易系、食品与药品工程系和软件学院3名党组织负责人未上交十九大精神学习笔记,36名中层干部心得体会涉嫌网上抄袭”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党字【2018】23号),坚持每月第一周周五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了学前公布学习内容,学中有研讨,学后有心得有体会,达到了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学校发展之目的。二是坚持即知即改,对因精准扶贫、请假外出未及时上交十九大学习笔记的3名党组织负责人的学习笔记进行了检查验收。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形成长效机制。要求各党组织书记在组织学习中,严格落实学有时间、学有内容、学有心得,坚决杜绝走过场和网上抄袭现象。从近期组织的学习《中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观看《榜样3》、《燕赵先锋》等情况看,组织有力,撰写的2篇心得体会能够结合自身和学校的发展实际。

    1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阵地建设重视不够。2018年2月以来,学院官网有关学习十九大精神专栏未再更新,2016年7月之后,“两学一做”专题网站未再更新,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不扎实”问题。

    一是安排了专人负责校园专题网站建设,对十九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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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两学一做”专题网站内容进行了维护、更新。同时责成党群工作部加强对学校各部门网站的日常督导检查,做好网络阵地的建设和管理。二是充分利用文化墙、文化长廊、户外电子屏、校园广播、形势报告会等阵地,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精神的宣传,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1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近年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仅有1次,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重要议事日程”问题。

    一是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制定出台《学院意识形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清单》。同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意识形态责任,截止目前15个党总支已全部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初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党对对意识形态的领导,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重要议事日程。学校党委会决定至少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定期在党内进行通报。同时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

    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12月30日学校党委召开专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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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取了党群工作部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并就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1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各系(院)没有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没有制定工作机制与相关制度,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学脱节”问题。

    在着力推进第18个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学脱节”问题,学校党委大力实施“思政基因工程”,着力推进思政课和向课程思想转变、思政教师向教师思政转变,着力挖掘通识课程、专业课程的思政元素,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堂。目前,挖掘思政元素近50条,案例近百余个,编纂的校本教材《思政元

    素融入职业教育课堂指导用书》已提交印刷。

    2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管理不足。对网络化新闻媒体管理力度不够,微信公众号更新不及时,对运用信息技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探索不够”问题。

    一是就进一步落实《校园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办法》,发

    布了《关于开展校园新媒体年检工作的通知》,对各部门运行的微博、微信等进行排查、备案及年审,就做好平台申请与管理、信息发布管理、平台运营与安全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二是运用网络、微信等新闻媒体,大力推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做到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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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周更新、网站随时更新。自12月19日以来已推送微信19期。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2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干部队伍梯次没有形成。中层干部队伍年龄偏大,结构不合理,现有中层干部65名,50岁以上中层干部37人,占中层干部的56.9%,70后干部严重断档,没有35岁以下科级干部”问题。

    一是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做好干部的选拔和任用,着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二是在完成中层干部升格备案工作、国家优质校建设验收后,结合学校党委换届、新一轮干部选拔聘任,对55岁以上的中层正职和50岁以上中层副职干部进行分批次调整同时,引进、选拔70后干部充实到中层干部队伍。初步议定2019年8月底前整改到位。三是学校在2018年5月、11月两次向上级部门请示增加科级干部职数,待干部职数批复后,选拔青年干部充实到科级干部队伍。(附专题报告)

    2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轮岗交流执行不严。未严格执行干部管中层干部任职5年以上未轮岗交流,其中16名在同一岗位任职达10年以上”问题。

    结合第21个整改问题,在党委换届、新一轮干部选拔聘任时,对长期在原岗位工作、重点岗位的中层干部适时进行岗位交流。初步议定2019年8月底前整改到位。(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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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报告)

    2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部分部门长期缺配副职。办公室、教务处、学工部、团委均缺配1名副职,各教学系(院)中未配备主抓教学的副职,科级干部缺配6名”问题。

    结合第21个整改问题,在党委换届、新一轮干部选拔聘任时予以解决。初步议定2019年8月底前整改到位。(附专题报告)

    2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格。未经公开招聘,先后4批违规调入5名工作人员,在“一问责八清理”行动中未将该问题上报,也没有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擅自招聘临时人员问题突出。2015年以来,未经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研究,违规招聘临时人员75人,截止2018年,学院临时人员增加到141人,每年增加开支约447万元,其中物业综合处未经学院审批,自行聘用3名临时工,每年从学院食堂账外资金中列支工资9.6万元”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清理消化机关事业单位违规进人问题的若干意见》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违规进人清理消化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对物业综合处自行聘用的3名临时工予以处理。二是按照市人社局和教育局要求,已上报XX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劳动聘用人员情况统计表及花名册,同时已将违规招聘的5人作为另册管理人员上报。三是修订了《XX职业技术学院编外人员聘用与管理办法》(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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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2018]99号),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的招聘程序,坚决杜绝部门自行聘用编外人员的情况的发生。

    2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超编情况不同程度存在。部分行政部门超编严重,仍额外聘用临时人员。如,办公室在超编6人情况下又增加11名临时人员,教务处在超编5人情况下又增加9名临时人员,物业综合处在超编2人情况下又增加19名临时人员”问题。

    2019年1月4日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由党委副书记靳润奇牵头,根据市编办《关于重新明确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宜批复》(石编办【2010】23号)和《关于调整市属本专科院校内设机构等事宜的批复》(石编【2013】38号)核定的我校950名编制数(现有教职工912人),按教学部门所占编制应大于60%、行政和教辅部门应小于40%的原则,结合学校发展实际,重新调整编制学校“三定”方案,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

    2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弱化现象。学院基层党组织领导机构配备不合理,各教学系(院)中均没有配备主抓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和组织员”问题。

    2013年《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属本专科院校内设机构等事宜的批复》(石编[2013]38号),批复我校教学系(院)领导班子职数为3名(主任、党总支书记、行政副主任)。为落实巡察整改问题,一是按照省委高校工委、省委组织部印发的《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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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10个教学系(院)配备了专职组织员,待科级干部职数批复后,解决组织员职级台阶问题。二是为加强教学部门党建力量,2018年12月24日经党委研究决定,各系(院)行政副主任同时任各系(院)党总支副书记,待职数批复后,再将各系(院)专职副书记单设。2019年8月底前整改到位。(附专题报告)

    2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院基层党组织书记缺配、人员配备弱化问题较重。10个教学系(院)党总支中,信息工程系党总支书记缺配,暂由系主任兼任,另有5名党总支书记年龄在55岁以上,领导机构人员严重老化、弱化”问题。

    结合党委换届、新一轮干部选拔聘任,于2019年8月底前整改到位。(附专题报告)

    2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基层党组织设置不科学。基层党组织中,有4个党支部由2个以上部门联合组成,组织活动重形式、轻实效,因部门业务差异,党组织活动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问题。

    经学校党委研究下发了《关于基层党组织调整和选举工作的通知》,对办公室党支部、人事处党支部、实训中心党支部、物业综合处党支部等4个联合党支部进行了优化调整,增设了组织部党支部、纪检监察室党支部、党群工作部党支部、财务处党支部、科企部党支部、安全工作处党支部等6个党支部。同时马克思主义学院单独设置党支部,根据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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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职能,划入教学管理党总支。2019年1月19日经党委会研究通过了党支部选举结果,目前已整改到位。

    2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发展学生党员数量较少。基层党组织对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措施不力,现有学生党员168名,仅占在校生总数的1.3%,同全国高校平均8%的水平还有较大差距,以学生党员推动学生工作的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党员发展数量进行了调控,2014年4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出了“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上级逐年压缩高职院校发展计划:2015年、2016年上级下拨我校发展计划160个左右,2017年、2018年分别为150、143个,学校均已完成计划。按照巡察整改意见,一是学校积极向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争取发展计划,经过沟通已向上级申报2019年发展计划150个,比2018年多7个。二是通过党校培训、社会实践、参加组织活动等,加强对党的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在学习、工作、班级管理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

    3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高层次人才引不进、留不住。2015年以来,学院引进博士13名,离计划引进50名博士的标准有较大差距;2015年至今有2名博士、6名硕士骨干教师调出,1名博士辞职”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大党管人才力度,充分利用XX市政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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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绿卡政策,努力搭建高层次人才事业发展平台,营造吸引人才、培育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氛围。二是重新修订了《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党字【2018】100号),调整住房补贴及安家费的额度,并明确高层次人才的工作职责、任务和考核机制。三是在高层次人才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着力为高层次人才发展搭建科研发展平台,事业留人。

    3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人才选用培育不科学。学院所引进的16名高层次人才中,有4名不在教学科研一线

    岗位,其中2名博士因专业不对口到行政岗位工作,学院对高层次人才选用培育不科学,造成人才资源浪费”问题。

    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对现有高层次人才的专业、岗位现状进行了梳理,根据学院岗位需求、专业对口和本人意愿,将尚明博士由办公室外事办调整至公共外语部,武晓莉博士由人事处应用型教师发展中心调整至建筑工程系。认真落实修订的《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党字【2018】100号)文件精神,努力探索高层次人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其教学科研优势。

    3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院主要领导和组织部随意改变党委会决议,致使后备干部库未按党委会决议执行。2015年经党委会研究,选拔20名优秀青年教职工作为后备干部,但具体操作不规范,学院领导顶不住打招呼、递条子等说情风,私自将后备干部库改为青年干部库,并将考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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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的30人全部纳入其中,引起教职工强烈不满”问题。

    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严格按照选人用人有关程序选拔培养青年干部,做到坚持标准,程序规范。按照原党委会研究决定执行,私自将后备干部库改为青年干部库并将考试入围的30人全部纳入其中无效。同时,以此为鉴,贯彻落实好选人用人有关政策。

    3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不重视青年干部培养使用。近3年,只进行过一次青年干部培训。2015年以来仅有1

    名被任命为副科级干部,1名被任命为专业群主任,其余28名青年干部未提拔使用,没有形成青年干部的正规化培养使用机制”问题。

    学校党委充分认识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事关学校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健全完善年轻干部的选拔、培育、管理、使用机制是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战略性工程,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积极谋划,2019年8月底前整改到位。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3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私车公养问题。2012年至2015年,下属继续教育学院多名领导干部私车公养,使用公务加油卡为个人车辆加油,费用共计63176元”问题。

    学校党委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前期整改的基础上,有关人员已于2018年12月14日将所发生的私车公养款项共计63176元全部缴纳至学校财务,在巡视巡察整改专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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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讨,并以此为典型案例,举一反三,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3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4年12月,两名教师在南宁参加培训期间,私自前往桂林,并从桂林返回XX,违规报销旅途车票及住勤途中补助共计1439元”问题。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责令涉事责任人严格执行《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校字[2016]12号),按要求已于12月14日将违规开支1439元交回学院财务,并做出深刻检讨。

    3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规发放交通补贴问题。2017年11月,院长办公会研究,取消副院级领导公务用车接送,每人每月发放交通补贴1040元,至2018年2月,7名副院级领导每人发放交通补贴3120元,共计21840元”问题。

    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确保政策执行不走偏差。学校7名党委委员,主动退回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三个月交通补贴21840元。同时,为确保整改到位,2016年因雾霾限号不能提供领导用车,为10位领导(含1名享受正院级)发放的每人900元的交通补贴,也已全部收缴至学校财务,共计30840元。

    3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担当精神不足,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在巡察组了解教材费相关事宜时,教务处与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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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教材费结余情况相互推脱,结余款67292元来源解释不清”问题。

    经核实,67292元结余款,为2014年以前教材折扣款结余。已联系市财政局,67292元教材结余款经批准后全部上缴财政。学校党委高度重视,责成分管领导,认真核实,查找原因,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全校举一反三,加强作风教育,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坚决杜绝不作为和推诿扯皮现象。同时要求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学院教材管理办法(修订)》(校字[2017]2号),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按照中标价出售给学生。

    3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较重。2015年以来,违规给全体司机发放出车补助99160元,违规给车队6人发放电话补贴2460元,以公交卡、地铁卡名义违规给教职工发放补贴31620元”问题。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切实把握好运用好上级有关政策,确保政策执行不走偏差。二是对照上级政策和有关要求,经党委研究修订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党字[2018]92号)《财务报销制度》,取消了行车补助,实行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购买公交卡和地铁卡并安排专人保管的规定,确保公车改革后不以“实报实销”名义形成乱发津补贴之实。司机电话补贴已于2015年11月停发;驾驶员的行车补贴2018年11月起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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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交通费报销不规范。2015年以来,各处室系(院)在报销出租车费时,不注明出行人员、事由,截止2017年底共计报销35万元”问题。

    经学校党委研究,对学校《财务报销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在严格执行市区交通费报销制度的基础上,从2018

    年12月10日开始要求报销出租车票必须注明出行人员、事由、出发地及到达地,有效杜绝了出租车票违规报销行为。

    4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干部作风有待加强。班子成员对分管业务工作谋划不足,重视不够,在师资培训、教学、科研、专业建设、体育馆改造、安全整改等方面慢作为,致使2016年至2017年513万相关资金被财政收回”问题。

    一是学校党委重新调整理顺了领导班子分工,明确了其分管工作和职责要求,强化领导班子沟通制度,有力提高了领导干部的履职尽责能力。二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安排各项资金支出,强化监督检查,保证项目按期完成,杜绝资金闲置和浪费。

    4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2015年至2017年,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记录连续三年缺失,2015年、2016年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有较多雷同之处,2016年、2017年没有班子成员相互批评、意见建议等内容,班子成员个人剖析材料查找问题不深刻。如,2015年学院在全省入围的优质校建设中排名第7,2017年中期测评排名退为第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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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质校建设不进反退,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没有深入剖析,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问题。

    一是学校党委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作为洗澡治病,推进学校科学发展的政治任务。二是严格民主生活会程序,认真做好会前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做到“四必谈”,以及查摆问题、撰写高质量的党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真正让民主生活会达到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问题、推进工作之目的。2019年1月15日,围绕“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处”的主题,召开了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

    4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召开次数少,领导干部讲党课少等问题。2017年,信工系教工党支部等21个党支部未按要求次数召开支部委员会,现教中心党支部等4个党支部未按要求召开党员大会,各支部党小组活动基本没有开展,4名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经常,个别领导干部深入党支部讲党课少”问题。

    一是举办了2018年度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对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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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记、组织委员、专职组织员进行了专题培训,着力强化了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提高了党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制定了《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办法》(党字[2018]96号),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提出了明确要求和考核办法。三是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建立了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台账。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4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聘老师日常管理缺失。2018年9月6日,巡察组明察暗访时发现,电子系外聘教师刘四新无故不授课,教务处和电子系没有及时确认教师到岗情况,导致学生空等40分钟;9月12日,艺术设计系外聘教师王翠萍违反《教师课堂行为规范》,为学生授课期间吃零食”问题。

    一是对2018年9月6日,9月12日,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教务处当即会同电子系、艺术系对相关教师做出严肃处理,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对刘四新立即予以解聘,对王翠萍在其完成本学期教学工作后,予以解聘;在年终教学部门千分制考核中对电子系、艺术系扣除“教学运行”20分。二是发布《关于开展教学秩序巡查工作的通知》,加大课堂教学的巡查监督,开展多层次,全方位、不定期教学检查。三是对《学院外聘教师教学管理办法》予以修订,严格审批程序,加强教学督导组对外聘教师的听课力度,确保外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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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课质量。四是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建设,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的通知》(教字【2018】12号),进一步严格教学管理标准,规范教学计划、教学活动的执行。

    4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没有利用身边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如,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机电工程系某教师带队前往北京云华、天津云控、深圳风向标等单位考察期间,违规接受被考察单位宴请;2016年10月,该教师私自与潜在投标商天津云控代理人接触,劝退该企业投标2016年新能源汽车项目采购招标,2018年1月该教师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学院党委未将此问题在全院进行通报,也未利用该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问题。

    一是学校召开党委会对“近年来发生在我校3起违纪违规案件”深入剖析,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责成纪检监察室在中层干部会议上对有关案件责任人予以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学校纪委决定在学校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就近年来发生学校的相关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警示通报。二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理论武装工程,充分利用学校办公系统、“纪检委员在行动”学习交流微信群、学校纪委网站以及召开警示教育通报会等形式,定期发送和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切实提升学校全体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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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院财务管理混乱,违反财经纪律问题频发。存在公款私存问题。如2015年,建工系6人用个人银行卡存放公款,通过66张个人银行卡收取学生教材费118万元,学院教职工在办有公务卡情况下使用个人银行卡办理涉公业务”问题。

    一是严格财经制度,切实执行上级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禁止以各种形式留滞和挪用应收款项,确保及时足额上交学校财务。二是加强财经纪律宣传教育,重申了《全市公务卡系统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石财库2017第19号),下大力在全校推行推广公务卡。三是通过与银行协商,从2019年开始,要求银行收费系统系统涵盖包括教材费在内的所有收费项目,严禁收取现金和使用个人卡收取各项学生费用,现银行收费系统已增加相关收费项目,既方便了学生,也规避了教师“以个人银行卡收取学生教材费的风险”,确保国家财经制度的落实。

    4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非正规票据入账。2015年至2017年,学院租赁西王村长兴大学生公寓和长兴体育中心,租金共计2262万元,均以非正规发票入账,造成270万元国家税款流失”问题。

    学校党委坚决落实巡察意见,从大局出发,不以“小家损大家”,严格执行国家税法有关规定,及时与西王村沟通,坚决杜绝躲避税收等违法现象,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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