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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文】我看见萤火虫在夜空里闪烁

    时间:2021-07-05 11:39:11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美文】我看见萤火虫在夜空里闪烁

      这使我又想起了余华曾经在一本书里所提起的质疑与发问:我能否信任自己。这恰好也使我想起了哲学家尼采说的一句话:在自己的身上克服这个时代。下面勤学考试网小编整理了【美文】我看见萤火虫在夜空里闪烁,希望大家喜欢。

    【美文】我看见萤火虫在夜空里闪烁

      傍晚时分,我收到了余华的新书《文城》,拆开快递包装后,迫不及待地阅读了第一章和最后结尾的一章。我隐隐感觉到了,那个熟悉的余华回来了。这样熟悉的气息让我有了一种莫名的感动,就像久别重逢一个出门远行的朋友。

      “在溪镇有一个人,他的财产在万亩荡。”这是《文城》开篇的第一句话。这句话很普通,却饱含了即将展开的并不普通的讲述。

      书里的文城并不存在,那是阿强随口对林祥福编织的一个地方。但文城又是存在的,因为阿强在编织文城时,真实地编织了溪镇的地理风情,生活样貌。所以,当林祥福到了南方,发现眼前的溪镇,无论是地理风情,还是生活习性的样貌,就是生活中的文城,真的存在。这里的人说话,尤其是溪镇女子说到他的女儿:“给小人穿。”林祥福突然意识到了一个清晰的印记,他的女人小美曾经在缝制完成一件婴儿衣裳时,曾对他说过这么一句话:

      “那时候这衣裳里面有一个小人了。”

      林祥福决定留在溪镇了,他坚信小美一定跟溪镇有着某种联系。他要在溪镇等待小美的归来,但小美会归来吗?林祥福能否在溪镇遇见他的小美呢?

      人到中年后,欣赏别人,你会发现世界的宽度在不同程度地延伸。读一本书,读出书的妙,这本书就是你的朋友。小说里的故事,你读到的不是故事,而是跟随故事的小说精髓。小说的好品质通过你的阅读成长了你的思考。生活中,我们与人交往,趣味相投,对生活的审美和对生命的认知都很相近,就容易成为好的朋友。欣赏你的人从来不拘泥于形式和花样,更不会流于表面的肤浅。余华的小说品质做到了这一点,他依然保持了《活着》的叙述气质,而且更克制了。也许是多年的沉淀,着笔更从容,在语言上明显沉得住气多了。勿庸置疑,余华讲述小说的天赋依然如故。他的《文城》是轻快的,简单的,更是清澈的。可以一口气读完《文城》的,我却很舍不得地控制住了这份冲动,硬是让这口气缓和了三四天的时间。一边几乎让你的阅读停不下来,一边又不忍心读完它,这是一个作家最牛逼的地方。他的小说和文字有着永远的光芒。慢点阅读,你会发现词语与句子里的信息,会加大想象的空间和深刻的寓意。

      余华的写作,让我想到了我写作的客里山,湘西的山和水。那里的风土人情,民俗民风,以及传神的语言和细节,那么的近似,那么的仿佛。这使我不由得想起了顾城的诗:“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我们站着,不说话,就十分美好。”

      泥土和植物滋润了大地的乡村,也同样保持了故乡客里山的想象力。它们无限地生长在我创作的小说里。有一段时间,我被生活的残酷子弹击中,我退回到了大地上的客里山,一个生活和虚构的故乡。我坐在摩托车后座上,在暮色深沉的田野上,看到了早早照亮乡村马路的月亮。这样的图案在我归来的很长的日子里一直迟迟不肯散去,始终萦绕在我的大脑,浮现于我的眼前。我跟母亲一起,学习种菜、放羊、砍柴等。熄灯后,躺在床上,窗外的乡村安静得如同梦境。我的窗户上有几只萤火虫在飞舞,它们或者从田野来,或者从山林来,或者就栖居在我家屋门前的那一小块菜园地里。小菜园是母亲耕耘的,随着季节的变化,小菜园里的蔬菜也会随着母亲的想法而更替。青菜、瓜果、辣椒、葱蒜等等。母亲以一个老人的神气忙碌着,她种植的是一种口味,更是一个老人对生活细节的热爱。

      我刚回来时,很不适应家里的生活。乡村让我莫名地产生了距离,很大程度上我已经依赖了城市的喧嚣和繁华。我看到屋后打工学到了砖瓦手艺的维真,清早就踩响了摩托车,吆喝着去邻村给人家砌砖墙去了。他的女人因为忍受不了这生活的清苦,抛下两个孩子远走他乡了,从未回来过,也从未再与他联系。这种情形多么像余华《文城》故事里的林祥福,只是维真的女人不是溪镇的小美,而维真更不是《文城》里的林祥福,他只是客里山的一个农民,会打鼓会抽烟会打牌会喝酒,也会骂娘打架。他会因为一个鼓点的节奏跟你没完没了的较真。也会因为你随便甩出的纸牌跟你争论不休。他不止一次在客里山的山道弯弯的马路上骑着他的摩托车一边奔驰,一边就着摩托车响亮的双喇叭音响唱起那首洋气的歌:你就像那冬天里的一把火,熊熊火焰燃烧了我。他最后的人生还是被生活这把火焰给燃烧了。跟林祥福一样,维真也是个好人,一个对生活充满了热爱的向善的人。

      我的隔壁,是邻居大朵的家,他的女儿也上初中了,到了林百家的年纪,有跟林百家一样的气质和迷人的笑。她在距离客里山十几里路远的一所乡镇初中读书。天还没有完全亮,她就在公鸡打鸣的时候起床洗漱,准备去上学了。父母都在南方打工,家里就剩下眼睛几乎失眠的爷爷,还有在年轻的时候成了精神病的奶奶。奶奶一天到晚阴沉着她阴冷的脸,想起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就口无遮拦地骂人,骂哪个没良心的人偷了她家藏柜里的盐,骂哪个老虫咬的害她的儿子红星。她的大儿子红星,是大朵的哥哥,也在南方打工,四十多岁了,还是光棍一条。红星几乎还从未真正恋爱过,是纯正的单身男人。大朵的女儿有一天从学校回来,我看到她居然在耳朵上打了两个耳孔,过了几天就戴上了一对耳环。这时,我又觉得她其实更像从万亩荡到了溪镇的小美。她长成了小美,而不是后来的林百家。

      那段时间里,我大都在阅读余华。余华的作品写的都是过去的,陈旧的,散发着浓郁乡村泥土气息的远方。但又那么真实,那么清晰,背景并不那么重要,人物的呼吸,命运的走动,生活的细节,一点一滴都如同活在你的身边,你周身的世界里。

      走到命运的滚滚红尘里,你发现其实很多人都跟林祥福很像,跟小美很像,跟林百家很像,还有更多身处低层生活的人,他们更是田大,或者田家兄弟们!

      很多时候,我知道必须要沉下来了,不能再像过去那样虚浮。我得沉淀下来,学习母亲的简单朴素,从容淡定,我可以学习做一粒种在地里的种子,酝酿的生活和日子才可以生长出持久的芬芳。

      必须承认,阅读余华的确是一件愉快的事情。饱满的想象里文字的张力从未褪色过,哪怕有重复过的痕迹,也因为是余华变成了一种重复的力量。

      文城,溪镇,以及林祥福,顾益民,陈永良,李美莲,小美。在那个特定的时代,余华赋予了这些名字丰富的用意。

      小美不辞而别,又突然归来。她已经怀着林祥福的孩子了,她要回来把他的孩子生下来,还给他。她为何要不辞而别,还偷走了林祥福的金条?林祥福问她,她没有回答他。她带回来了他的孩子。看到身边经历旅途疲惫睡着了的小美,林祥福感伤里夹杂着欣慰。林祥福说:“你也没有狠心到把金条全偷走,你留下的比偷走的还多点。”小说的故事从这里算是开始了……

      “感受着小美的手在他的手掌里倾诉般哆嗦……”这样的句子简直就是诗。什么都没有说,但又已经说出了很多。我一口气看完十三章,一直为林祥福担心,担心小美会生事,等她真真切切地把他们的孩子生出来了后,我才松了口气。但我始终感觉小美后面还是会生出什么事情来。

      读《文城》是一种享受,擅长讲故事的余华,把故事讲得风生水起,堪称一流的叙述。天才的余华是不会随着年龄增长而减退,天才仍然是天才。写得过于圆润,流畅,平和,比起活着的残酷,文字的锋利,热血的沸腾。写《文城》的余华确实变了,有熟悉的陌生,他温情,缓慢,更趋于一种享受自我感觉良好的平和节奏里。他放下了文学的野心,开始与后来的自己和解,通篇充盈着人性情义的底色。所有眼泪,痛苦,财富,悲伤,在人间身体的爱和情义里都是牵强附会的,所有围绕情义点燃的细节都只是躯壳。从文本与文学的意义上来说,也许《文城》是单薄的,补记的部分也无法覆盖单薄。原本余华就是想简单讲好一个中国故事,至于是发生在清末,民国还是什么时期不重要,是溪镇,还是文城也不重要,这就是余华虚构出来的一个乌托邦的南方梦境。很显然,余华写《文城》,老实而简化,没有炫技,没有弄斧,也没有文学经验的发力。只为了简单讲好一个好看的故事,一个男人带自己的孩子去南方寻找自己女人的故事。他需要所有人都看到这个故事放不下来,他试图打开实验小说的另一种可能也未必不是。可见,余华确实还在继续想找回属于他的伟大小说。

      我庆幸自己买回来这本书《文城》,是值得的。

      《文城》是可以反复阅读的。重复的读都有其耐人寻味的东西,这就是余华的魅力,更是文字的力量。一些比喻句好到让人羡慕,细节充盈着生活的气息,生动,传神。你只需追随一些经验的印记,便能对生活的真实纹路清晰可见,包括它那种如烈火般爆裂的柴木声响,跟寒冷中命运裂开的几乎一致的声响感同身受。高烧不退的孩子,让林祥福悲哀感到,一旦女儿离去,那么他在人间的日子也就不多了。但当他发现一夜之后,孩子的烧退了,好了,饥饿中孩子的哭声都是那般好听,又不由得热泪夺眶而出。

      这时,沉寂了很久,下了很长时间大雪的溪镇,屋外人声鼎沸。借住在陈永良家的林祥福,看见“陈永良打开屋门,旭日的光芒像波涛一样迎面打来。”也是完全符合他此时的心境。扑面而来的生活画面感,层层叠叠的生命色彩感,余华用他刀刻一般的笔,一点点地雕刻着大地上的人物和风景。

      余华写《活着》里的福贵,写福贵的疼与痛,写福贵的苦与难,写福贵的好与坏,他一直尊重他周身的一切事物,一切不幸和落寞,他让他在叙述里再一次有"趣"地活着。福贵最难得的是娶了一个好老婆家珍。家珍这个女人在余华的笔下更丰满了福贵一生的命运。说到底,活着的每个人其实都很善良。他们热爱和温暖。余华几乎以福贵的眼光和情感来审视这活着的世界。很多时候我们阅读福贵时发现并不像是在阅读别人,而是像在阅读生活里别人身边的我们。毫无疑问,余华把福贵当成了自己最好的朋友,他从他的身上发现了另外一个自己。他的叙述充满智慧,小说魅力令人着迷。

      很显然,读《文城》也是这样。很多细节我读完后要停下来想一阵,有时忍不住会流下眼泪,有时也会忍不住在心里会心一笑。

      优秀的小说作品会给予人一种温暖的力量。余华在《文城》最后用了极多的看似闲笔,包括风物与景色的运用,极是难得,能看出了是有其寓意的心思妙笔。这让我想起了他在小说《活着》的结尾完全不同的情景:“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在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

      余华很多的阅读大都来自国外文学作品。余华对一些喜欢的国外作家非常着迷,甚至可以随手拈来他阅读好作品的细节和段句。余华曾在一本随笔集里写到:“为什么我们在阅读之后会掩卷沉思?这是因为我们需要走进那个神奇的空间,并且继续行走。”余华在这本随笔集里一边分析着他看到的作品场景,一边复述着自己的认识,让作品与阅读接通了气场,从而使阅读的思维延伸和拓宽了。他对一些句子和词语的迷恋,他对小说的深刻阅读和吸收,以及他用他的眼光打量作家的世界,都说明这时的余华与其说在阅读,不如说他也在进行着新的创作。

      通篇来看,民间,乡镇,乱世,情义。美好与温暖,壮烈与悲伤。画面感,色彩感,一个个比喻如命运的河流在虚构的远方游荡。故事还是故事,但小说已然不单单是小说。感受文字引领和讲述展开的暖色与动人,《文城》是让人称心满意的。

      一部有价值的作品,我们如何去评估和辨别,我觉得取决于阅读的重心。你是遵循故事的一波三折,人物命运的跌宕起伏,还是思想的波澜壮阔,语言的高潮迭起……

      补写的部分可以成独立故事,但也成就了《文城》前面的章节,后补的更添亮色。余华还是那个会讲一流故事的余华,内心的野心一直还在,只是像他曾经说过的那句话一样:命运的看法比我们更准确。

      江南与湘西,如果余华写湘西的土匪,会不会有不一样的效果呢?

      小美和一些细节,在那个遥远而特别的时代,一点点清晰起来,生动起来,像她眼睛里金子般的颜色。无数的细节,一如万亩荡流动的河水,在日出的光芒中照亮大地。

      读优秀的作品你会觉得是一种享受。出色的讲述是作家的荣耀,是光芒,更是力量!对生命最好的热爱,就是在有限的时间里,去读经典的作品,看经典的电影,听经典的音乐。不陷入浮躁的碎片化资讯的热闹,你就可以清晰而完整地找到与美好同行的安静。

      “小美,你犯了哪条戒律?”小美双手捂住脸,眼泪从指缝里涌了出来,她声音挣扎地回答:“窃盗。”再平常不过的一句话,都能让文字的妙显山露水。

      我客里山的维真在前几年因为患了一种重疾不治离世,成为了穿越西山的另外一个林祥福。德国呢,除了打打牌,吹吹牛,有时还跑起了给客里山的老单身汉们做媒人的生意。出落得像小美,更像林百家的大朵的女儿,也早早放下了学业,奔赴了比文城还要遥远的南方,去打工了。在黑夜包围的客里山,爷爷的咳嗽声和奶奶的骂人声有时会不约而同地混杂在了一起,给了客里山这原本寂静的黑夜更深的寂静。

      这使我又想起了余华曾经在一本书里所提起的质疑与发问:我能否信任自己。这恰好也使我想起了哲学家尼采说的一句话:在自己的身上克服这个时代。

      《文城》补刀的部分我以为是让全书最出彩的地方。《文城》前部分写林祥福,后只写小美这个人物,相得益彰,处理的极好。写小美的这部分,总让我想起沈从文《边城》里的翠翠,余华在这部长篇里做到了老实而干净的讲述,一切都做到了简单,天才的余华依然散发着他天才的气质,不会因为时间而褪色。在余华的小说世界,过于熟悉的味道,那个回来的余华,他这样的讲述有时是信任的朋友,也是危险的敌人。比起当下太多作家讲述的野心和炫技的能力,我更喜欢这样完全归于自己的写作,看似放下了许多,而更多的正在慢慢地生长……

      好的作品,简单讲好一个故事,干干净净地讲述。或者,故事完全是次要的,在抵达故事的同时,如何做到了通往故事的秘密。当一种阅读堆积如山的风景,如水流般清澈的轻松时,这样的文字无疑是让人欣慰而有趣的。做到忘我而又有自知之明的书写,就是真正的功夫!老老实实的讲述,远远比炫技更有力量,更让人喜欢。

      同样的歌,不同的人唱出了不同的感受。有些人唱歌,是在喊叫,是一种发泄:有些人唱歌,是在讲述,是一种抵达。我刚好看到《文城》里最后一页,田家兄弟拉着少爷林祥福和他们大哥田大的棺材经过西山,这声响犹如哭丧之声应景了他们的一路前行…

      我把厨房里那把生锈已久的菜刀拿出来磨洗,先用石子在菜刀上摩擦,再在磨石上力道均匀地磨。生锈的刀如同一个人的思想,需要经常摩擦。有一些时日我的生活和思想也生满了锈,我陷入了困境深处,锈越积越厚,我慢慢遗忘了内心清澈的光亮。我轻快地磨着手里的这把菜刀,我泼了一瓢水在菜刀上,很快它发出了耀眼的光亮。我小心翼翼地抚摸着鲜亮的刀锋。

      我依然清晰地记得,在客里山杨梅树下抽烟的样子,忧郁而低沉。那个夜晚我其实也在反复地与自己交谈,我看见萤火虫在夜空里闪烁,萤火虫那么小,它的光亮也是那么小。可黑暗无法左右它们的飞翔。那一点点的光亮与夜空无数的星星其实没有什么不同,它们美好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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