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查询打印服务篇)教材
时间:2021-03-18 08:02:08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人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
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查询打印服务篇)
目录
一、单位社保基本信息 (2)
二、变更汇总表 (2)
三、缴纳通知书 (4)
四、预申请缴纳通知书 (5)
五、打印缴费凭证 (6)
六、单位欠缴信息 (7)
七、单位缴纳信息查询 (8)
八、单位支付信息查询 (10)
九、补打印柜面核定表 (12)
为方便参保单位查询与日常变更业务相关的信息,同时规范社保中心系统向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提供的缴费证明等资料,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查询或打印单位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基本信息证明以及社会保险缴费通知书等资料。
一、单位社保基本信息
显示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如社会保险登记年月、社会保险登记证信息等。
二、变更汇总表
单位可通过申请的方式查询并打印当月变更相关信息。社保月度变更起始日至变更截止日前一日(一般为每月5日至25日)
预申请的,于次日9:00后即可查询并打印;26日及之后申请的,次月1日9:00后可查询并打印。
提别提醒:
本功能产生的为非正式表,相关数据仅供单位核对参考。
(一)点击“申请”按钮。系统将在“已申请记录”栏目中显示单位申请的操作轨迹,“处理状态”初始状态为“未处理”。系统于晚上自动生成相关信息,成功后将初始状态置为“已处理”。单位次日9:00后可查询并打印相关信息。
(二)点击“申请结果打印”页面,选择查询条件后,按“确认”查询。
细”按钮可分别打印相关信息。
三、缴纳通知书
为方便单位了解本单位每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并及
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查询并打
印最近六个月“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
四、预申请缴纳通知书
单位完成当月变更后,可通过申请的方式查询并打印下月社会保险费缴纳信息。申请时间为社保月度变更起始日至变更截止日前一日(一般为每月5日至25日)。
提别提醒:
本功能产生的为非正式表,相关数据仅供单位核对参考。
(一)点击“申请”按钮。系统将在“已申请记录”栏目中显示申请单位申请的操作轨迹,“处理状态”初始状态为“未处理”。系统于晚上自动生成相关信息,并将初始状态置为“已处理”。次日
9:00后单位可查询并打印相关信息。
(二)点击“缴纳通知书打印”页面,显示预申请成功后系统生成的下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关信息。
五、打印缴费凭证
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需转往外省市的人员,单位应在当月办理人员转出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转交给本人。
六、单位欠缴信息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方便参保单位了解本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自助查询当月和历月欠
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单位缴纳信息查询
功能简述:
参保单位可查询近12个月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信息,并打印《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对账单》。
特别提醒:
1、本功能中单位缴纳情况查询的时效为近12个月(具体到月份),以2014年2月8日进行查询为例,可以查询2013年3月1日起的相关信息。
2、本功能查询结果并非实时,可能比单位当前缴费情况有所延迟。
3、本功能产生的对账单仅供单位核对参考,不加盖公章,不可作为入账凭证。
操作说明:
(一)选择需要查询打印的缴费“起始年月”和“终止年月”,默认为当前月往前近12个月,点击“查询”显示单位缴费信息。
(二)点击“单位缴费信息”中的“明细”按钮,显示“单位缴费明细信息”,包含具体险种、项目明细及金额。
(三)通过复选框选择需要打印对账单的单位缴费信息(可以通过“全选”按钮全选),点击“打印”按钮进行打印。
八、单位支付信息查询
功能简述:
参保单位可查询近12个月内支付给本单位社保金的信息。
特别提醒:
1、本功能中单位缴纳情况查询的时效为近12个月(具体到月份),以2014年8月8日进行查询为例,可以查询2013年9月1日起的相关信息。
2、本功能查询结果并非实时,可能比单位当前支付情况有所延迟。
3、本功能中查询到的支付信息仅供单位在收到社保经办机构支付款项时核对参考,不作其他用途。
操作说明:
(一)选择需要查询打印的支付“起始年月”和“终止年月”,默认为当前月往前近12个月,点击“查询”显示单位支付信息。
(二)点击“单位支付信息”中的“明细”按钮,显示“单位支付明细信息”,包含社保登记码(个人身份证件号)、单位名称(姓名)、业务变更项目等。
(三)点击“打印”按钮打印支付情况表及明细表。
九、补打印柜面核定表 通过录入身份证号等查询条件,参保单位可打印内网已
办理相关变更的核定表(具体见核定表补打印表式汇总表)。
操作说明:
(一)录入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并选择“变更年月”,按“确定”按钮,系统显示可打印核定表列表,选择所需打印的记录后按“打印”即可。
(二)补打印的时间范围为最近3个月,当月柜面办理的变更项目请于当月变更截止日期后补打印。
核定表补打印表式汇总表
程序名称核定表名称核定表编号类型
养老金核定(11指数办法)养老金核定(城镇企业办法)核字1表核定
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核定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待遇核定核字3-1表核定
养老终止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核定表(养老人员)核字2-2表核定
养老终止个人账户终止及供养直系亲属死亡待遇计算核
定表(养老)核2-11表核定
遗属纳保新进职工遗属新进核定表核2-30表核定
其他人员纳保新进养老人员新进核定表核2-2表核定
核定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金一次性补充养老金调整核定表核13表核定
核定一次性补充养老金(常规、特
殊)一次性补充养老金调整核定表核13表核定
退帐个人要求退回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核定表核5表缴费
个人实际账户信息调整个人账户基本信息调整核定表核4表信息调整终止(在职) 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核定表核字2表核定
缴费基数调整个人帐户缴费基数调整核定表核6表缴费
企业人员养老金核定信息调整个人账户金额调整反馈表(养老)核4-10表信息调整增资信息调整个人账户金额调整反馈表(养老)核4-10表信息调整企业军转干部(复原人员)生活补
助调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表核字2-6表核定
养老个人基本信息调整个人账户信息调整信息核定表(养老)核4-20表信息调整基本养老关系转入复审基本养老关系转入接续个人账户核定表Z核-1表缴费
基本养老关系转出初审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部核字1-3
表缴费
新进个人帐户建立核定表核2表缴费转入人员转入核定表(在职)核2-3表缴费
转出个人帐户转移核定表(城保)核2-8表缴费
一般补缴个人帐户补缴变更核定表(一般)核3—1表缴费
申报调整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其它应缴纳(支付)核定表核14表缴费核定
在职个人申报录入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其它应缴纳(支付)核定表(个
人)核14-1表
缴费、核
定
养老个人申报录入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其它应缴纳(支付)核定表(养
老)核14-2表
缴费、核
定
视作缴费年限调整参保人员视作缴费年限调整核定表核2-42表信息调整缴费基数成批调整缴费基数成批调整核定表核6-1表缴费
失保帐户记帐信息调整失保帐户记帐信息调整情况表核4-1-3表信息调整养保帐户记帐信息调整养保帐户记帐信息调整情况表核4-1-1表信息调整医保帐户记帐信息调整医保帐户记帐信息调整情况表核4-1-2表信息调整养老状态变为在职状态养老到在职变更核定表核9表信息调整
事业单位人员自带卡折发放形式调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发放补贴卡折录入(调整)核
定表核10-5表信息调整
跨省直发养老金卡折录入跨省直发养老金卡折信息核定表核10-2表信息调整个人提供银行卡折个人提供银行卡折信息核定表核10-1表信息调整养老金核定按最低标准领取养老人员核定表核11-2表核定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