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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在消费扶贫推进会讲话材料]消费扶贫

    时间:2020-06-09 18:13:38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2020年消费扶贫推进会讲话材料

     同志们:

      2020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冲刺收官、决战决胜之年,工作重点已经转移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攻坚质量上来。今天,我们召开消费扶贫工作推进会,目的就是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工作,用消费扶贫的手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攻坚质量。

      一、肯定成绩,着眼全局,切实把消费扶贫工作摆到提升脱贫攻坚质量上的重要位置来抓

      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深入开展消费扶贫,是党中央着眼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满足城市居民需求升级和帮助贫困群众持续增收,不断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优化我市产业结构,构建社会扶贫长效机制。

      2019年1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2019年5月份,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我市也制定印发《XX市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把消费扶贫作为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推动消费扶贫工作顺利开展。在在2019年,我市编制《XX市消费扶贫产品服务指南(第一期)》,先后召开“第一书记消费扶贫产品展销会”、“爱心消费扶贫展销会”等多次消费扶贫产品产销对接会,签约消费扶贫产品金额达到3773.5万元。春节前,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和市邮政公司举办的“在工会活动中开展爱心消费扶贫”活动,全市有50多个单位、企业购买了“消费扶贫”农产品,实现销售扶贫产品金额达418.55万元。通过这些举措,有力的推进了全市贫困县产品服务与市场对接,通过消费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激发内生动力,助力脱贫攻坚,也更好地为企业搭建宣传、购销和经验交流平台,使企业获得更大发展空间,进一步发挥其扶贫增收作用。同时,在疫情期间,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在2月20日就出台《关于在疫情期间推进消费扶贫工作的通知》,在2月26日召开消费扶贫协调推进会,在3月4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推介滞销扶贫产品、在3月12日出台《XX市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意见》,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和2020年全年的消费扶贫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策保障。通过采取及早摸清底数、机关带头消费、多种模式宣传、网络平台促销、社会合力购买等多种方式,累计销售水果类2600吨、蔬菜类650吨、禽类11万只、蛋类115吨、食品类1300吨,折合人民币8522万元,促进了绝大部分滞销农副产品销售,解除了农民后顾之忧。同时,XX市认定全国消费扶贫系统产品共1211个,居全省第二名(3月26日省通报数据),“互联网+ 战疫情 促销费 助脱贫”活动上报供应商1044个,产品1416个,组织采购商202家,采购量3180.2吨,居全省前列。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消费扶贫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市委、市政府要求相比,与贫困县、贫困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有偏差。个别地方和部门对深入开展消费扶贫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观念还停留在以往的“要资金、搞项目”上,甚至认为消费扶贫是脱贫攻坚的附带措施、可有可无,工作中重视不够、谋划不够、投入不够,工作导向不清晰。二是工作措施不精准。个别地方和部门尽管出台了实施方案或工作细化方案,但对消费扶贫缺乏深入系统研究,对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情况不清、原因不明、办法不多,开展消费扶贫工作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没有抓到点子上、抓到要害处。三是工作开展不均衡。有的市直部门开展消费扶贫工作行动快、力度大、效果好,也有一些部门工作开展相对滞后、进展不大,个别部门甚至至今还没有破题。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在下步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持续推动消费扶贫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做好我市下步消费扶贫工作,要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着力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着力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着力推动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推动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融入全国大市场。促进贫困群众增收,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奋力谱写浓墨重彩的XX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动员社会力量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产品和服务,带动贫困地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型产业培育发展,进而帮助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脱贫,是提升脱贫攻坚质量的有效渠道和有力抓手。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参与。积极推进贫困地区农产品和服务进入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学校、医院和军营,鼓励引导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的食堂、餐厅等选用贫困地区农产品、畜产品,推进双方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开辟绿色通道;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地区产品;建立劳务精准对接机制。定点帮扶单位要深入开展。动员组织包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发挥思路宽、交际广、渠道多的优势,为帮扶对象产品进行代言,鼓励干部职工优先购买被帮扶村的农产品和服务,拓宽销售渠道。社会各界力量要积极动员。通过平台搭建、金融支持、舆论宣传等手段,发挥好政府“有形之手”的桥梁纽带作用,有力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扶贫事业。广泛动员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通过“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捐”等方式,带动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载体平台要发挥作用。依托“中国农民丰收节”“XX食品博览会”“10˙17全国扶贫日”等节庆展会,针对贫困地区策划相关活动,发出倡议,推动参与消费扶贫各类主体的需求与贫困地区特色产品供给信息精准对接,大力推广乡村特色美食和美景。

      二是积极拓宽销售渠道。目前,我市各县(市、区)都有自己有特色的扶贫产品,但贫困群众缺乏销售渠道;同时,有很多消费者想购买有特色的的农产品,但面临高价、品质无法保障等问题。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我们各级各部门加强沟通,创新举措,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龙头企业带销。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由大型企业对每家每户贫困家庭的产品进行收集、分级、包装、检测、品牌设计、商标注册,通过企业自身营销渠道实现农产品、畜产品与市场需求方的精准对接,实现农产品保值增值。进一步完善企业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规范销售利润分成比例,维护双方权益,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商场超市直销。以打通供应链条为主要目标,广泛开展“买产品、献爱心、促脱贫”消费扶贫活动,在超市商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车站等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开设扶贫产品公益专区、专柜,方便消费者随时随地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献爱心。鼓励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企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并给予价格优惠,形成农产品“从田间道餐桌”的全链条联动。电商扶贫营销。深化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直采直销模式,通过线上大力发展农村电商,线下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产品产销对接等途径,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优化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巩固乡村电商服务网点惠农助农作用,畅通优质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通道。旅游带动促销。引导贫困地区特色产品进景区、进宾馆、进饭店,在各大旅游景点设立扶贫特色产品专区,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农畜产品、手工艺品等旅游产品品牌,进行宣传和推介。在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设立扶贫产品购买点,打造“农业观光+旅游购物”等扶贫产业链,构建“游、够、娱、吃、住、行”一体化旅游格局,实现旅游扶贫与消费扶贫的高度融合。

      三是加快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贫困地区大部分都是以传统农业生产为主,农产品丰富,且品质较好。要始终坚持在农业供给侧上下功夫,围绕培育贫困村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加强质量标准化和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提升供应水平和质量,重点打造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提高适应能力和竞争水平。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通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协会等方式,加强全程技术指导,引导贫困地区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打造贫困地区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加快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示范基地,并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品牌展示和宣传推介。构建农产品质量体系。积极宣传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技术和管理方法,统一完善标准评价体系,鼓励和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生产。要打好绿色牌、有机牌和安全牌,推行农产品的绿色种植、养殖环境的生态无公害,加工环节的卫生无添加,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提高农产品生产标准化覆盖,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要持续提升贫困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构建完善全链条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消费扶贫涉及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市发改委要发挥好牵头部门作用,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跟踪进展,推动工作落实,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市直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相关责任,精准聚焦问题,细化方案措施,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落地落实。各县(市、区)要积极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成立以副书记为组长的消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市里的做法,结合各自实际,拿出具体举措,把消费扶贫纳入扶贫工作总体布局,推进消费扶贫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压实责任,严格督查。省已经明确把消费扶贫工作纳入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并且对消费扶贫工作进行每月通报排名,请相关责任单位切实履行责任,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不能拖全市消费扶贫工作的后腿。同时,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把消费扶贫工作纳入专项督查和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重点就活动开展、利益联结、带动效益、减贫成效等情况进行督查,跟踪问效、确保实效。对工作开展好的有关单位和县(市、区)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慢、开展成效差的相关单位和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约谈。

     (三)大力宣传,加强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新媒体,通过各种平台,开展消费扶贫宣传工作,推广贫困地区的产品和服务,针对贫困地区策划宣传推介、产品展销等活动,大力宣传报道消费扶贫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企业、社会组织好个人,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消费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消费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以下内容供参考:

     2020年消费扶贫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xx省扶贫办等xx部门印发的《xx省消费扶贫行动方案》(xx扶字〔xxxx〕xx号)精神,根据《xx县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的实施方案》(城脱贫办字〔xxxx〕xx号),现就扎实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制定如下计划。

     一、扶贫产品认定计划

     1、制定《xx县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规范扶贫产品认定,提高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建立《xx县扶贫产品目录》,纳入政府采购范围。2020年扶贫产品计划认定xx个,累积认定达到xx个目标,其中中国社会扶贫网计划上线产品个数达到xx个。(实施单位:县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2、扶贫产品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一年。加强对扶贫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管理,了解、跟踪扶贫产品及经营主体变化情况,对不再符合认定条件或出现问题的产品,及时报告、清理出《xx县扶贫产品目录》。(实施单位: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二、扶贫产品采购计划

     1、深入推进扶贫产品进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六进”活动。从2020年起,全县各级预算单位食堂要根据抚财购〔xxxx〕xx号要求,预留当年农副产品消费需求50%以上的比例,定向采购扶贫产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扶贫产品进机关单位(含驻县各单位),教体局负责扶贫产品进学校,卫健委负责扶贫产品进医院,工商联、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发动企业食堂优先购买扶贫产品,民政局负责扶贫产品进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扶贫产品进农贸市场,商务局负责扶贫产品流通及进超市。财政局负责监管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扶贫产品进度情况。(实施单位:县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教体局、卫健委、工商联、工业园区管委会、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

     2、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组织按工会会员每人每年预留一定的额度,用于购买扶贫产品,具体以县总工会通知的时节和额度为准。(实施单位:各级工会)

     3、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每人每年自行采购一定的贫困户、扶贫经营主体农产品。

     4、各级定点帮扶单位优先采购定点帮扶村的扶贫产品,帮助定点帮扶村建立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各级定点帮扶单位走访贫困户慰问物品优先采购扶贫产品。(实施单位:各驻村单位)

     5、建立健全消费扶贫台账,重点统计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村)购买贫困户、扶贫经营主体农产品相关数据,负责监管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扶贫产品进度情况,作为政策支持、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实施单位:县财政局)

     三、扶贫产品推销计划

     1、在“家家乐”、“万家福”、“好又多”、“新百家惠”、“大润发”等品牌超市商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开设扶贫农产品销售公益专区、专柜。(实施单位:市监局、商务局)

     2、在火车站、汽车站、农贸市场、各类广场等公共场所醒目位设置无人售货柜50台,方便消费者随时随地为贫困群众奉献爱心。(实施单位:商务局、城管局)

     3、扎实推进电商扶贫工程,发展电子商务营销。培育壮大电商扶贫主体,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直采直销模式,积极推销贫困户特色产品。鼓励搭载淘宝、京东、苏宁、邮乐购、供销e家、爱尚xx等大型电商平台,扩大扶贫产品网络销售。深入推进农村电商发展,提高扶贫产品网络上行销售的广度。举办扶贫直播、网红带货、扶贫展销、电商消费扶贫等销售活动,不断提高扶贫产品电商销售份额。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加大扶贫产品上线力度,精准统计扶贫产品销售数据,引导更多互联网企业参与消费扶贫。(实施单位:商务局)

     4、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举办扶贫产品展销会、对接会,通过集中采购、组织展销、开展扶贫产品专卖等方式,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实施单位:工商联、商务局、扶贫办)

     5、进一步完善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超市、电商和个人的激励机制,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补助等。(实施单位:县政府办、商务局)

     附:xx县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暂行)

     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加大我县产销对接,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消费来自贫困群众的产品和服务,以消费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助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为规范扶贫产品认定,提高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根据《xx省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xx市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申请扶贫产品认定的单位为本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并承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带贫成效真实可信,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申请认定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符合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相关标准,具有明确的带贫减贫效益。

     二、认定程序

     (一)扶贫经营主体向所在地乡(镇)扶贫工作站取得《带贫人员名单》、《带贫益贫证明》后,向县扶贫办提出书面申请。

     (二)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对申请认定的市场主体和产品的带贫减贫成效联合进行审核。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进行联合审核。

     (三)县扶贫办对符合条件的产品在xx县政府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和产品及时反馈乡(镇)扶贫站及申请人。

     (四)经县政府网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列入《xx县扶贫产品目录》,纳入全县政府采购范围。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供应商及扶贫产品,县扶贫办将有关情况反馈给乡(镇) 扶贫站调查核实,县扶贫办根据核实结果调整更新公示内容。

     (五)省、市扶贫产品根据《xx省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xx市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认定程序申报,分别列入《xx省扶贫产品目录》、《xx市扶贫产品目录》。

     三、申请材料

     (一)扶贫产品认定申请书。

     (二)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当地扶贫工作站出具的合作社成员名单(企业股东名单)、带贫人员名单、带贫益贫成效证明。

     (五)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目录管理

     (一)扶贫产品认定坚持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xx县扶贫产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一年。申请单位可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再次提出申请认定。

     (三)有效期内,若产品状况、带贫情况等发生变化,申请单位应及时向原认定单位报告,原认定单位应做相应调整,县扶贫办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调整情况逐级上报至省扶贫办。

     (四)乡(镇)扶贫部门应加强对扶贫产品带贫减贫机制的管理,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应加强对扶贫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管理,了解跟踪扶贫产品及经营主体变化情况,对不再符合认定条件或出现问题的产品,及时反馈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再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将其清理出《xx县扶贫产品目录》,在相关的网上进行公布,并上报上级扶贫、财政部门,由上级扶贫、财政部门将其清理出相应的《扶贫产品目录》。

     五、本办法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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