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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建设工程智慧安监技术标准x

    时间:2021-01-05 12:31:41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PAGE 6

    目录

    TOC \o "1-2" \h \u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4 实施内容技术标准 4

    4.1 项目安全隐患排查 4

    4.2 人员信息动态管理 5

    4.3 扬尘管控远程监控 8

    4.4 高处作业防护预警 12

    4.5 危大工程监测预警 13

    4.6 数据集成分析平台 18

    5 智慧安监评价指标 20

    5.1 规定项 20

    5.2 分项评价指标 20

    5.3 数据接口自动验证评分办法 1

    5.4 评价分值计算 2

    1 总则

    1.1 为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建设工程智慧安监实施,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安监的建设、实施、评价等管理。

    1.3 智慧安监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江苏省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1智慧安监(Intelligent Safety Supervision)

    通过对工地现场人员、机械设备、危大工程等关键环节进行实时化的数据采集、分析、处理,为安监机构、责任主体等提供安全隐患的动态识别、智能分析、主动预警等大数据服务,有效的提升管理效率

    2.2 人员定位(Personnel Localization)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定位,确定其所在位置,位置可以为相对位置和经纬度位置。

    2.3 防护设施状态监测(Guard Fence Alarm)

    对临边洞口防护设施的状态进行持续监测,包括正常、缺失、移动等状态。

    2.4 危险区域接近预警(Danger zone approach warning)

    对施工现场危险区域进行持续监测,当人员接近时,通过声光等报警方式进行提示,实时传输预警信息。

    2.5 工地扬尘监测(Monitoring of Site’s Dust)

    采用自动化设备对施工现场的扬尘进行实时监测。

    2.6安全监测(Safety Monitoring System)

    通过实时采集的安全参数,对深基坑、高支模、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等安全状态进行数据实时处理、分析、预测。(后文中使用)

    2.7 报警值(Alarm threshold value)

    对监测对象出现的异常或危险,设定的监测参数警戒值。

    2.8 预警值(Waring Value)

    设定接近报警值的一定范围的值

    3 基本规定

    3.1 本标准确定的数据交换应采用国际通用的XML数据标记语言或JSON串建立,数据交换可用WebServers、RESTFul接口进行。

    3.2施工项目部应建立项目经理负总责、其它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参与的智慧安监组织机构,编制实施方案,评价实施效果。

    3.3 智慧安监内容应围绕施工现场的人、机、料、法、环等要素实施,包括:

    表3.3.1 智慧安监实施内容

    实施项

    实施内容

    现场安全

    隐患排查

    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检查

    施工现场隐患随手拍

    施工现场移动巡检

    人员信息

    动态管理

    项目人员动态信息管理

    多媒体或VR安全教育体验

    进出人员身份识别及在岗信息显示

    人员立体定位

    扬尘管控

    视频监控

    扬尘噪声在线实时监测

    现场降尘自动降尘设备

    远程视频监控

    使用工具化定型化的防护设施

    高处作业

    防护预警

    防护设施状态实时监测

    防护设施异常时人员接近报警

    危大工程

    监测预警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身份识别

    塔吊运行状态监测与防碰撞

    施工升降机运行状态监测预警

    卸料平台超载自动预警

    深基坑状态自动监测预警

    高支模状态自动监测预警

    集成平台

    智慧工地数据集成平台

    4 实施内容技术标准

    4.1 项目安全隐患排查

    4.1.1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功能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安全管理人员对项目现场的安全施工进行检查,记录的内容应符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用语标准及数据交换标准》(DGJ32/TJ218-2017)要求。

    所生成的检查单应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要求,生成纸质检查单,所生成的检查单的右上角有二维码标识,通过扫码可读取检查单的内容及整改信息。

    检查单中的隐患记录,应包括隐患整改前、整改后的比对照片。

    现场管理人员可通过移动终端对安全隐患进行抓拍,即时上传至系统。

    在施工现场危险区域设置安全巡检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每天到达巡检点并上传巡检内容。

    4.1.2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数据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检查单应包括项目名称、检查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可多人)、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等。

    检查单中的检查记录应包括检查人、检查部位、检查内容、检查照片、检查时间、检查标准(按省标准、按JGJ59-2011、按扬尘防治标准、其它标准)等。

    整改完成记录应包括整改完成时间、整改情况、相关佐证资料等。

    4.1.3项目安全隐患排查的数据对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检查单内容应包括:检查单编号、检查时间、检查标准、检查内容(文字)。

    智慧安监平台可通过检查单编号直接访问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系统,该系统以页面方式显示检查内容,且可浏览相关的照片。

    当检查单中的隐患整改完成后,应推送整改信息,包括检查单编号、整改实际完成时间。

    4.1.4 政府端的智慧安监平台可通过《检查内容数据看板》,对项目上的检查内容进行跳转查看,符合下列数据看板要求:

    单个检查内容的看板可通过检查单编号可直接浏览检查内容,包括检查人、检查时间、检查标准、检查内容、检查单类型、检查照片、整改负责人、整改完成时间、整改完成照片、整改审核人、审核结果、审核时间。

    2 通过随手拍编号查看随手拍内容,包括检查人、所属单位、工种、检查内容、检查照片、检查时间、整改后照片,整改完成时间、整改完成人。

    3 通过项目编号可查看移动巡检点路线图,包括基于平面图或BIM图形的巡检点标识图。且点击各巡检点,可查看该巡检点的巡检内容及查询历史记录。

    4 通过项目编号及巡检点编号可查看巡检内容,包括巡检时间、巡检人、巡检内容、是否正常、巡检照片、整改完成照片、整改完成人、整改完成时间。

    4.2 人员信息动态管理

    4.2.1人员安全动态管理功能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总承包公司应对专业承包、分包公司、劳务公司进行企业信息管理。

    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信息及资格管理。

    对施工人员实现班组管理和劳务实名制管理。

    对进入项目、离开项目的人员进行登记管理。

    对进出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身份识别,并记录进出时间,并通过进出口的屏幕实时显示在场人员数据。

    对施工现场人员所在场内位置进行记录,场内位置可以为北斗或GPS精准定位、区域定位、楼层立体定位。

    对施工人员的不良行为进行记录。

    对施工人员的奖励进行记录。

    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进行记录。

    每个现场工作人员,均对应一个二维码,并可扫码读取该工人的相关信息。

    对施工现场实现危险区域动态管理和危险区域接近自动报警。

    对施工现场人员佩戴安全帽进行自动监测,异常可后台预警。

    对特种操作人员进行资格验证,确保持证上岗。

    4.2.2 人员安全动态管理设备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所采用的智能安全帽对人员进行场内位置定位,其定位芯片可植入到帽体中,也可固定在安全帽上。

    定位芯片防水防尘要求不低于IP66,符合施工现场实际工作环境。

    智能安全帽可以稳定收发数据,辐射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安全标准。

    定位芯片至少每5分钟,需向后台发送人员定位信息。

    进出口的人员信息显示设备可以为LED或LCD,显示行数不少于4行;LCD尺寸不小于40寸,亮度不少于800流明。

    显示屏主体和外壳保持良好接地,接地电阻小于3欧姆。

    进出口闸机通行不低于30人/min(采用人脸或虹膜生物识别通行不低于15人/min);如采用半高转闸和全高转闸,应设立安全疏散通道。

    危险区域可设置具有无线功能的感应设备,当人员接近时,应产生报警信息。

    人员信息采集应采用公安部认证的二代身份证读卡器进行读取。

    4.2.3人员安全动态管理数据应符合下列要求:

    企业信息以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唯一识别码;人员以身份证号为唯一识别码。

    以总承包为主,对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基本信息管理,至少包括企业名称、企业信用代码、参建类型、进场时间、退场时间、参建方负责人身份证号及手机号。

    人员信息至少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种、所属单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人员工种可参考附录中的数据字典)。

    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人员除人员基本信息外,需有资格信息,至少包括,资格名称,资格等级、有效期限等。

    进入项目和离开项目记录,应包括人员身份证号、进入或离开项目时间(时间精确到秒)。

    人员进出现场考勤记录,应包括人员身份证号、进入或离开现场时间。

    人员定位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角色、工种,以及项目相对位置描述或经纬度平面位置,位置信息可以为项目上的相对位置,也可以为经纬度信息。相对位置包括项目监督备案号,单体名称,所在楼层。经纬度应采用CGCS2000坐标系或WGS84坐标系。

    对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进行管理,应包括危险区域在施工现场的相对位置、类型。类型包括:斜坡施工区、高支模施工区、配电区、人员密集区、危险品区、地下施工区、相对封闭区、电焊作业区、特殊作业区、高处临边洞口区、其它。

    对场内未佩戴安全帽工人的信息进行记录,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种、佩戴异常位置、事件发生时间及持续时长。

    当人员接近危险区域时,应记录具体涉事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危险区域信息、进入和离开危险区域的时间。

    工人的不良记录至少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所属单位代码、事件类型(参见数据字典)、事件级别(轻度、一般、严重)、发生时间、事件描述、处理结果。

    工人的奖励记录至少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所属单位代码、奖励类型(参见数据字典)、奖励级别(国家、省部、地市、企业)、奖励时间、奖项说明。

    班组管理应有班组信息,班组成员信息。班组信息至少包括班组名称、所属单位代码、班组长姓名、身份证号及手机号、负责人身份证号及手机号。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至少包括培训名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时长(以分钟为单位)、培训类型(参见数据字典)、培训内容简述、参培人员身份证列表(以分号隔开)。

    通过二维码可读取工人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所属单位、所属班组信息、安全教育信息、奖惩信息、进出场考勤信息。

    4.2.4人员安全动态管理平台对接数据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新增参建单位时,上传基本信息,包括:企业信用代码、参建类型(参见附录中的数据字典)、进场时间、参建方负责人身份证号及手机号。

    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劳务人员入职或离职时,上传该人员进入/离开项目时间,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种、所属单位代码、进入/离开项目时间。

    当项目经理、执行经理、安全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人员进出施工现场时,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进入/离开施工现场时间。

    当需要查看在场人员详细信息时,可通过在场人员记录编号跳转至《在场人员看板》。

    当需要查看当前在场人员定位情况,可通过监督备案号,跳转至该项目的《人员定位看板》。

    当有人员在现场存在不良行为、奖惩信息时,上传该信息,应包括: 身份证号,不良行为内容/奖惩内容,发生时间。(包括接近危险区域、未佩戴安全帽等)。

    监督机构人员到现场抽查时,可对施工人员佩戴的二维码信息进行扫码读取信息。

    4.2.5人员安全动态管理数据看板应包括以下内容:

    人员基本信息:至少应包括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照片、资质、姓名、职位)、特种人员(照片、资质、姓名、工种)、参建单位列表、班组列表。

    人员现场信息:劳务人员信息(姓名、工种、照片、所属单位、所属班组、进场时间、离场时间)。劳务人员不良行为信息、良好行为(奖惩)信息;安全教育培训信息(含VR教育);劳务人员年龄分段分析(-20,20-30,30-40,40-50,50-60,60-);劳务人员籍贯分析等。

    人员定位信息:基于施工现场平面图、立体图或BIM模型的人员位置信息,各区域的人员数、危险区域接近预警历史数据。

    人员考勤信息:进出场人员姓名、照片、角色、工种、班组、劳务公司及进出场时长。

    4.3 扬尘管控远程监控

    4.3.1扬尘管控与远程视频监控功能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对工地环境进行自动监测,至少包括PM2.5、PM10,并在工地上实时显示,同时传输到后台。

    可显示当天的扬尘数据(主要为PM2.5,PM10)进行曲线展示。

    按日对扬尘数据(主要为PM2.5,PM10)进行曲线展示。

    支持远端设置PM10的阈值,阈值包括预警值和超标值。

    当PM10到达设定的预警值时,应记录预警信息。

    当PM10超过设定的超标值时,应自动启动降尘措施;支持远程启动降尘设备。

    当降尘设备启动和关闭时,应记录启动关闭信息。

    现场至少针对大门口冲洗台、作业面最高处、扬尘监测设备等地方进行实时监控。

    对现场的监控摄像头数据进行远程读取、传输和显示。

    现场有多路视频时,可单独显示,也可多路同屏显示;摄像头视频应叠加对于监测点的工地信息字符。

    4.3.2扬尘管控与远程视频监控设备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扬尘监测设备中的颗粒物监测设备应具有计量认证;或颗粒物监测设备必须具有环保部门制定的检测单位证书或出具的产品使用报告;或第三方合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扬尘检测设备,支持无线传输;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平台,应符合环保部《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212-2017)要求(*)。

    扬尘监测应遵循以下技术规范:《HJ 653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5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664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

    扬尘设备安装应符合如下要求:

    占地面积在20000m2及以上,50000m2以下的建筑工地,应至少设置1个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50000 m2及以上的建筑工地,应至少设置2个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设置1个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应设置在工地主要车辆进出入口;设置2个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其中1个应设置在施工车辆的主出入口,其余应设置于施工区域围栏安全范围内,可直接监控工地现场主要施工活动的区域。

    采样口离地面的高度应在3m~20 m范围内;在保证监测点具有空间代表性的前提下,若所选监测点位周围半径 300m~500m范围内建筑物平均高度在25m以上,无法满足3m~20 m的高度要求设置时,其采样口高度可以在20m~30m范围内选取。

    扬尘监测设备提供商应对设备进行维护,并记录维护内容。

    扬尘监测设备,至少应包括PM2.5、PM10,且各参数应满足如下要求。

    表4.3.2 扬尘检查设备参数

    功能项

    参数要求

    扬尘

    PM2.5、 PM10

    扬尘测量范围:0~1000ug/m3;

    分辨率:1μg/m3;

    重复性:10%;

    精度:±10%

    测量更新:连续测量每小时监测时间≥45min;间断测量每5 min测量一次,每次≥1min,每小时监测时间≥12min

    采样流量:2.0L/min;

    噪声

    测量范围: 30dB~130dB

    精度:±1.5dB

    分辨率: 0.1dB

    频率范围: 31.5Hz 到 8kHz.

    大气温度

    测量范围: -50℃~125℃

    精度:±0.5℃

    分辨率: 0.1℃

    大气湿度

    测量范围: 0~100%RH

    精度:±2%RH

    分辨率: 0.1%RH

    风速

    测量范围: 0~70m/s

    精度:±(0.3+0.03V)m/s

    分辨率: 0.1m/s

    起动风速:≤0.5m/s

    风向

    测量范围: 0~360°

    精度:±3°

    分辨率: 1°

    起动风速:≤0.5m/s

    配套LED显示屏

    P10单色红,2行显示,最多轮播4次

    尺寸:106cmx41cm 抱箍式安装

    像素点间距10mm、像素组成每个像素点内采用红1颗LED发光管,具有防潮、防尘、防腐、防静电、防雷击等保护功能,同时具有过流、短路、过压、欠压保护功能

    LED显示屏能够接收并实时显示PM2.5,PM11,噪声,风速,风向,温度,湿度监测数据

    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应符合公安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2016。

    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应符合最低720p@60fps输出;支持红外阵列,照射距离不低于120m;支持H.265压缩算法;支持多码流,每路码流可独立配置分辨率及帧率;不低于20倍光学变倍的能力。

    现场监控视频数据保留时间不少于3个月。

    扬尘监测设备至少有一台是在监控设备的范围内,且两者可实现联动,即超标时,视频监控设备可抓拍扬尘监测设备附近的状况。

    降尘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雾炮机、塔吊喷淋、围挡喷淋。

    降尘设备应包括降尘装置控制器和电磁阀,以实现自动降尘功能。

    降尘设备可通过手机APP进行远程控制。

    4.3.3扬尘管控与远程视频监控数据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现场安装的扬尘监测设备应记录其所安装位置的经纬度(GCJ-02坐标);或设备所在工地的相对位置。

    扬尘监测设备的PM10监测数据分为两种,分别为PM10实时监测数据、PM10阶段监测数据;PM10实时监测数据为当前时刻的监测数据或最近1分钟的监测数据均值;PM10阶段监测数据为15分钟内的监测数据均值。

    PM10的预警值为100μg/ m3,PM10实时监测数据达到预警限值时,记录预警时间和监测数据,并发送预警信号。PM10超标值为150μg/m3,PM

    每记录一次PM10阶段监测数据,至少包括监测时间、PM10数据;(监测时间以后台系统的时间为准,以下同);每天从0点到第二天的24点的阶段监测数据的均值为日监测数据。

    当显示当天监测数据曲线时,相邻两个点的间隔时间最多60分钟。

    远程监控视频支持HLS(HTTP Live Streaming)视频浏览。

    4.3.4扬尘管控与远程视频监控平台对接数据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PM10的阶段监测数据超标,应向平台传输超标记录,包括 扬尘设备编号、超标类型(阶段超标)、超标时间、超标数据。

    每日凌晨12点,应向平台传输当日的PM10日监测数据,包括 扬尘设备编号、日期、PM10日监测数据。

    平台可根据输入的时间、监测指标(七项指标)、获取类型(该时刻的瞬间监测数据、该时刻最近的阶段监测数据、该时刻的当日监测数据)读取扬尘监测设备数据。

    平台可根据监督备案号及扬尘监测设备的编号,查看《扬尘数据看板》,该看板至少包括当天的监测数据变化曲线、当月的日监测数据变化曲线、当前正在监测的各项监测指标的数值、当天预警次数、当天预警次数、当月超标次数、当月超标次数。

    平台可根据监督备案号跳转至视频监控系统,可查看《视频监控看板》,该看板至少可看到视频监控数据(可列表,也可示意图显示)、同屏显示多路视频。支持根据摄像头设备号查看单路视频。

    4.3.5扬尘管控与远程视频监控数据看板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扬尘监测数据看板

    至少应显示:PM2.5、PM10、噪声的实时监测数据;当日PM2.5、PM10、噪声的阶段监测数据曲线(间隔最多1个小时);设定的预警值、超标值;指定时间段的扬尘超标预警历史数据列表。若有多个扬尘监测设备,可切换选择。

    远程视频监控看板

    至少应显示:实时监控,可多路显示,可单路放大显示;结合施工图或BIM模型,显示远程视频监控安装点位的信息。

    4.4 高处作业防护预警

    4.4.1临边洞口防护监测功能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已安装的临边洞口防护栏杆发生移动(缺失)时,后台应有预警信息,现场应有明显标识,或有感应功能的预警传感器;或有声光报警装置。

    当有工人接近缺失或移动的防护栏杆时,应向后台发出预警信息,并通过声光等方式进行当场提醒。

    4.4.2临边洞口防护监测设备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工具化定型防护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

    工具化定型防护预警模块,需内置电源进行独立供电,且工作电压不高于12V,且与栏杆之间有绝缘保护。

    当工具化定型防护发生移动时,应向后台预警。

    设备安装要求安装稳固,标识朝外。安装位置应尽量避开易撞、易碰、易受雨水冲刷、气体腐蚀区域。

    报警装置、传输和显示设备需满足温度范围在-40℃~60℃下正常工作要求。

    4.4.3临边洞口防护监测数据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采用含预警模块的防护栏,应记录预警模块的安装位置,位置可以是经纬度、或楼层或文字描述。

    防护栏缺失时,自动记录缺失的位置、缺失时间。

    缺失的防护栏安装到位后,应记录恢复状态,包括恢复的位置、恢复的时间。

    当工人接近不安全的防护栏杆时,应记录预警信息,包括位置、发生时间、工人的身份证号等。

    4.4.4临边洞口防护监测数据看板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平台可通过项目备案号,基于施工平面图,显示防护栏杆预警装置工作状态;若当前无任何缺失状态,工作状态为正常;若有缺失,工作状态为部分缺失。所有装置未正常工作,工作状态为不在线。

    可浏览人员接近缺失或移动后的预警次数及预警信息。

    4.5 危大工程监测预警

    4.5.1大型机械设备监测功能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对塔吊、施工升降机的操作人员进行身份识别,身份识别符合要求后,应向后台传输操作人员信息。

    对非授权人员操作塔吊或施工升降机,需向后台发送预警信息。

    对塔吊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

    对多个塔吊,应采用防碰撞技术,并可显示防碰撞实时状态。

    当塔吊或施工升降机的运行状态出现预警、报警时,应实时记录预警报警信息。

    对卸料平台的载重进行实时监测,当超载时,产生并向后台传输预警信息。

    4.5.2大型机械设备监测设备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在既有塔机升级加装安全监控系统安装时,不得损伤塔机受力结构,不得改变塔机原有安全装置及电气控制系统的功能和性能。

    产品的电子元器件应符合相对应的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的规定要求。金属材料等应选用具有保证产品使用时的足够强度和耐久性的材质。

    起重机超载保护装置的设置符合《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安全技术规范》(GB 12602)规定要求。

    产品各部件的结构应紧凑,符合《低压电气装置 第4-41部分:安全防护 电击防护》(GB 16894.21)中规定的安全防护和电击防护要求。

    产品在下列工作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环境温度:-200C ~ +600C;

    相对湿度:≤90%(+200C);

    海拔高度:≤2000m;

    电源电压:95 VAC ~ 264 VAC;

    电源频率:50Hz ~ 60Hz;

    对于塔吊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控时,其参数至少包括重量、幅度、力矩、高度、回转、风速等。

    对于塔吊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控时,所产生的报警信号,至少包括超载(超力矩)报警、群塔作业报警、超风速报警、非正常离线报警(塔机监控系统离线时塔机在作业)、高度、幅度、回转限位报警。

    卸料平台发生超载时,应在卸料平台有声光报警装置。

    4.5.3大型机械设备监测数据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塔吊、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应有设备编号、安装位置。

    特种操作人员信息识别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特种人员类别、设备编号、识别时间、识别结果。

    报警信息至少包括设备产权号、操作人员、时间、报警级别、报警类别、预警内容;预警级别为一般预警、严重警告、紧急。

    塔吊的各项监控数据,由各设备厂家平台确定,但至少支持传输至后台且支持图形化方式展示。

    4.5.4大型机械设备监测平台对接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现场安装塔吊、施工升降机、卸料钢平台后,应传输安装信息,包括项目备案号、设备类型(塔吊、施工升降机、卸料钢平台)、安装时间、安装位置。

    当塔吊和施工升降机操作人员身份识别后,应传输识别结果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特种人员类别、设备编号、识别时间、识别结果。

    4.5.5大型机械设备监测数据看板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通过项目备案号,可以查看《塔吊数据看板》,绑定的塔吊司机及其资质信息(含照片)。塔吊的产权信息、安装信息、检测信息、使用登记信息、拆卸信息、每个塔吊当前的实时监测运行状态、塔吊司机的人员身份识别历史数据、按塔吊司机和指定时间段查询塔吊预警报警信息历史数据及统计数据。

    通过项目备案号,可以查看《施工升降机数据看板》,绑定的施工升降机司机及其资质信息(含照片)。施工升降机的产权信息、安装信息、检测信息、使用登记信息、拆卸信息、每个施工升降机当前的实时监测运行状态、施工升降机司机的人员身份识别历史数据、按施工升降机司机和指定时间段查询预警报警信息历史数据及统计数据。

    通过项目备案号,可以查看《卸料钢平台数据看板》,可当日监测曲线、按照时间段查询历史运行曲线数据、预警报警历史数据及统计数据。

    4.5.6深基坑及高支模监测功能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基坑工程监测的对象包括:支护结构、地下水状况、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周边建筑物、周边管线及设施、周边重要道路。

    深基坑监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表 4.5.6-1 深基坑监测内容表

    监测内容

    监测仪器

    备注

    支撑轴力

    轴力计、振弦采集设备

    自动化必须

    深层水平位移

    固定测斜仪

    建议自动化

    表面水平位移

    激光位移计

    建议自动化

    内应力

    应力计、振弦采集设备

    自动化必须

    建筑物倾斜

    倾角计

    自动化必须

    地下水位

    水位计

    自动化必须

    建筑物裂缝

    裂缝计

    自动化必须

    深基坑测量频率根据设计要求进行设置,观测时间为地下工程结束,或者由设计方确定。

    基坑工程监测必须确定监测报警值,监测报警值应满足基坑工程设计、地下结构设计以及周边环境中被保护对象的控制要求。基坑报警值应由基坑工程设计方确定。

    高支模监测内容应包括架体基础变形、立杆垂直度、水平挠度、立杆轴力等。其布设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支撑结构应设置基准点;

    监测点应设在角部和四边的中部位置;

    宜在单元框架或单元桁架受力大的力杆布置测点;

    宜在单元框架或单元桁架的角部立杆布置测点;

    每200m2布设监测点8处,每处包括荷载、位移、倾斜三种测量值。位移的布设点体现挠度变化。

    浇筑期间高支模监测频率不低于每秒1次,数据实时上传。初凝期间监测频率可以减少为5分钟一次,整体观测周期不低于5天。

    高支模监测报警值应采用监测项目的累积变化量和变化速率值进行控制。

    高支模监测报警值:参照下表或由专项设计方提供。

    表 4.5.6-2高支模监测报警值参考表

    监测指标

    限值

    荷载

    设计的计算值

    近三次读数平均值的1.5倍

    位移

    H/300;沉降量10mm

    近三次读数平均值的1.5倍

    4.5.7深基坑及高支模监测设备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传感器应满足量程、测量精度、分辨率、灵敏度、动态频响特性、长期稳定性、耐久性、环境适应性和经济性的要求。

    传感器安装前应进行必要的标定、校准或自校。

    传感器的类型及参数参考表如下:

    表4.5.7-1 传感器类型及参数参考表

    传感器名称

    参数参考要求

    激光位移传感器

    量程:0--50m

    精度:±1mm

    分辨率:0.1mm

    供电:电池供电

    通讯距离:1km

    接触式位移传感器

    综合误差:优于0.5%FS

    量程:根据需求选取,

    输出信号:振弦或数字信号

    应变传感器

    测量范围:±1500με

    分辨率:1 με

    工作温度:-20~80℃

    轴力(反力)传感器

    灵敏度(%FS):≤0.08

    非线性度(%FS):

    直线:≤1;多项式:≤0.1

    综合误差(%FS):≤2.0

    高精度倾角传感器

    量程:-15--15°

    灵敏度:0.001°

    测量轴:2轴

    倾角计供电方式:电池

    通讯方式:无线

    低精度倾角计

    量程:±90°

    灵敏度:0.01°

    测量轴:3轴

    倾角计供电方式:电池

    通讯方式:无线

    应采用电池供电,电池应有反接、过热、过放保护的功能。

    外壳结构应该防护等级应在IP67以上,并具有适合现场安装的结构形式。

    应经过校准、标定或自校,且校准记录和标定资料齐全,并应在规定的校准有效期内使用。

    基坑监测仪器包括基站、采集设备和传感器。采集设备采用无线通讯,电池供电,采集设备要采用低功耗设计,数据采集设备均具备设定加报阈值,发送加报数据的能力,并具有远程唤醒的功能。基站应具有正常通讯信道和应急信道,可以和其他低频监测项目共用。无线通讯的设备应具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和信号接收能力,信号接收强度优于-120dBm。

    4.5.8深基坑及高支模监测数据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记录深基坑及高支模监测设备安装记录,包括安装部位、安装时间、拆卸时间、传感器编号、监测对象。

    应保存深基坑及高支模的预警报警信息,包括传感器编号、预警报警时间、预警报警内容。

    监测参数数据格式及保存由各设备厂家确定。

    4.5.9 深基坑及高支模监测数据看板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通过项目监督备案号,可查看《深基坑监测数据看板》,可切换查看各监测内容的历史监测数据曲线图,查看监测过程的预警次数、报警次数。如有多个部位,可选择不同部位查看。

    通过项目监督备案号,可查看《高支模监测数据看板》,可切换查看各监测内容的历史监测数据曲线图,查看监测过程的预警次数、报警次数。

    数据集成分析平台

    4.6.1 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内容展示

    1 展示监督检查、企业检查、项目检查信息;

    2 对隐患排查内容进行分类分析;

    3 检查内容整改闭合情况分析;

    4 可通过二维码查看检查单内容、隐患随手拍内容、移动巡检内容(含照片等资料)。

    4.6.2 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内容展示

    1 展示当日进出人员数据、展示当天进出人员数量曲线;

    2 展示参建单位、班组信息;

    3 可通过二维码浏览劳务人员的基本信息、奖惩记录、安全教育信息等;

    4 至少对劳务人员年龄、工种、籍贯进行分析;

    5 对安全教育进行分类分析;

    6 可浏览安全教育信息及影像资料;

    7 按日、按月统计安管人员在岗信息;

    8 展示当前人员立体定位信息;

    4.6.3 扬尘管控远程监控内容展示

    1 展示当前扬尘监测数据、最近的国控点监测数据及偏差;

    2 展示当天的PM2.5、PM10的监测曲线;

    3 按日展示最近1周、最近一个月的扬尘日监测数据;

    4 统计分析扬尘监测预警、报警次数;

    5 统计分析扬尘监测设备、视频信号在线率;

    6 实时浏览现场监控视频。

    4.6.4 高处作业防护预警内容展示

    1 显示当前临边防护的状态;

    2 浏览临边防护历史监测数据。

    4.6.5 危大工程监测预警内容展示

    1 展示塔吊司机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身份识别信息;

    2 展示塔吊基本信息、检测信息、安装信息、使用登记信息;

    3 展示塔吊当前的运行状态;

    4 展示塔吊历史报警预警数据及分析;

    5 展示施工升降机司机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身份识别信息;

    6 展示施工升降机基本信息、检测信息、安装信息、使用登记信息;

    7 展示施工升降机当前的运行状态;

    8 展示施工升降机历史报警预警数据;

    9 展示卸料平台当前的运行状态;

    10 展示卸料平台历史报警预警数据;

    11 展示深基坑监测参数当前信息及历史数据;

    12 展示深基坑监测参数历史报警预警数据;

    13 展示高支模监测参数当前信息及历史数据;

    14 展示高支模监测参数历史报警预警数据。

    5 智慧安监评价指标

    5.1 规定项

    5.1.1 项目应建立必要的智慧安监实施团队,由项目经理总负责。

    5.1.2 智慧安监实施过程应覆盖项目施工的全过程。

    5.1.3 项目应依法依规取得施工安全许可证。

    5.1.4 项目实施过程所产生的数据依照本标准要求与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智慧安监平台实现数据对接,支持数据远程验证,并持续稳定运行。

    5.2 分项评价指标

    各智慧工地评价指标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为实施内容评分项、项目集成平台评分项、数据对接评分项、数据看板评分项、覆盖率要求评分项,参见下表:

    表5.2.1 智慧工地分项评分表

    实施项

    分值

    实施内容评分项

    项目集成平台评分项

    数据对接评分项

    数据看板评分项

    覆盖率要求评分项

    得分

    现场安全

    隐患排查

    15

    采用手机端开展项目隐患检查,+0.5分

    检查内容符合省标(DGJ32/TJ218-2017),+1分

    检查单格式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要求,+1分

    现场工人可通过手机端上传隐患照片,+0.5分

    安管人员开展移动巡检,+1分

    展示监督检查、企业检查、项目检查信息,+1分

    对隐患排查内容进行分类分析,+1分

    检查内容整改闭合情况分析,+1分

    可通过二维码查看检查单内容、隐患随手拍内容、移动巡检内容(含照片等资料),+1分

    检查单信息上传至省平台,+1分

    移动巡检信息上传至省平台,+1

    通过项目编号和检查单编号可浏览单个检查单内容,+1分

    通过项目编号,可查看检查单历史数据及分析结果,+1分

    通过项目编号及移动巡检路线编号,查看巡检历史数据及分析结果,+1分

    全部安管人员使用,+2分

    检查单数量每低于所有智慧工地平均值的5%,扣0.5分(最多扣3分)

    移动巡检次数每低于所有智慧工地平均值的5%,扣0.5分(最多扣3分)

    人员信息

    动态管理

    20

    对参建单位、班组、劳务人员实现信息管理,+1分

    对进出场人员实现自动身份识别,+0.5分

    对场内人员实现立体定位,+1分

    对劳务人员和劳务单位信息实现动态管理,包括不良行为、良好行为奖惩记录、安全教育信息等,+0.5分

    对安管人员在岗时间进行管理,+2分

    展示当日进出人员数据和数量曲线,+1分

    展示参建单位、班组信息,+0.5分

    可通过二维码浏览劳务人员的基本信息、奖惩记录、安全教育信息等,+0.5分

    至少对劳务人员年龄、工种、籍贯进行分析,+0.5分

    对安全教育进行分类分析,+0.5分

    可浏览安全教育信息及影像资料,+0.5分

    按日、按月统计安管人员在岗信息,+0.5分

    展示当前人员立体定位信息,+1分

    人员进出项目实名登记信息上传至省平台,+0.5分

    人员不良行为、良好行为及其所属劳务单位信息上传至省平台,+0.5分

    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信息上传至省平台,+0.5分

    安管人员每日在岗信息上传至省平台,+0.5分

    通过项目编号,可查看人员信息看板,+1分

    通过项目编号,身份证号,可查看该人员基本信息,+1分

    通过项目编号,可查看当前人员立体定位信息,+1分

    人员实名信息覆盖低于50%以上劳务人员,-2分

    人员动态信息覆盖所有劳务人员,+1分

    人员立体定位覆盖劳务人员低于10%,-2分,覆盖20%以上劳务人员,每增加10%,加0.5分,最多2分

    扬尘管控

    视频监控

    15

    对施工现场的PM2.5、PM10、噪声进行监测,+1分

    超过PM10阀值可实现预警和报警,+1分

    现场降尘设备至少包括雾炮机、围挡喷淋、塔吊喷淋,+1分

    视频监控点至少包括作业面、大门、冲洗平台 +1分

    展示当前扬尘监测数据、最近国控点监测数据和两者偏差,+1分

    展示当天的PM2.5、PM10的监测曲线,+0.5分

    按日展示最近1周、最近一个月扬尘日监测数据,+0.5分

    统计分析扬尘监测预警、报警次数,+0.5分

    统计分析扬尘监测设备、视频信号在线率,+0.5分

    实时浏览现场监控视频,+1分

    上传扬尘设备信息至省平台,+0.5分

    上传每日PM10数据至省平台,+0.5分

    上传PM10超标信息至省平台:+0.5分

    上传视频监控点信息至省平台,+0.5分

    通过项目编号,可查看扬尘信息看板,+1分

    通过项目编号,视频监控点编号,可浏览单个视频监控,+1分

    通过项目编号,可浏览所有接入的视频监控,+1分

    50%以上的视频监控具备AI识别功能,+1分

    降尘设备支持自动降尘,+1分

    高处作业

    临边防护

    10

    采用工具化定型化的防护措施,+1分

    实现防护栏杆缺失移动报警,+1分

    防护栏杆缺失移动后,人员接近报警,+1分

    显示当前临边防护的状态,+1分

    浏览临边防护历史监测数据,+1分

    通过项目编号,可查看当前临边防护安装位置及状态,+1分

    通过项目编号,可查看防护预警及人员接近预警历史数据,+1分

    工具定型化覆盖低于50%,-2分

    工具定型化覆盖大于80%,+1分

    防护栏杆预警装置覆盖低于20%,-2分

    防护栏杆预警装置覆盖率高于30%,每多10%,加0.5分(最多加2分)

    危大工程预警管理

    塔吊

    40

    实现塔吊司机身份识别,+1分

    实现塔吊司机资质在线验证,+1分

    实现多塔防碰撞预警,+1分

    展示塔吊司机的基本信息、资格信息、身份识别信息,+0.5分

    展示塔吊基本信息、检测信息、安装信息、使用登记信息,+0.5分

    展示塔吊当前的运行状态,+0.5分

    展示塔吊历史报警预警数据及分析,+0.5分

    上传塔吊司机信息至省平台,+0.5分

    上传塔吊基本信息至省平台,+0.5分

    通过项目编号及塔吊编号,查看当前运行状态及历史预警数据及分析,+1分

    覆盖率低于30%,-2分

    覆盖率高于40%,每多10%,加0.5分(最多加3分)

    施工升降机

    实现施工升降机司机身份识别,+1分

    实现施工升降机司机资格在线验证,+1分

    展示施工升降机司机的基本信息、资格信息、身份识别信息,+0.5分

    展示施工升降机基本信息、检测信息、安装信息、使用登记信息,+0.5分

    展示施工升降机当前的运行状态,+0.5分

    展示施工升降机历史报警预警数据,+0.5分

    上传塔吊司机信息至省平台,+0.5分

    上传施工升降机基本信息至省平台,+0.5分

    通过项目编号及施工升降机编号,查看当前运行状态及历史预警数据及分析,+1分

    覆盖率低于30%,-2分

    覆盖率高于40%,每多10%,加0.5分(最多加3分)

    卸料平台

    实现卸料平台运行监测及预警,+1分

    展示卸料平台当前运行状态,+0.5分

    展示卸料平台历史报警预警数据,+0.5分

    上传卸料平台基本信息至省平台,+1分

    通过项目编号及卸料平台编号,查看当前运行状态及历史预警数据及分析,+1分

    覆盖率低于30%,-3分

    覆盖率高于40%,每多10%,加0.5分(最多加3分)

    深基坑

    实现深基坑状态监测及预警,+2分

    展示深基坑监测参数当前信息及历史数据,+0.5分

    展示深基坑监测参数历史报警预警数据,+0.5分

    上传深基坑基本信息至省平台,+1分

    通过项目编号,查看当前深基坑状态及历史预警数据及分析,+1分

    覆盖至少一个深基坑,+2分

    高支模

    实现高支模状态监测及预警,+2分

    展示高支模监测参数当前信息及历史数据,+0.5分

    展示高支模监测参数历史报警预警数据,+0.5分

    上传高支模基本信息至省平台,+1分

    通过项目编号,查看当前高支模状态及历史预警数据及分析,+1分

    覆盖至少一个高支模,+2分

     总分值

    100

    总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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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GE 3

    5.3 数据接口自动验证评分办法

    各智慧工地应按照要求提供数据验证接口,不定期对数据接口进行在线自动验证。

    5.3.1验证的接口要求

    各智慧工地平台应设置如下接口地址及接口名称:

    根据项目编号,获得对接网址(该网址无效,则以下接口2-9均无效);

    根据项目编号,项目当前时间在场人员数量信息;

    根据项目编号,项目当前时间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岗信息;

    根据项目编号,获得当前时间扬尘噪声监测数据;

    根据项目编号,获得一段时间内的临边防护报警次数;

    根据项目编号和塔吊编号、时间段,获得塔吊预警、报警次数;

    根据项目编号和施工升降机编号、时间段,获得施工升降机预警、报警次数;

    根据项目编号和卸料平台编号、时间段,获得卸料平台预警、报警次数;

    根据项目编号,获得智慧工地URL跳转地址的有效性;

    根据本标准中数据看板要求,查询所有数据看板URL地址的有效性。

    5.3.2接口验证评分方法

    以上共25个接口,每个接口4分,总分100分,评分方法如下:

    接口失效,无法连接为0分;(以404错误为准)

    接口有效,但无数据上传,得1分;(回传数据为空)

    接口有效,有数据上传,但数据格式不对,得2分;

    接口有效,有数据且数据完整,得4分;

    5.4 评价分值计算

    5.4.1 项目部应在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智慧安监平台提交智慧安监实施内容清单。

    5.4.2 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智慧安监平台适时对数据对接情况生成报表,计算数据接口验证分值。

    5.4.3 项目部应在终止监督时,提交智慧安监实施内容总结情况报告,并向主管部门提交智慧安监评价申请。

    5.4.4 项目主管部门对符合评价要求的项目智慧安监实施效果,根据表5.2.1进行评价,计算评价项所得总分。

    5.4.5 最终评价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D=K*0.6+ 1NSiN*0.4

    其中: K为评价项所得总分;

    Si为每次数据对接自动验证的得分;

    N为数据对接自动验证的次数。

    5.4.6 最终评价分值范围及对应结果如下表:

    表5.4.6 评价得分及结果

    分值范围

    评价结果

    0-70

    不合格

    70-80

    合格

    80-90

    良好

    90- 100

    优良

    江苏省地方标准

    建设工程智慧安监技术标准

    DB32/T XXXX-XXXX

    条文说明

    编制说明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以及应用试点,总结了我省建设工程智慧安监建设、实施、推广及评价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智慧安监涉及到的国家技术标准。通过在省内的推广应用,确定了适合我省智慧安监的实施内容、建设标准及评价方法。

    为便于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设工程智慧安监技术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編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编制本标准的主编单位和参编单位见前言,此外以下单位也参加了本规程,他们是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中建八局三公司、镇江市安监站、扬州市安监站、苏州市安监站。

    目 次

    TOC \o "1-3" \h \z \u 1 总 则 1

    2 术语 1

    3 基本规定 1

    4实施内容技术标准 2

    4.1 现场安全隐患排查 2

    4.2 人员安全动态管理 2

    4.3 扬尘管控与远程视频监控 3

    4.4 临边洞口防护监测 3

    4.5 危大工程监测预警 4

    4.6数据集成分析平台 4

    5智慧安监评价指标 5

    5.1规定项 5

    5.2分项评价指标 5

    5.3数据接口自动验证评分办法 5

    5.4 数据接口自动验证评分办法 5

    1 总 则

    1.0.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江苏省政府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及《江苏建造2025行动纲要》等文件要求,开展数字工地智慧安监建设,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促进企业现场安全智慧管理,特制定本技术标准,供各方参考。

    2 术语

    2.1智慧安监

    是运用多种信息化采集手段,通过对工地现场人员、机械设备、危大工程等关键环节进行实时化的数据采集、分析、处理,为安监机构、责任主体等提供安全隐患的动态识别、智能分析、主动预警等智慧化安全监管大数据服务。

    2.2 隐患排查

    是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现场安全隐患问题情况的逐个检查。

    2.3 人员定位

    是通过一种或多种定位技术,确定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的所在位置,并通过相对位置和经纬度位置展示出来。

    2.4 防护预警

    是对临边洞口防护栏杆的状态进行持续监测,包括正常、缺失、移动等状态,并提供在需要提防的危险发生之前,根据监测得到的可能性前兆,向相关部门发出紧急信号,报告危险情况。

    2.5 扬尘监测

    是采用仪器设备对施工现场的环境数据进行自动化采集的监测手段。

    2.6 自动降尘

    是仪器设备采集到的施工现场的环境数据超过标定值后,通过降尘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塔吊喷雾、雾炮机(固定式、移动式)、围栏喷雾的运行,使环境数据值达到指定值的过程。

    2.7安全监测系统

    由安装在被测对象上的传感器以及数据采集与传输、数据处理与管理等软件构成,对监测对象的安全相关参数进行测量、收集、处理、分析,并对被测对象的安全状态进行评估和预测的系统。

    2.7 安全自动评估

    通过监测数据分析监测对象当前的工作状态,并与相应的临界状态进行自动比较分析,评价其安全等级。

    2.7 报警值

    对监测对象已经出现的不同程度异常或危险,所设定的各个监测点设备的监测参数警戒值。

    2.8 报警

    安全监测系统在检测数据特征值超过报警值时,发生异常情况警告的行为,并启动相关预案。

    2.9 无线数据终端

    施工现场的设备运行数据向后台进行传输时所采用的具备自定位功能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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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基本规定

    3.1 本条规定了数据交换平台应采用国际通用的XML数据标记语言或JSON串建立,数据交换可采用WebServers、RESTFul接口进行。

    3.2 本条规定了项目部应成立专门的智慧安监实施组织,并指定了具体的组织负责人, 其它参建各方应积极推进信息化施工和智能化管理,以便正确执行本标准。

    3.3 本条规定了开展智慧安监的项目,实施内容应围绕施工现场的人机料法环等要素开展,且所有内容均以设备前端采集,后台传输和分析、数据集成分析等方式实施,包括:

    实施项

    实施内容

    说明

    现场安全

    隐患排查

    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检查

    采用手机端开展企业检查、项目自查

    施工现场隐患随手拍

    通过手机端或微信端进行隐患取证

    施工现场移动巡检

    根据事先设定好的路线或时间,进行巡检并记录检查内容

    人员信息

    动态管理

    项目人员动态信息管理

    对参建单位及人员进行信息管理

    多媒体或VR安全教育体验

    采用多媒体或VR技术进行人员教育,并记录教育结果

    进出人员身份识别及在岗信息显示

    对进场/出场人员进行身份自动识别并自动记录进出时间

    人员立体定位

    对场内人员的活动轨迹进行记录

    扬尘管控

    视频监控

    扬尘噪声在线实时监测

    在指定位置对场内的PM2.5,PM10进行自动监测,并上传

    现场降尘自动降尘设备

    场内PM10超标时,自动启动降尘设备

    远程视频监控

    在指定点位安装摄像头,并上传

    使用工具化定型化的防护措施

    对临边洞口采用定型化防护栏杆

    高处作业

    防护预警

    防护设施状态实时监测

    对防护栏杆的状态进行监测

    防护设施异常时人员接近报警

    当防护栏杆移动或缺失时人员接近报警

    危大工程

    监测预警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身份识别

    对操作人员的资格及身份进行识别

    塔吊运行状态监测与防碰撞

    对塔吊状态及多塔操作进行监测和预警

    施工升降机运行状态监测预警

    对施工升降机状态进行监测和预警

    卸料平台超载自动预警

    对卸料平台的荷载进行监测和预警

    深基坑监测自动监测预警

    对超规模的深基坑状态进行监测和预警

    高支模监测自动监测预警

    对超规模的高支模状态进行监测和预警

    集成平台

    智慧工地数据集成平台

    集成以上各项数据并实时展示与分析、预警和报警,并上传至其它指定平台

    4实施内容技术标准

    4.1 现场安全隐患排查

    4.1.1 本条规定了现场安全隐患检查的形式、依据的标准、检查的内容要求,以及记录的手段。

    4.1.2 本条规定了检查内容的数据格式要求,保存的要素。

    4.1.3本条规定了不同系统之间检查内容的对接要求,规定了上传检查单的摘要信息。其它平台可根据上传来的检查单编号直接访问项目部安全隐患自查系统该系统,以页面方式显示检查内容,且可浏览相关的检查照片。(PC端和手机端界面应保存一致性)

    4.1.4本条规定了其它平台可通过《检查内容数据看板》,对项目上的检查内容进行跳转查看,包括两个看板:单个检查内容的看板和所有检查内容的看板、隐患随手拍内容看板及巡检路线的看板。

    4.2 人员安全动态管理

    4.2.1本条规定了人员安全动态管理所需要参建单位、管理人员、劳务人员、特种人员的信息、数据以及行为记录情况。

    4.2.2本条规定了实现人员的行为管理的智能设备的数据采集要求以及设备防护要求。

    4.2.3本条规定了人员基本信息及行为数据采集的标准。

    4.2.4本条规定了人员安全动态管理与其它平台对接数据标准。

    4.2.5本条规定了四种人员信息的看板:

    1 人员基本信息:至少应包括项目参建单位列表、人员工种、工龄、来源分析。

    2 人员现场信息:包括人员总数、当前施工现场人员数、分工种人数等。

    3 人员定位信息:基于施工现场平面图、立体图或B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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