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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风廉政建设廉政谈话制度

    时间:2021-02-16 16:17:00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党风廉政建设廉政谈话制度撰写人:___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

    党风廉政建设廉政谈话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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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风廉政建设廉政谈话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纪检委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促进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廉政谈话制度如下:

    一、成立镇党风廉政建设廉政谈话领导小组,进行明确分工,明确包联单位和站所。

    二、廉政谈话领导小组及其工作人员,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对工作要认真负责,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廉政谈话领导小组在对谈话对象进行谈话前,需书面征求党委意见,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廉政谈话的对象为。有违___纪条规的倾向,或者明显违反了党纪条规的规定,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可以经说服教育和主动配合改正的。

    五、在一年中,累计被廉政谈话2次的,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累计被廉政谈话3次的,当年考核定等为不称职。

    谈话内容包括:

    (一)听取分管领导和联系单位领导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听取党员干部执行《廉政准则》、《八条规定》和上级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以及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

    (三)征求对本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分管和联系的党员干部就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提出要求。谈话方式以个别谈话为主。

    元月___日,隆安县县委副书记廖伟福召集一些部门和乡镇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活动。当天,县委副书记廖伟福和县纪委的人员一起,召集县林业、城建、环保和南圩镇党政办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认真听取各部门各乡镇开展廉政建设工作的汇报和建议,并对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提醒和教育。廖伟福要求领导干部要强化廉政意识,严格执行党中央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按照制度管好钱、管好人、管好事,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教育,对提醒告诫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警钟长鸣,既要保持自身清廉,又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做到清正廉洁做官,清清白白做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深入开展,保障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

    第二篇:党风廉政建设定期谈话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定期谈话制度

    为深入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关健岗位人员的教育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原则

    谈话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谈话对象

    1.公司科室和所属二级企业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

    2.从事财务、开发、经管、营销、合同等业务的管理人员;

    3.经查处并给予纪律处分的党政干部;

    4.有信访举报案件的管理人员。

    三、谈话形式及内容

    任职谈话、询问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处分后谈话。

    1.任职谈话。新提职、职级的干部,由纪委对其进行廉洁从政教育,提出廉洁从政要求。任职谈话采取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两种方式。谈话内容包括:任职后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模范践行党的宗旨;要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增强“一岗双责”意识,落实好工作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谈话对象结合新的工作岗位实际,就廉洁从政作出表态、承诺。

    2.询问谈话。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当面谈话询问,要求说明情况,澄清事实。询问谈话采取个别谈话方式。谈话内容包话:指出信访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谈话对象就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3.提醒谈话。一是发现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一般性问题,情节轻微的,直接找本人谈话,进行警示教育;二是发现某个岗位管理人员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与负责人谈话,对其进行提醒、告诫或批评教育;三是对可能出现某些不廉洁行为的问题,通过打招呼、敲警钟等形式,做到防患于未然;四是对临近退休的干部进行提示式谈话,要求站好最后一班岗,保持晚节。提醒谈话一般个别进行。对普遍性问题或某个集体存在的问题,可以采取会议提醒或集体谈话提醒的方式。谈话内容包括:指出群众对谈话对象的一些不良反映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廉政警示和提醒,重申有关纪律规定,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要求,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及廉洁自律意识;纪检监察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提醒谈话的其它问题。

    4.诫勉谈话。主要是对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群众有反映,或已出现轻微违纪行为,但不构成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所进行的警示性谈话。诫勉谈话采取个别谈话方式。谈话内容包括:指出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听取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对谈话对象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对象必须写出深刻检查,并在限期内改正。

    5.处分后谈话。主要是为使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认清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真心接受组织处分,并决心改正错误所进行的再教育。以及在解除处分前,对其在受处分期间的表现给予评价,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处分后谈话采取个别谈话方式。谈话内容包括:指出所犯错误的性质和程度,分析原因,认清危害,帮助认识错误,提出改正要求;要求受处分的党员干部树立改正错误的信心,消除顾虑,振奋精神努力工作。

    四、具体要求

    1.谈话在党委领导下,由纪委具体组织实施。

    2.谈话要注意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督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合起来。

    3.要注重谈话效果,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防止走过场。

    4.谈话对象应当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要如实的回答谈话人提出的问题并提供有关材料,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意见和组织的教育帮助,不得造假或者隐瞒事实。

    5.谈话中发现谈话对象存在严重错误,需要进一步查实并追究纪律责任,或者谈话对象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的,谈话人应当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个别谈话时,谈话方一般不少于两人,并作好记录。诫勉谈话笔录要经谈话对象本人签字。

    7.建立党风廉政谈话档案。谈话人员对谈话情况综合整理成书面材料,存入廉政档案。

    8.参加谈话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谈话内容。

    第三篇: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提醒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提醒制度

    为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上出现的问题,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提醒制度是党组织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实弄清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并按要求采取谈话提醒的办法,对提醒的对象进行一种教育和监督的制度。

    二、谈话提醒的对象,是经群众反映有一定问题或有违纪苗头及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进行谈话提醒:一是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发现问题苗头时;二是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通报批评的。

    三、谈话提醒的主要内容。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党规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文明执法,廉洁勤政;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端正思想,爱岗敬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团结协作以及思想、工作、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有关情况。

    四、谈话提醒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谈话人提出明确的意见和要求,做到批评提醒到位,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对党员干部谈话提醒,要事前将谈话提醒人谈话提醒的内容、方法、要求、注意事项进行研究,对反映有违纪苗头的谈话提醒,事前要搞好调查核实工作,谈话提醒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汇报。

    五、谈话提醒要采取个别进行的方法,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与谈话人谈话不得少于2人,要做好保密工作,保护举报、反映人,谈话的重要情况要留有记录,由被谈话人签字。被谈话人对谈话提醒要正确对待,对存在的问题要如实说明,认真纠正,对有出入的,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六、谈话提醒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凡因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和监督,发现问题不及时谈话提醒,而发生违法、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追究违法、违纪者责任的同时,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有关渎职类错误的规定,追究其的责任。

    第四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谈话提醒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了进一步明确___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确保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___实际,特制定本项制度。

    一、责任范围

    1、市___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班子的正职要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问题。

    2、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廉洁从政、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和有关法律规定,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5、组织召开本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及廉洁从政情况。对领导班子成员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廉洁行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找本人谈话,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检查、纠正。

    6、带头遵守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格教育管理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其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不廉洁问题。

    三、责任考核

    1、市___党组将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报上级党委、纪委。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应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进行。

    2、在被考核的过程中,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开展好考核工作,如实汇报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3、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干部,应追究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处分。

    谈话提醒制度

    为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上出现的问题,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提醒制度是党组织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实弄清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并按要求采取谈话提醒的办法,对提醒的对象进行一种教育和监督的制度。

    二、谈话提醒的对象,是经群众反映有一定问题或有违纪苗头及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进行谈话提醒。一是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发现问题苗头时;二是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通报批评时。

    三、谈话提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的隶属关系,实行分级负责的办法。对___谈话提醒由___负责,对机关科部室及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谈话提醒,由___或分管副___负责,对一般干部谈话提醒,由分管副___负责。

    四、谈话提醒的主要内容。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党规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文明执法,廉洁勤政;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端正思想,爱岗敬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团结协作以及思想、工作、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有关情况。

    五、谈话提醒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谈话人提出明确的意见和要求,做到批评提醒到位,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对党员干部谈话提醒,要事前将谈话提醒人谈话提醒的内容、方法、要求、注意事项进行研究,对

    第五篇:党风廉政建设三项谈话制度关于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三项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__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法规为依据,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要求,从关心爱护、严格要求干部出发,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等情况,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思想,交换意见,研究问题,以利于共同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二、谈话类型及方式

    (一)党组成员与处室(单位)负责人谈话。按照党组成员的分工,由分管领导负责,每半年谈话一次,以个别谈话方式进行。

    (二)处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党组成员或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负责,在宣布处级干部任职后的任前谈话,采用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

    (三)诫勉谈话。由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负责,在发现干部有违纪苗头或倾向时,及时进行个别谈话。

    三、谈话对象和内容

    (一)党组成员与处室(单位)负责人谈话。

    谈话对象。各处室(单位)正副职领导。

    谈话主要内容。了解被谈话人所在单位及其本人的学习、工作和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特别是遵守党政纪律的情况;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本人及所在单位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征求做好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需要交谈的问题。

    (二)任前廉政谈话。

    谈话对象:新提拔的处级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谈话主要内容: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提出廉洁从政的具体要求,并结合不同领导岗位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出其担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强调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有关纪律。

    (三)诫勉谈话。

    谈话对象。本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有违纪苗头或违纪行为的;在执行公务员行为规范中,表现较差,被多次投诉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中,个人民主测评满意率比较低的。

    谈话主要内容。针对被谈话人存在的问题,帮助其认识错误,查找原因,敦促限期改正。被谈话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书面检查,交纪检组或监察室。

    四、组织实施

    (一)党组成员与处室(单位)负责人谈话。

    1.由谈话人决定谈话时间并通知被谈话人。

    2.谈话人对谈话中发现的问题需要整改的,视情况布置监察室负责督促落实。

    3.谈话次数及相关资料,由监察室负责每半年统计一次。

    (二)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

    1.由监察室负责组织实施,并建立谈话登记制度,每次谈话指定专人作好谈话记录。

    2.谈话人对谈话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及时整改,并提出要求;对需要进一步调查的,由监察室负责调查核实;对有违纪违法行为,需要追究党政纪律责任的,由纪检组负责查处。对谈话对象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正确意见,应当予以采纳。

    3.谈话记录人对形成的谈话记录等相关文字材料应及时整理,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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