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讲话
  • 自我介绍
  • 党会党课
  • 文秘知识
  • 转正申请
  • 问题清单
  • 动员大会
  • 年终总结
  • 工作总结
  • 思想汇报
  • 实践报告
  • 工作汇报
  • 心得体会
  • 研讨交流
  • 述职报告
  • 工作方案
  • 政府报告
  • 调研报告
  • 自查报告
  • 实验报告
  • 计划规划
  • 申报材料
  • 当前位置: 勤学考试网 > 公文文档 > 心得体会 > 正文

    县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方案x

    时间:2020-11-09 12:42:47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XX县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基础管理能力,防范化解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保障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对做好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预防为先、科学处置”的工作机制,以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全县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守校园安全红线,深入开展学校安全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规范管理,持续开展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完善校园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完善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机制,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以严肃认真的态度,以铁的手腕和纪律,着力解决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全面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使全县校园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严密,监管体制机制基本成熟,切实做到“五个无”:无群死群伤的事故发生、无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无重大传染性疾病事件发生、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发生、无重大维稳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三、工作职责

    (一)县教育科技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学校开展安全工作;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二)县公安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和乘车安全监管,依法查处涉及校车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县卫健局和县疾控中心: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的卫生状况。对于学校出现的疫情或者学生群体性健康问题,要及时指导教育部门或者学校采取措施。

    (四)县住建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采购产品的质量监管。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监督管理,对学校食堂和学校采购的用于学生集体使用的食品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学校落实责任,保障食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强对学校周边经营主体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六)县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大气、土壤、水体环境安全的监管,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七)县水利局:加强对河流、水库、湖泊等管理,防范学生私自下水造成溺水事故。

    (八)县文化和旅游局: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严厉打击和查处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凶杀暴力、淫秽色情等违规出版物,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九)县自然资源局:对校园周边自然地质灾害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十)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对提供学生集体用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管,综合考虑学生出行需求,合理规划城市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线路,为学生和家长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提供安全、便捷的交通服务。

    (十一)县气象局:指导学校按照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要求,提升学校气象防灾减灾水平,会同教育部门建立应对极端天气停课联动机制。

    (十二)县财政局:负责学校安全经费的足额保障和支出。

    (十三)县委宣传部:加大对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规范涉校案件新闻报道工作,防止引发舆论炒作,防止形成示范仿效效应。

    (十四)县司法局:集中对学校,幼儿园进行涉校园安全的普法教育,全面提升学生和教职工安全、法律等自身防护意识和水平。

    (十五)县人民法院:对涉校案件及时审理,依法判决;选派优秀法官兼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指导等工作。

    (十六)县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涉校案件依法及时批准逮捕、审查起诉;选派优秀检察官兼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指导等工作。

    (十七)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强消防安全建设,集中排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指导学校、幼儿园健全火灾地震等应急预案,组织师生、家长参加消防教育和火灾、地震等逃生演练,提升师生及家长安全范意识和自教、逃生应急反应能力。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提高学校安全稳定能力建设

    1.开展安全课教学活动。全面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能力建设的意见》(X政办发[2013]X号),全面实施安全教育课程,县教研室要充分利用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制订安全教育计划,配备安全教研员,学校严格落实安全教育教学计划、教材、课时、教师、教研和考核“六到位”。

    2.开展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相关部门职能要结合“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假期专项行动”、“安全教育进军训”、“安康杯知识竞赛”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校特点,利用班会、团会、校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墙报、板报等多种形式,运用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等现代教育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信息安全、自然灾害、消防、交通、网络、防溺水、防踩踏、反欺凌、反暴力、预防毒品等专题教育,促使学生系统掌握安全知识,提升学生安全素养和防范意识,增强安全教育的效果。同时发挥官方网站、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积极推送中央和省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强化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推进学校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3.开展重要时段安全教育活动。要紧抓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六一儿童节、寒暑假、开学第一课、“安全生产月”、“5.12防震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宣传日”等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节点,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网络安全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

    4.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要重视和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重视特殊学生和重点群体管理,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全面推进心理健康教育进课堂,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要采用主题班会、讲座、团队活动等形式在班团队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要加强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重视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构建以学校为主,专职教师为骨干,家庭、社区配合的家校社一体化心理健康教育网络,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积极推进心理健康教育进社区、进家庭。

    5.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开展内容广泛的安全演练,将其纳入学校常规管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安全演练进行技术指导、全程参与。县公安、自然资源、水利、卫生、市场、地震、气象等部门要委派专人负责帮助学校设计科学合理的演练方案,开展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拥挤踩踏、防地震、防水灾、防雷击、防火灾、防校园伤害、防传染病等为主要内容的演练活动,让学生学会科学有效的防护和逃生技能,能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出正确的逃生反应。中小学每月一次演练,幼儿园每季度一次演练。

    6.建设一支学校安全教育队伍。各有关部门要选派责任心强、乐于教学且具有较好职业道德和品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和安全教育兼职教师。各学校要主动邀请兼职教师参与到安全课教学和安全能力建设的活动中。有关部门要根据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制订部门参与学校安全教育的年度规划,组织开展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为兼职教师定期深入学校进行安全教育创造条件。

    7.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学校负责校园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全体教师职工要积极参加国培、省培、校本研修等各种安全教育培训,使全校教职员工熟悉安全规章,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紧急避险、自救互救和科学施救的方法。相关专业部门负责指导学校安全工作人员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对锅炉工、炊事员、安保门卫、水暖电工等特殊岗位人员的规范培训。

    (二)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机制

    中小学校(幼儿园)是师生高度集中的学习、活动场所。各部门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要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1.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体系。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监管责任部门,制定监管制度,实施动态化监管,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职、各尽其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各类中小学校外活动场所、以学生为主要对象的各类培训机构和课外班等,根据“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有关部门督促举办者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2.建立学校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机制。县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学校安全工作定期研判与分析制度,对安全隐患、伤亡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等相关情况及时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在出现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公共安全事件、自然灾害等风险时,要第一时间通报教育部门及学校,指导学校予以防范。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和风险评估,并通过多种方式对师生进行必要的提示,做到提前预警,及早预防,实时监控。县教育局要会同综治、公安、应急、卫生、水利、气象、国土资源、建设、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制订区域性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指导学校做好预警防范工作。

    3.建立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各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建立校园安全隐患识别、治理、评价体系,不断细化和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开展日常校园安全管理排查隐患,实现校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全面加强校园安全规范建设

    1.全面加强学校“三防”建设。按照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学校“三防”建设,不断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实现校园安全科学化、信息化、网格化的工作目标。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和学校要在信息沟通、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加强警校合作。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与维护校园安全相适应的组织机构设置形式和警力配置,加强学校及周边警务室建设,派出经验丰富的民警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定期组织校园安全保卫人员开展培训和实战演练,不断提高维护校园安全的能力水平。要推进科技兴安,要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的监控或报警平台,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及时掌握、快速处理学校安全相关问题。要加强学校安全设施基础建设,强化校门及周边区域安全防范能力。学校出入口应设置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防卫性器械和报警、通讯设备。针对学校周边治安特点,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在校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阻止人员、车辆等非法进入校园。

    2.加强安全校园环境建设。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安全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标准及强制性标准,对学校使用的关系学生安全的设施设备、教学仪器、建筑材料、体育器械等,做好相关认证采信推广工作,规范教育教学和学生生活用品采购,严把质量关。学校的校舍、场地、教学及生活设施等应根据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建设,对地质灾害、自然灾害、环境污染等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凡有在建或重建项目的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承诺书》,对施工作业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违章操作和排除事故隐患,确保校园施工安全;加强对校舍的监控,发现险情(危房、危墙、危厕等)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妥善处理。凡经相关部门作出的房屋鉴定结论报告,学校要对B、C级危房进行监测和维修加固,对D级危房需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拆除,并提出切实可靠的方案,及时以书面报告县教育局;因校舍改建、扩建、改变用途等引起的负载变化或超过设计年限的,学校应书面上报主管部门,确保学生平安上课,确保社会稳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防护设施,并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校内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设备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应设置警示标志或防护设施。要完善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在校园主要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一键报警系统,做到公共区域无死角。

    3.全面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校园要按照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加强校园安全文化标准化建设,确保师生能掌握和识别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设施、设备、器材使用操作标识,校园内应有标准的安全警示标识、标志和标牌及安全设施、设备器材使用操作标识、标志和标牌,醒目位置设立安全紧急疏散示意图,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置大型固定安全常识宣传栏。

    4.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综治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实行“一校一区域”,建立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巡查报送机制、事件流转处理机制、协调联治长效机制。在此区域内,依法分别作出禁止新建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设施,禁止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彩票专营等营业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等相应要求。对已建企业和设施如有污染危害师生健康的要加强监管并进行安全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决定是否搬迁企业或学校。在学生安全区域内,公安机关要健全日常巡逻防控制度,加强学校周边“护学岗”建设,完善高峰勤务机制,加强校园周边巡查和安全防控设施建设,优先布设视频监控系统,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增强学生的安全感;有条件的要积极探索在校门口设立“接送港湾”和“即停即走”通道。

    5.加强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防控工作。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综合治理方案,制订早期发现、预防以及应对的指导手册,建立专项报告和统计分析机制。学校要制订完善校园反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反欺凌、反暴力”专项教育活动,建立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学校要切实履行教育、管理责任,依托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设立统一的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救助和举报电话,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和制止欺凌、暴力行为。学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对有不良行为、暴力行为的学生,建立由校园警务室民警或者担任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的民警实施训诫的制度。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公安、司法机关要坚持宽容但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依法处理,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形成积极正面的教育作用。

    建立学校、家庭、社区、公安、司法、媒体等各方面沟通协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避免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通过网络新媒体扩散演变为网络欺凌,消除暴力文化通过不良出版物、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学生的心理和行为,阻止连锁性事件的发生。网络管理部门要指导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网上舆论监测及管控工作,并指导涉事部门必要时做好网上舆情的正面回应。

    6.严厉打击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坚决处置、严厉打击,实行专案专人制度。按照XX省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X综治委〔2004〕X号)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建立学校周边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对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犯罪团伙,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防止发展蔓延。教育部门要健全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权利的保护制度,对体罚、性骚扰、性侵害等侵害学生人身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建立零容忍制度,及早发现、及时处理、从严问责,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要协同配合公安、司法机关严格依法惩处。要进一步提高教师职业素质,杜绝语言暴力,严禁使用嘲笑、恐吓、谩骂、蔑视等侮辱歧视性语言,以防学生精神、心理遭受侵犯和损害,确保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7.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要深入学校、幼儿园和周边社区、村镇,会同有关部门、基层组织、社区网格和群防群治力量,全面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全面掌握对社会不满特别是扬言报复社会的人员。要充分利用大数据和有关视频监控设备,对相关信息进行比对碰撞,多方搜集各类扬言伤害学生儿童的情报线索,第一时间跟进核查,第一时间稳控处置。要进一步强化对学校聘用的保安员、劳务派遣人员以及勤杂人员的审查管理,对审查发现的扬言报复社会、刑满释放、非正常上访、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要及时清理,并逐人建立台账,严格落实管控责任和管控措施。要指导学校加强对校园内部矛盾纠纷的摸排,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化解涉及教职工和学生的矛盾,避免发生伤害事件。司法机关积极利用行政调解、仲裁、人民调解、保险理赔、法律援助等方式,通过法治途径和方式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及时依法赔偿,理性化解纠纷。对围堵校园、殴打侮辱教师、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等“校闹”行为,公安机关要及时坚决予以制止。

    8.建立安全保护网络。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健全对校园内发生的侵害学生人身权利行为的监督机制和举报渠道,建立规范的调查处理程序。教育、公安、司法、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要与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家长加强衔接配合,强化家校共管,共同构建对受到伤害学生和涉嫌违法犯罪学生的心理疏导、安抚救助和教育矫正机制。共青团要依法行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完善未成年人维权热线,提供相应法律咨询、心理辅导等,强化社会保护和家庭保护,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妇联组织要积极指导家长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开展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组织落实对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法律规定。支持和鼓励公益性组织,为学生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

    9.建立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当地政府要在第一时间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统一领导,及时动员和组织救援和事故调查、开展责任认定及善后处理,主动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和媒体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安全事故,应当优先组织对受影响学校开展救援。事发学校应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置和部门协调机制,按照规定的突发事件类别、级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将处置情况按照规定、流程及时上报。在校内及校外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无法处理或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拨打急救电话或组织未成年学生撤离,并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严格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审批管理。

    10.做好保险投保工作。各学校要做好校方责任险投保工作。在食品安全、校外实习、外出培训、体育运动等方面推进专门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在化解学校安全风险方面的功能作用。要大力增强师生和家长的保险意识,引导家长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保险,分担学生在学校期间因意外而发生的风险。

    (四)开展学校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学生宿舍、教室、实验室、图书室、电脑室、食堂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组织检测、维修和保养,丢失、损害、过期的要及时补充、维修、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对陈旧老化的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和老旧房屋要抓紧改造,对超负荷运转的电网改造工作要限期完成,对木质结构房屋要加大改造力度。门厅、走廊、楼梯、安全通道不得存放障碍物,并设置人员疏散标示标记。夜间活动(如晚自习等)要有完好的照明设施和突然停电的应急措施,并安排好值班人员,以利于紧急情况下师生的疏散。学生宿舍必须有学校领导、教职工轮流值班。严禁学生私自接线安装任何电器,严禁将油灯、蚊香、蜡烛等各种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严禁超负荷、超期使用供电用电设施设备和乱拉乱扯供电线路,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内和车棚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问题集中整治。

    2.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切实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原材料釆购,员工健康监测、食品加工、餐具消毒、成品留样等重点环节要严格管理;大力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工作;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安全,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定期开展学校生活用水和师生饮用水水质监测;供学校生活用水的自备井、二次供水的储水池(罐),应有安全防护和消毒设施,自备水源必须远离污染源。采用二次供水的学校应取得有效的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学生供水。加强对学校食堂、水源等易发生事故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校园内原则上不得开设商店、小卖部、饮食店,严禁不合格产品、“三无”产品和过期产品进入校园。

    3.切实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学校应按时上课和放学,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通知家长,并采取安全措施。出现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及时与其家长或者监护人联系。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师不得将学生逐出课堂,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落实县、乡、校三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健全实验教学安全责任制,规范各项工作流程及标准,重点开展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治理。加强危险化学品存储柜、存储室设备更新和环境改造,加强师生实验教学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实验安全事故的发生。

    5.加强体育锻炼和设备器材安全管理。学校应加强体育课、早操、课间操等校内体育活动的组织,认真做好指导与安全保护;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体育课中的剧烈活动时,禁止有病、体弱及身体不适者参加,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体育活动器材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寒暑假期间,要对体育锻炼器械加强维修保养,排除安全隐患。

    6.乘车安全管理。中小学校制订详细的校车安全防范预案,强化源头管理,建立学生上下学路队制度和寄宿生离返校接送制度,做好学生候车、乘车、交接的三段管理,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加强对学生乘车的管理和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大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整治力度,整治校车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牌无证、报废或检验不合格等非法从事校车服务的“黑校车”。学校应与公安、交通等部门配合,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引导学生及时安全疏散,开展校车沿途公路线路安全隐患排查,及时设立、更新和完善校门口的交通警示牌、减速带、人行横道线等交通标识,为学校和学生出行提供安全、便捷的交通环境。要注意提醒学生在假期离校、返校和社会实践、外出旅游时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人身安全。

    7.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要加大校舍安全隐患查改力度,加强新建改建工程的监管,加强校舍装修和购置家具用品质量管理,对宿舍、教室等校舍空气质量进行检测,保障学生健康。要特别关注危旧房屋、楼宇地下室、建筑工地宿舍等重要部位,防止因冰冻雨雪天气发生次生灾害。

     要加强学校压力容器、食堂液化气罐和燃气管道、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资质的作业人员,定期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落实设备定期维修和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操作规程和行为,建立特种设备专项安全管理台帐。严禁使用未经检验、超检验周期、未办理注册登记等存在隐患的特种设备;对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

    8.开展防溺水治理。溺水是造成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学校要主动商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水域管理,在事故多发水域设立安全警示标牌、隔离带、防护栏,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中小学校要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教育,宣传防溺水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醒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的监管。

    9.做好疾病防控工作。加强对校园和教室环境卫生清理和消毒工作,坚持晨午检制度,发现疫情及时隔离处置,确保无季节性传染病爆发。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健康知识,改变不良卫生习惯,提高师生自我防护能力;强化幼儿园、小学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做好学生健康体检,并做好登记造册,为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建设平安校园的重要举措,将学校安全稳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要增强底线意识,定期研究校园安全工作,层层明确、逐级压实校园安全监管责任,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的底线。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岗位职责,制定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健全落实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负全责,层层压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健全定期会商、联动执法等校园安全制度和长效机制。

    (三)加强安全督查。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创建活动,采取联合执法、双随机执法、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执法工作,深入基层,加强安全监督检查,掌握真实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把问题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制度,实行销号管理,对校园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彻底治理,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四)严肃执纪问责。学校发生造成师生伤亡的安全事故,坚持“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教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得到落实不放过”的原则,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等基本要求,严肃查处。建立举报、调查、问题整改督办机制和制度,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约谈制度。依法查处监管执法中的失职渎职等腐败行为。严格事故直报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对履职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加强事故警示教育,汲取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 考试时间
    • 范文大全
    • 作文大全
    • 课程
    • 试题
    • 招聘
    • 文档大全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