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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供参考x

    时间:2020-10-22 16:23:00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2020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供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严厉打击互联网领域广告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构建风清气正、规范有序的互联网广告市场环境,促进互联网广告产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局《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县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2020年度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围绕社会生产生活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广告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导向引领,净化广告环境;突出重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坚持靶向监管,依法从严惩治,严肃查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切实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媒介、重点行业、重点广告问题实行严查严控,重拳打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提高互联网广告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压实互联网平台主体审查责任,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广告发布行为,着力祛除互联网广告市场“顽疾”,切实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集中查办、曝光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应强烈的典型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频发势头。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化解潜在风险隐患,切实提高互联网广告监测监管能力和水平,全力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

      三、整治重点

      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为重点,集中整治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一)涉及导向性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低俗庸俗媚俗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或者社会负面影响大的互联网违法广告;

      (二)涉及与疫情防治防控防护有关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工具,药品,医疗服务,疫情防护用品等互联网违法广告:

      1.涉及出售、购买、利用、转让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等内容的广告;

      2.含有宣传预防、治疗、治愈新型冠状病毒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

      3.口罩、消毒杀菌用品等其他利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进行商业炒作的虚假违法广告。

      (三)涉及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1.未经审查发布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广告;

      2.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保证,说明治愈率、有效率,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违法内容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3.夸大产品功效,宣传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

      4.对未来效果、收益等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的金融投资理财、收藏品、招商广告;

      5.对升值或投资回报有承诺,或者对房地产项目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的房地产广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

      6.涉及宗教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

      7.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2020年6月底—7月)。根据整治工作重点,结合当地互联网广告市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的动员部署。广泛宣传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督促互联网媒介单位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与责任。

      (二)整治阶段(2020年8月—10月)。加大互联网广告监测检查力度,针对但不限于《全省重点移动端互联网媒介名单》开展日常监测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发挥震慑作用。

      (三)总结阶段(2020年11月)。梳理、汇总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县局。县局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开展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点工作指标进行考评。

      五、工作要求

      各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政治敏感性和敏锐性,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确保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夯实工作基础。各执法部门要迅速对辖区内互联网广告经营及发布情况进行摸排,准确掌握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互联网媒介,做到目标明、底数清,确保整治工作有的放矢;要采取有力措施,创新监测方式,不断加强对互联网广告的监测频率,强化监测结果运用,规范线索处置,对国家总局、省局、市局派发、转办的和投诉举报的涉嫌违法线索要及时依法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执法部门要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执法力度,狠抓互联网广告案件查办和执法。重点查办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大要案件,从重从严从快依法查处严重违法的互联网广告案件。曝光互联网广告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树立执法权威。强化信用监管,推进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100%公示。积极探索移动端互联网广告监管方式方法。

      (三)强化协同共治。各执法部门要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牵头单位的作用,联合相关部门对重点互联网广告案件开展联动执法,探索实行联合惩戒。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充分发挥各部门行政约谈、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的积极作用,协同督促互联网平台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与责任,协同指导互联网平台建立健全广告审查、发现制止违法广告等相关机制制度,形成监管和整治合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广告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行政执法氛围和社会舆论环境。要采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多种宣传手段,扩大专项整治工作的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鼓励社会公众广泛监督互联网广告秩序。组织召开互联网广告经营单位座谈会,充分发挥县广告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强化互联网广告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

      专项整治期间,各执法部门查处的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县局。县局将加强对重大案件的统一调度指挥,适时开展督导调研,及时通报各地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请各执法部门于11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统计表》报县局广告监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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