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讲话
  • 自我介绍
  • 党会党课
  • 文秘知识
  • 转正申请
  • 问题清单
  • 动员大会
  • 年终总结
  • 工作总结
  • 思想汇报
  • 实践报告
  • 工作汇报
  • 心得体会
  • 研讨交流
  • 述职报告
  • 工作方案
  • 政府报告
  • 调研报告
  • 自查报告
  • 实验报告
  • 计划规划
  • 申报材料
  • 当前位置: 勤学考试网 > 公文文档 > 年终总结 > 正文

    发改局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

    时间:2020-11-29 20:37:36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2020年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推深做实消费扶贫工作,结合我区消费扶贫工作实际,现制定2020年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参与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二、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批示要求,认真落实《省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9]37号)《省2020年消费扶贫工作方案》(吉发改代赈联[2020]239号)及《市2020年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通市脱贫组〔2020〕21号),以动员各界参与消费扶贫、促进扶贫产品销售、巩固脱贫成果为目的,以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为主要载体,以社会扶贫网为信息服务平台,采取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政策支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线上平台与线下渠道相结合、集中发动与持续推动相结合等方式,统筹各方面资源购买和帮助销售扶贫产品,有效应对疫情对贫困群众农副产品销售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解决贫困群众产品销路难题,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贫困群众增收,助力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

    三、活动时间及实施步骤

    2020年9月-10月中旬,分三个阶段开展:

    1.筹备预热阶段(9月初)。制定活动方案,宣传发动,安排动员部署,营造参与氛围,提前预热并逐步升温。

    2.组织实施阶段(9月中旬-10月上旬)。消费扶贫月活动主办及协办单位、各乡镇按照区消费扶贫月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内容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区直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指导各乡镇和所属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区域性和行业性活动。

    3.总结展示阶段(10月中旬)。组织开展消费扶贫月成果展示、消费扶贫成果发布等活动。组织各地和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情况报告。

    四、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同志任主任,区发改局和区脱贫办主要领导同志任副主任,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组委会,组织领导我区消费扶贫月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附后)。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和地区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办公室主任由区脱贫办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区脱贫办社会扶贫组承担。

    各乡镇参照区组委会设置,结合实际情况组成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五、活动内容及分工

    统筹开展六项主要活动

    1.开展建设35台消费扶贫专柜行动。结合我区实际确定布放规划,明确布放点位资源、规模等,通过落实优质点位、免除租金费用等方式,支持专柜布放运营。专柜重点布放在区、乡镇的学校、医疗机构、交通站点、商业中心、机关、广场、旅游景点、社区等场所。全区2020年布放运营35台消费扶贫专柜,未来两年根据全省规划进一步扩大我区布放规模。(责任单位:发改局、脱贫办、机关事务管理局、宣传部、教育局、商务局、卫健局、工商联、文旅局等)

    2.开展建设消费扶贫专馆行动。支持区(乡、镇)将具备条件的第一书记代言产品门店、相关扶贫电商基地等扶贫产品经营场所,规范完善为消费扶贫专馆。消费扶贫月期间,各乡镇运用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建设本地的消费扶贫专馆,全区建设1个专馆,集中展销推介我区及各乡镇扶贫产品。(责任单位:发改局、脱贫办、组织部、机关事务管理局、商务局、供销联社等)

    3.开展消费扶贫专区开辟行动。在大型商超企业设立易于辨识的消费扶贫专区,精选运营代理商,集中宣传、展示和销售扶贫产品。全区开辟2个消费扶贫专区,组织优质扶贫产品入驻“第一书记代言”APP商城、省扶贫产品网络销售专区、省青年电商平台、吉品汇、“榛不同”扶贫电商小程序等有关扶贫电商专区,推动线上销售。继续深入开展“第一书记”代言,助推市场开拓。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帮助第一书记拓展扶贫产品销售。(责任单位:发改局、脱贫办、组织部、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团区委、工商联等)

    4.开展中国社会扶贫网对接行动。依托我省消费扶贫网络平台,加快推进与中国社会扶贫网有效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丰富完善消费扶贫数据统计。组织扶贫产品供应商登陆中国社会扶贫网,开展业务宣传和扶贫展示,集中推介全区扶贫产品。(责任单位:发改局、脱贫办、宣传部等)

    5.开展区扶贫产品认定行动。按照省扶贫产品认定办法,在我区贫困地区进行扶贫产品认定,形成《区扶贫产品名录》,切实扩大扶贫产品来源和认定范围,提升各地各方面参与消费扶贫能动性。把质量好、价格优、特色强、带贫多的扶贫产品,优先引进“三专”平台,推向更广阔市场。(责任单位:脱贫办、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等)

    6.开展消费扶贫主题日、采购日行动。深化推进消费扶贫八项行动,结合农民丰收节、国庆中秋和全国扶贫日等关键时间节点,集中宣传发动,组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分类开展扶贫产品展、消费扶贫主题日、采购日等特色活动,引导动员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干部职工及广大群众参与采购和帮助销售扶贫产品,在全区上下掀起消费扶贫热潮。(责任单位:发改局、脱贫办、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局、商务局、卫健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妇联、工商联等)

    六、有关要求

    1.注重组织领导。消费扶贫成果是今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消费扶贫月活动,按照“区、乡镇两级联动、乡镇级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各乡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消费扶贫月活动的全盘开展,区、各乡镇脱贫办、发改局负责具体统筹协调、情况调度和总结报告。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任务分工,细化实化具体措施,确保消费扶贫月活动开展富有成效。

    2.注重政策支持。各乡镇政府要对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资金等支持。要加大对消费扶贫专柜专馆支持力度,落实优质点位,减免租金费用,把支持扶持措施落实到位。要做好扶贫产品货源的组织,切实支持扶贫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确保质量好、价格优、特色强、带贫减贫作用好的扶贫产品推向市场,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

    3.注重监督管理。坚持平等自愿原则,尊重市场规律,不搞行政摊派,不许强迫命令,严禁弄虚作假,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扶贫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公道,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将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加强社会监督。

    4.注重宣传引导。区、乡镇两级主要媒体专版专栏持续跟踪宣传报道消费扶贫,在重点新闻网站、主要商业网站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播放消费扶贫公益广告,发送消费扶贫公益短信,在全社会营造参与消费扶贫、购买扶贫产品的良好氛围。

    • 考试时间
    • 范文大全
    • 作文大全
    • 课程
    • 试题
    • 招聘
    • 文档大全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