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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时间:2021-05-06 01:01:07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XX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水利工程、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第一副总指挥,其他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党政办、安办、派出所、民政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交管站、综治办、司法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农业服务站、林业服务站、供电所、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
    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
    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
    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
    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党政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安办: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综治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供电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广电XX营业部: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7.水利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
    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
    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
    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8.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
    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10.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
    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
    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
    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1.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
    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12.国土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
    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3.农业服务中心农业岗位: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
    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
    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
    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4.农业综合服务站林业岗位: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

    15.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
    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
    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6.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7.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
    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月26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XX)。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汛抗旱指挥长主持镇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
    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镇防指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
    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镇防办随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

    2.受灾村村委会的主要领导应根据镇防指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从镇防指的统一调度;
    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
    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害 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六、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镇防指统一指挥村组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村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镇人武部负责所属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村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成员部门单位分别指导抢险救灾工作;镇民政办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
    镇综治办、人武部、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村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协助调处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应急资金保障。镇财政所牵头,水务站、民政办、国土资源所等单位负责镇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四)医疗卫生保障。镇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村配合镇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六)灾情核查。民政办牵头,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防指。

    (七)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村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每个成员单位必须成立20人以上的抢险突击队,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七、附则 (一)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镇防指报镇政府进行表彰。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防洪法》、《水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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