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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篇街道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1-02-28 23:00:52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2篇街道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篇一 为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及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部署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确保xx街道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重点包括: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企业真正树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府与企业抓安全生产工作的不同职责和定位,着力解决“政府热、企业冷”、企业被动应付等问题,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督促企业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首要位置,坚决做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各类生产经营活动。

    二是管控措施严格。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制度体系健全。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责任落实 1.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履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明确的相关责任,坚决防止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重生产轻安全、违章蛮干等问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2.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不断提高全员遵守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采取“以师带徒”等方法,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

    (二)强化安全管理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企业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到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既要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等有关财税政策,又要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技术设备的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和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企业要组织开展岗前安全交底,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按照《xx市贯彻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明确本领域3年标准化规范建设任务,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减少检查频次。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

    (三)强化风险防控 1.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辩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2.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督促企业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全过程落实控制措施。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3.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四)强化隐患整治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输企业要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企业要及时对各重点部位(设备)开展安全检测,包括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有效甄别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

    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021年底前,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各级和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强化社会治理 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2020年底前,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出台关于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相关文件,并督促企业抓好落实。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依照安全生产领域信用建设法规规章和《xx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对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法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提请上级部门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2020年底前,街道配合上级各部门修订完善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3.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机关各部门要求协助各有关部门要培植、筛选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相关机构联合整合、做大做强,最大限度推行中介服务“市场化”做法,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2020年底前,协助上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制定出台本行业领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协助上级各有关部门筛选一批专业精湛、责任心强的专家人才,充实区级专家库,为企业提供有力支持。企业要善于发挥专家作用,利用专家的知识、技术优势,协助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4.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以安责险为纽带,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根据上级有关部署,街道安委办协助区应急管理和相关部门,于2021年底前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督促保险公司帮助客户企业整改潜在风险隐患,提升防灾防损效果。对预防服务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予以警示,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禁止开展安责险业务,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

    (六)强化督促指导 1.加强一线检查执法。街道安委办要把监管执法力量下沉到一线,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监管执法重点,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尤其是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提请上级政府采取限期整改、停产停业整改、取缔关闭、罚款和纳入“黑名单”等监管执法措施。

    2.积极开展指导服务。各社区、街道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在生产经营尤其是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矛盾,依法依规指导服务企业解决各类问题,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与生产经营协调发展。

    3.加大警示激励力度。机关各部门和各社区要采取以案说法、依托区设立的“曝光台”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督促企业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
    要大力宣扬优秀企业典型事迹,激发企业积极落实主体责任,通过企业安全生产带动全社会安全稳定;
    要加大隐患举报的奖励力度,形成全民抓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街道机关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各自行业考核重点内容,与企业(单位)负责人各类奖励挂钩。

    4.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对发生各类事故尤其是亡人事故的,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追责的坚决追责,倒逼生产经营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各社区、机关各部门按照街道制定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

    (二)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各社区、机关各部门对本行业领域、本辖区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1年)。各社区、机关各部门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各社区、机关各部门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机关各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同时,要注重推动企业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各社区、机关各部门要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特别是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严格监管执法。机关各部门、各社区要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未建立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要建立与企业联网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评估,加强线上线下监管。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执法检查,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重点企业有关部门要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

    (四)注重典型引路。各社区、机关各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推动,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大力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推动商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xx市x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xx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xx市xx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企业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6月至12月,在全区商贸企业集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企业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区关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突出以“企业自主自觉、部门执法推动、属地督促落实、综合政策引导”为原则,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集中开展落实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自纠专项行动,以“绣花”的功夫和较真碰硬的工作作风,全面组织商贸企业进行“全身体检”,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消除落实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工作当中的各种“顽疾”,全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防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实现商贸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区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专项行动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的范围覆盖全区所有商贸企业 三、企业自查自纠内容 根据《xx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xx市xx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企业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部署要求,各商贸企业对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专项实施方案》中所列的重点任务,参照自查指引导则,自主查摆本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全面分析并整改存在的问题,稳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分七个阶段分步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8月15日前) 结合商务系统实际,细化制定集中开展落实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企业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编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

    (二)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8月20日前)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根据上级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动员和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积极参与,并充分利用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开通广播、有线电视、微信、微博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落实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企业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内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法律法规,着力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告知承诺阶段(2020年9月5日前)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按照“全覆盖”的原则,面向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所有商贸企业,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全面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送达签订工作,让每一家商贸企业明确自身应当依法履行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和不履行主体责任应当承担的行政、民事、刑事等方面的法律责任清单,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所有商贸企业签订承诺书,并在企业公示栏公示告知书、承诺书内容,广泛接受社会和企业员工监督,倒逼企业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自觉,确保告知书、承诺书送达签订率100%,告知承诺公示率100%。

    (四)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10月25日前) 要按照条块结合的方式,由乡镇(街道)企业办会同局相关股室(队、中心)、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组织本企业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专业技术人员成立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自纠工作小组(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专项实施方案》所列的重点任务,参照自查指引导则,逐项逐条进行自查,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程,结合实际逐一整改到位,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建立自查自纠档案备查,推动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五)企业“回头看”阶段(2020年11月25日前)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督促和引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围绕“两体系一制度”(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组织全体员工全方位开展本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回头看”,全面查找本企业专项行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列出问题清单,逐一加以整改落实。通过进一步对标、达标,督促和引导企业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倒逼企业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六)集中督导执法阶段(2020年12月10日前)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项指导督促,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商贸企业进行广泛宣传推介;
    对拒不接受告知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不履行承诺公示的,一律纳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对象;
    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提请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从严从重依法予以处罚;
    对工作不落实,仍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一律提请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从严从重依法查处。

    (七)总结完善阶段(2020年12月25日前)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探索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构建形成落实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常态化长效机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五、工作机制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建立以下三项工作制度:
    (一)分级报备制度。

    各乡镇(街道) 企业办要对本辖区商贸行业所有企业接受告知书、签订承诺书及公示告知承诺情况进行普查,并将普查情况分别向本乡镇(街道)安办和局相关股室(队、中心)报备;
    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在乡镇(街道)普查的基础上,对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进行复查:其中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复查率要达到100%,限额以下商贸企业根据实际监管情况,确定复查比例。

    (二)指导督促制度。

    各乡镇(街道) 企业办要对本辖区商贸行业所有企业进行指导督促,督导率要达到100%;
    局相关股室(队、中心)对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督导率要达到100%,对限额以下商贸企业随机进行抽查。

    (三)信息报送制度。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加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准确性。请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于8月21日下午5:00前将专项行动动员部署情况,10月13日前将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12月23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局办公室,以便汇总报送区安办。自8月份开始,专项行动相关汇总表报送实施月报制度,每月21日下午5:00前将汇总表报局办公室,以便汇总报送区安办。

    六、有关要求 本次专项行动是落实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和商贸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主动作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和商贸企业要把专项行动摆上当前重要工作日程,对照全区专项行动统一部署,优化方案、细化分工、量化进度、强化推进,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程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措施顺利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强化业务培训。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和商贸企业要坚持分类指导、分级组织的原则,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重点,采取集中培训、上门授课、现场观摩、专家辅导、咨询答疑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培训,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技术支撑。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发动相关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基层监管部门业务骨干和商贸企业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参与到专项行动中,鼓励商贸企业购买有关专家、科研院校和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安全服务,帮助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加强技术指导,及时帮助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相关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四)强化标杆示范。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分行业、分门类选择确定一批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工作扎实、管理规范、人员素质较高且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标杆商贸企业,加大培育力度,尽快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并及时总结推广,切实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作用,带动同行业、同类型企业提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水平。

    (五)强化政策引导。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充分发挥行政许可、产业政策、投融资等方面的杠杆作用,积极引导商贸企业自觉开展专项行动,结合企业转型升级等工作,倒逼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度规范和事故预防机制,提升商贸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六)强化督促指导。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日常调度、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力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及时给予通报表扬;
    对工作被动应付、落实不到位的、进展缓慢的,及时给予通报批评、约谈、诫勉,直至严肃问责问效。对工作不力的,一旦发生事故,一律从严倒查、从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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