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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资局元旦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方案] 春节扶贫慰问总结

    时间:2020-07-11 07:56:00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人资局元旦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方案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为切实做好xx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送温暖慰问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两节”期间,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扶贫帮困和送温暖慰问活动,切实帮助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千家万户,让改革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二、送温暖慰问对象和范围

     

      (一)停产半年以上或已进入关闭破产程序的国有、集体困难企业及其剥离出来的困难劳服企业等经济实体;

     

      (二)企业特困在职职工;

     

      (三)已进行失业登记的特困失业人员。

     

      上述特困在职职工和特困失业人员是指本人及家庭因病、因灾、因家庭成员变故、夫妻双下岗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当前生活状况属于本地区、本单位的特别困难人员(家庭人均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三、送温暖慰问活动时间

     

      xx 年1月1日—xx年3月5日(元宵节)。具体时间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赴各地开展送温暖活动的人员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送温暖慰问活动内容

     

      “两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从发文之日起至xx年12月30日)

     

      1.制定活动方案。各地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切实将慰问活动同扶贫帮困结合起来,确保送温暖活动顺利进行。

     

      2.开展工作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送温暖慰问活动的意义,大力宣传送温暖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以及历年活动的工作经验,呼吁全社会关爱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

     

      3.组织调查摸底。各地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依靠企业和社区组织,详细摸清本地区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的具体情况,以便有针对性的慰问。困难企业应经主管局确认,困难人员应经企业或社区确认并张榜公示后,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上报相关材料。人社部门如发现企业、社区上报的材料不实,存在擅自扩大慰问对象和范围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次年补助资格。同时,要做好慰问的困难企业、困难人员的摸底公示及申报材料等资料的保存,以备上级有关部门检查。

     

      (二)慰问阶段(xx年1月1日至xx年3月5日)

     

      1.深入基层慰问。要集中人力物力,通过走访慰问、结对帮扶、驻村蹲点等方式,深入基层了解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生活状况,真正做到送温暖活动进家庭、走企业、访贫困、问冷暖,关心职工疾苦,了解企业困难,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分类指导帮扶。要针对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的不同困难程度、不同致困原因、不同帮扶需求等情况,采取“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物资、送资金”等多种形式,实施有针对性地帮扶,防止慰问走过场、流于形式。

     

      3.加大工作力度。要把下基层慰问活动同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努力协调解决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就业、社会保障、工资分配、劳动关系等问题。要加大欠薪监督检查力度,设置欠薪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农民工欠薪举报,为因欠薪造成返乡难、过年难的农民工提供帮助。

     

      4.严守工作纪律。送温暖慰问活动中,要做到轻车简从,厉行节约。要踏实工作,认真解决问题,不作表面文章。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收受礼品,不得给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增加负担。

     

      (三)总结阶段(xx年3月5日至3月30日)

     

      各地人社部门要认真总结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情况、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并于xx年3月20日前,将送温暖活动总结材料和《“两节”期间送温暖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以书面形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

     

      五、送温暖慰问活动资金安排

     

      (一)送温暖资金筹措。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xx年“两节”慰问金按照“照顾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进行分配。全省送温暖资金300万元,已从xx年省级就业专项资金转移支付中安排(具体详见附件2)。各地要积极争取同级政府对送温暖活动财力和物力的支持,积极筹集相应配套资金,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确保慰问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资金管理。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筹集、管理、使用送温暖资金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手续、加强监督、专款专用,确保慰问资金真正用于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

     

      县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XX市人社局《关于xx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送温暖慰问活动方案》(漳人社〔xx〕206号)文件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 xx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送温暖慰问活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体现党和政府对特困人员的关心,从而密切党群关系,确保全县困难职工度过一个欢乐、温暖、祥和的节日,现制定如下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两节”期间,结合开展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慰问活动,让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停产半年以上或已进入关闭破产程序的国有、集体困难企业及其他困难企业等经济实体;

     

      (二)企业特困职工;

     

      (三)已进行失业登记的特困失业人员。

     

      上述特困职工和特困失业人员是指本人及家庭因病、因灾、因家庭成员变故、夫妻双下岗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当前生活状况属于本地区、本单位的特别困难人员(家庭人均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1、各企业主管部门、县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本级、本部门困难人员进行走访摸底,并按照本方案要求,确定拟慰问的企业和人员 __。困难企业经主管局确认,本企业或社区确认并张榜公示后,及时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上报的材料不实,存在擅自扩大慰问对象和范围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各单位和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将送温暖活动作为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有针对性地制定xx年“两节”期间的送温暖慰问活动安排。

     

      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送温暖慰问活动的意义,大力宣传送温暖活动中涌现出的感人事例和历年送温暖活动所取得的成效,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帮助困难职工的良好氛围。

     

      1、深入基层慰问。集中人力物力,通过走访慰问、结对帮扶、驻村蹲点等方式,深入了解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生活状况,努力协调解决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问题,防止慰问走过场、流于形式,真正做到送温暖活动进家庭、走企业、访贫困、问冷暖,关心职工疾苦,了解企业困难,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开展慰问方式。一是坚持分类指导,务求工作实效。针对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的不同困难程度、不同致困原因、不同帮扶需求等情况,采取“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物资、送资金”等多种慰问形式。二是把下基层慰问活动同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开展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报酬权等维权活动,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切身利益。三是丰富活动内容,促进社会和谐。有条件的单位、企业通过各种形式帮助外来务工人员顺利返乡过年,通过组织开展游名胜、看电影、办晚会、吃年饭等系列活动,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让他们在我县度过一个欢乐、温暖、祥和的新春佳节。

     

      3、严守工作纪律。送温暖慰问活动中,严格做到轻车简从,简化接待,踏实工作,认真解决问题,不作表面文章。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收受礼品,不给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增加负担。

     

      企业各主管部门、县直相关单位和企业对本部门开展的送温暖慰问活动情况、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进行及时总结,并于xx年2月15日上报县人社局。

     

      县人社局将尽快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提前落实慰问资金。各单位和企业在送温暖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原则,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送温暖资金真正用于困难企业和特困人员。

     

      县直各相关部门务必于xx年12月20日前将《XX县特困企业和特困人员类别统计表》和《困难企业特困人员职工和失业人员生活状况一览表》一式一份报县人社局办公室。

     

      联系人:** __:***12

     

      各股、室、所、队、会:

     

      为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工商局《关于组织开展“八闽红盾出击--元旦春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大行动” __》(闽工商食[xx]570号)和市工商局《关于组织开展“八闽红盾出击--元旦春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大行动” __》(莆市工商市[xx]28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县工商局决定在元旦、春节期间(以下简称“两节”)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八闽红盾出击--元旦春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大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八闽红盾出击--元旦春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大行动”,对全省、全市、全县“两会”期间食品市场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深入排查发现各种食品安全风险点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依法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发现节日性消费热点食品中的不合格食品并做好退市、销毁工作,以大规模、大投入、大力度、大规范、大成效体现全县工商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的坚定决心与执法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节日食品消费安全,过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新年。

     

      二、行动任务与步骤安排

     

      (一)主要任务

     

      1.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要求,开展拉网式食品市场检查执法。

     

      2.围绕突出的食品风险点,开展重点食品质量抽检。

     

      3.围绕群众关切的食品消费安全热点问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与监管执法工作宣传活动。

     

      (二)步骤安排

     

      1.组织与部署阶段(即日起至xx年12月31日)。各单位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动员部署。

     

      2.检查执法与宣传教育阶段(xx年1月1日至2月14日)。各单位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检查与执法行动,实施食品质量抽检及不合格食品退市与查处,对群众和食品经营者开展集中的宣传与教育活动。

     

      3.总结与整改阶段(xx年2月15日至20日)。各单位对行动的全程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总结,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落实整改,研究并探索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点的措施与长效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开展“两节”食品市场专项执法大检查。

     

      要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集中以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酒类、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乳制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饮料、糕点、调味品、食用油、腌制食品、冷冻食品、元宵汤圆、民俗特产食品等品种为重点,以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墟集、庙会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为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行动期间,各执法办案单位(各工商所、检查大队)至少办理4起食品案件(分解表见附件)。

     

      (二)开展“两节”食品市场快检、抽检行动。

     

      省食安办针对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重点提出了婴幼儿食品中重金属超标和阪崎肠杆菌污染、花生及其制品中黄曲霉毒素b1超标、茶叶农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硝基呋喃和孔雀石绿等 __药物、熟肉及熟制米面制品致病菌污染、生食及半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副溶血性弧菌污染、生食果蔬的卫生状况、有毒动植物引起食物中毒问题等八个方面风险点。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在流通环节对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辅助食品、食用油、花生坚果及其制品、酒、酱油等调味品、乳制品、米面制品、肉制品、豆制品、果蔬、饮料等重点品种食品制定抽检方案并组织实施快速检测筛查和质量抽检;同时配合省工商局商检分局做好巡检工作。

     

      (三)开展“两节”猪肉、活禽市场监管执法行动。

     

      各单位要立足职能,加强猪肉、活禽市场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查验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证件是否齐全,严禁无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合格证的猪肉上市,严禁私宰肉、注水肉上市,对假冒名牌商标、无法提供合法证明猪肉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切实加强对活禽经营市场的监督检查,督促市场业主和场内经营者认真落实进场禽类产品查验,经营者挂牌经营、标明禽类产品产地、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及销售承诺等内容,加大对经营者执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购销台账等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交易未经检疫禽类产品和染疫禽类产品、病死禽类的行为。

     

      (四)开展“两节”食品市场监管与执法行动大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采取多形式、多载体、多途径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对“八闽红盾出击--元旦春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大行动”进行全方位立体宣传,并保障宣传经费。县局至少要组织开展1个专题访谈、1场现场报道、1次以案说法,同时有针对性地曝光典型,积极营造专项整治大行动的强大声势。各工商所至少要举办1期食品经营者培训讲座或道德讲堂,加强经营者诚信自律教育。要坚持面向全社会,紧扣百姓关注的食品安全疑点、热点,宣传普及科学准确的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认识误区,促进全社会食品安全基本认知的形成,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参与食品安全保障的良好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县工商局成立由邱开辉局长为组长、陈春泉副局长、陈庆贵副局长、邹仁邦副局长、黄良才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八闽红盾出击--元旦春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大行动”领导小组,市场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会同办公室牵头协调有关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各工商所也要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加强与县局的协调,细化各项措施,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保障到位、责任到位。专项整治大行动要与正在进行的“八闽红盾出击——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专项行动及流通环节肉品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统筹协调安排,形成合力,使工作落到实处。

     

      (二)切实加强分工协作与配合。

     

      县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负责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与指导,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并负责制定本辖区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方案并组织实施;办公室负责行动的宣传策划与实施;行政执法股(政策法规股)负责案件查处指导与督办;市场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与行政执法股(政策法规股)负责猪肉、活禽市场监管执法行动的指导与督办;检查大队负责重特大要案的查处;其他部门根据领导小组的分工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配合工作。

     

      (三)切实加强督查。

     

      县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行政执法股(政策法规股),监察室组成督查小组,对各单位开展行动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指导与督促检查,及时进行情况汇总分析与通报。

     

      (四)切实加强信息沟通与情况总结。

     

      各单位要注意行动情况的收集与分析处理,加强信息沟通。行动开始实施后,实行每10日一报制度(每旬4日报,报表见附件,闽工商明电〔xx〕23号、莆市工商市〔xx〕267号的附表不再报送),重要情况和大要案件随时报送;各单位于2月14日前向县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报送总结材料与汇总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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